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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工商银行2013年第七期“金融@家”电子银行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90天款(期次型)2013年第7期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中国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期限90天产品风险评级PR2目标客户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级别(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重要提示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较低,工商银行不承诺本金保障但客户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很小。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受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影响较小。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五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请全文抄录以下文字:本人已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客户签名(盖章):日期:2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风险等级风险水平评级说明目标客户PR1级很低产品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或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PR2级较低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PR3级适中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PR4级较高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杂性。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PR5级高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造成重大损失,产品结构较为复杂,可使用杠杆运作。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3一、产品概述产品名称2013年第七期“金融@家”电子银行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90天款代码:CFEB042产品风险评级PR2(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销售对象个人高净值客户目标客户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期限90天本金币种人民币收益币种人民币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计划发行量30亿元募集期2013年7月12日~2013年7月15日销售范围全国产品成立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缩短或延长募集期并提前或推迟成立,产品提前或推迟成立时工商银行将调整相关日期并进行信息披露。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产品募集规模低于1亿元,则工商银行可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并在原定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工商银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不成立信息,客户购买本金将在原定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划转至客户账户,原定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起始日2013年7月16日到期日2013年10月13日资金到账日到期日第2个工作日或提前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后第2个工作日理财产品托管人工商银行重庆分行托管费率(年)0.02%销售手续费率(年)0.40%预期收益率测算本产品拟投资0%—80%的高流动性资产,0%—80%的债权类资产,0%—8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按目前市场收益率水平测算,资产组合预期年化收益率约4.92%,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4.50%。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若产品到期后未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本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认购起点金额50万元起购,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4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除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是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收益计算方法预期收益=投资本金×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65×实际存续天数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其他约定客户购买本产品的资金在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提前赎回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二、投资对象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三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资产类别资产种类投资比例高流动性资产债券及债券基金0%-80%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款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债权类资产债权类信托0%-80%交易所委托债权股票收益权类信托交易所融资租赁收益权投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0%-80%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5协议存款组合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但不会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影响,工商银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在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A-1。三、投资管理人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的交易资格。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受托人、管理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一)产品到期的理财收益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可达到4.50%。若产品到期后未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6理费;在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以某客户投资50万元为例,产品到期时,客户实际持有90天,如产品达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4.50%,则客户最终收益为:500,000×4.50%×90/365=5,547.95(元)。(二)产品到期的理财资金支付工商银行在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账户。(三)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时理财收益及理财资金支付如果工商银行提前终止或客户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工商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或客户提前赎回日后2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账户。在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如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情况下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本条(一)款约定的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银行按照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收取。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7五、风险揭示本产品类型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与银行存款比较,本产品存在投资风险,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二)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三)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四)流动性风险:除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客户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五)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六)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8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七)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八)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收益情况分析在投资管理人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下,工商银行此类理财产品全部如期为客户实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以90天期限的产品为例,产品到期后客户所得收益均达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历史收益列表如下:理财产品名称产品起息日产品到期日预期收益率(年)实现收益率(年)2010年第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信托90天XT10022010-02-222010-05-222.20%2.20%2010年第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信托90天XT10042010-03-032010-05-312.20%2.20%92010年第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信托90天XT10072010-03-152010-06-122.30%2.30%2010年第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信托90天XT10082010-04-062010-07-042.3-2.5%2.3-2.5%2010年第1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信托90天XT10102010-04-092010-07-072.3-2.5%2.3-2.5%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以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时实际实现收益为准。产品历史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更不构成本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为:一是产品到期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产品投资的资产折价变现,可能影响产品收益实现乃至本金的全
本文标题: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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