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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卫所垃圾转运站工程采购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中山市坦洲镇环境卫生管理所2014年8月日2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内容规定1工程名称环卫所垃圾转运站工程2发放采购文件及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下午4:30止。地点:中山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坦洲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原城建大楼)一楼住建局窗口,咨询电话:0760-86652947,欧先生。评标结束后七日内投标单位须完整归还全套图纸本工程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单位于签订合同后五天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落标单位于评标结束七天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9月2日下午3:00.3提出疑问时间2014年9月4日上午12:00前,以传真的形式将需澄清和解答问题提交给采购单位,传真:0760-86212180,并同时将电子版Email至:438676073@qq.com。2014年9月8日上午12:00前采购单位将答疑回传至投标单位。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均为原件),共3份。6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坦洲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01室8投标文件交截止时间、方式时间:2014年9月16日下午3:00时,方式为自带。9开标评标日期时间:2014年9月16日下午3:00时。地点:中山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坦洲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01室。3环卫所垃圾转运站工程工程采购文件一、工程名称:环卫所垃圾转运站工程二、采购单位:中山市坦洲镇环境卫生管理所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工程实施内容为环卫所垃圾转运站、室外道路、排水工程、废弃垃圾站拆除。工程的工作内容均以建设单位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并包含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明示或隐含的工作内容。五、投标人应具备资质与条件: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其财务状况及人员均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2、投标单位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委托代理人。3、外市企业报名时须以总公司名称报名,报名资料须盖总公司公章。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六、承包方式:1、本工程实行由中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设计施工图和相关资料明示和隐含的工作内容总承包,按中标价包造价、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以及物价波动、气候异常等风险费用,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所发生的费用都已包含在中标价中。42、工程交工验收后两个月内须提供叁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付工程款。3、本工程中标后不得转包,必须由中标单位的直属队伍施工,若将中标工程违法转包给非直属施工队伍或其他单位施工的,将视中标单位违约,追究当事人责任,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违法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4、施工中对涉及的原有已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中标单位应采取有效的保护、防护措施,若施工单位对上述设施造成破坏的,则所有责任由中标施工单位负责。5、本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含成品、半成品)必须采用建设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的全新合格材料,并具有手续齐全的检测资料和出厂检验手续。6、中标单位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7、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招标答疑均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单位。七、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1、采购单位的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等依据编制。2、采购单位根据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指定范围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国家执行定额的有关规定及相应的计费标准,委托有资质的中介预算部门编制工程量清单,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公布。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和图纸资料以及中介机构5提供参考的中介工程量清单等有疑问、错漏或不详,应在答疑会前用书面向采购单位提出(但各分项工程量的误差在3%之内的不作调整,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报价),采购单位于答疑会给予统一书面答复。3、若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无异议或明知有误而不提出疑问,则视为投标单位默认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施工图内容、工程范围,中标后按施工图及有关说明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价不作调整。若投标人出现较大的不平衡报价,且不能提供使采购单位信服的充足理由,则视为无效标。八、工程报价:1、投标单位按照设计图纸、答疑记录和参照公开的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结合现场情况、市场情况及企业自身竞争力并考虑风险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将工程的临时设施、排水费、场地租用、保险费、用工险费、税、停电、停水及不可预见费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清单总报价不得低于本企业的成本,除采购文件或合同约定外,结算不得调整。2、措施项目费(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外)由投标单位自报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单位没有计算或少计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内,不予另行支付。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本工程采用的相应的计价办法和综合定额进行计算,在投标报价总表中单列并包含于报价中。4、造价风险:(1)投标单位报价应包含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明示或隐含的一切工作内容。(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及地质情况,如因考虑不周而产6生费用增加者,由中标单位自负。(3)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本工程所在地区气候情况和市场波动情况,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天气灾害、物价波动等风险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5、中标单位须负责现场工地所需水、电开户,接驳等手续的办理和费用支出。工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如由建设单位代支的,中标单位必须在收到招标单位通知后3天内全部返还,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暂缓支付工程进度款,直至中标单位缴清所欠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滞纳金)。6、中标人(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方(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向招标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超过限期不递交结算资料者,后果自负。九、工程价款结算及调整:1、本工程结算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按中标价对相关资料中明示和隐含的工作内容进行大包干,除建设方确认的变更外,结算价不予调整。2、如因建设单位要求或同意的修改、变更,其承包价的增、减部分按中标单位的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结算,如果中标单位的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价(即招标单位中介预算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上限下浮率)时,按中介预算单价乘以中标浮动率(中标浮动率=中标价与中介预算价的比率)得出后的单价调整结算;如中标预算中无该项目单价的,按本施工招标说明书的规定做出预算经招标单位审核后结算,结算单价按中标浮动率折算执行。但如果中标单位的分项清单综合单价超高或需扣减的工程内容中标单位清单综合单价超低,经建设单位审核,已严重偏离预算编制原则及市场价格的,则由建设单位按本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做出预算后结算,结算单价按中标价与建设单位编制的预算价相应比例折算执行。73、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中标人不得拒绝承担,且增加工程不超过10%时,工期不作调整。如因规划变更等原因,采购单位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十、承包条件: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各专业的现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得以采购文件或施工合同上未写明为借口而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2、工期:合同工期为6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3、进度要求:合同生效后三日内进场施工,并按工期要求完成中标工作内容。4、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必须严格安装各项规定做好各项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不得发生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达到中山市规定文明工地标准。5、质量保修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6、由于本工程属于建设工程,施工时中标单位需注意保护原有道路、排水设施以及周边房屋建筑,不得对现有已建工程造成损坏,否则,由中标单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十一、奖罚:1、因中标单位原因拖延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扣罚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扣罚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82、如安全、文明施工评价为不合格,分别按总承包价的1%进行扣除。十二、付款方式:1、本工程不提供预付款。2、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订竣工验收报告后,支付工程价款的80%;工程价款的15%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签订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四个月内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5%,在扣除用于质量返修的的各项支出后,剩余保修金将在工程保修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付清。3、若工程款由市财政局或坦洲镇财政拨款的,需财政局或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支付,如因政策影响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4、上述工程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5、若发生下列费用,建设单位有权从施工单位剩余的工程质保金或工程款中代为扣减,若工程质保金或工程款不足,施工单位必须补缴,建设单位有权追偿。(1)属于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责任,需返工或重修,但施工单位没有及时进行,致使采购单位另外聘请其它施工队伍完成所需的费用。(2)属于施工单位职责范围的收尾工作或遗留问题,施工单位没有按期完成或问题悬而未决,致使采购单位另外聘请其它施工队伍完成所需的费用。十三、投标书内容(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书为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2、承诺书(三份):投标单位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对工程质量、安全、工9期、文明施工等单独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可。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三份)4、工程量清单报价(三份,一正二副,须附有汇总报价),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报价清单如大小写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密封要求:以上内容统一用大文件袋密封,封面须标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十四、评审办法: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评标办法、投标单位提交的标函等资料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当有效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报价评审的单位)少于三家时,评标中止。1、初步评审:当众启封标函,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无效标函处理,无效标函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以后的评定阶段:(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不参加开标会议,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未盖公章;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上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上未加盖公章。或委托事项不符。或迟到者。(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投标文件袋没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盖章和签名的;(4)没有按要求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做出书面承诺,或承诺书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10(5)承诺书没有加盖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签名;(6)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7)清单汇总报价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8)投标文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数量的;(9)标函开启后,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漏标“正本”、“副本”者。初步评审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报价评审:(1)清单汇总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控制价上限为无效报价。本工程采购单位控制价上限价为预算价(¥499733.93元)下调10%,即¥449760.53元,高于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十五、中标1、按有效经济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投标总报价最低者为评标委员会第一推荐中标单位,投标总报价次低者为第二推荐中标单位,投标总报价第三低者为第三推荐中标单位。若出现两
本文标题:环卫所垃圾转运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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