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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报告《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经典小传,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而全文通俗易懂,语言活泼,描写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读完这本书后,面对大作,当然不敢谈有什么意见,只是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费孝通先生于1910年11月2日出生于江苏吴江市。1933年毕业于燕京大学,获社会学学士学;193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1938年或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博士。《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的著作。从乡土本色、乡土文字、乡土道德文化、家族传统、风俗礼仪等方面对乡土中国进行多角度、多刚面的研究,是一部成熟的农村社会形态的研究之作,本人通过对《乡土中国的》研读,对中国广大农村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书中作者的一些言语让我对我产生深刻影响。在书的一开始,作者论述了乡土本色,作者阐述了所谓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作者一开始向我们介绍了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社会学里有两种不同的社会,一种没有具体的目的,只是应为生活在一起,就成了一个社会;而另一种是为了完成一种任务而聚在一起形成的社会。前者是一种机械式的社会,后者是一种有机的团结的社会;前者是法理社会,后者是礼俗社会。作者笔下的乡土中国更多的是一种有机的、礼俗式的结合。作者在一开头提及乡下人的土气,理性中透露着对那种朴实纯素的乡下气息的赞美。正如作者所言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蔑视乡下人,但在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于是他们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情节,不管走到哪儿,总忘不了养育自己的泥土,亦或是安土重迁,亦或落叶归根。书中的一句话让人读后回味无穷,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的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向母亲对待他的女儿一般。这句话充分反映了乡土社区人们的乡土情结。乡村工作的朋友说乡下人愚其实是因为他们不识字。即是所谓的“文盲”。其实把乡下人的不识字说成是愚是有问题的。正如教授的孩子很懂得算数文章,精通语言艺术,乡下孩子其实把更多的时间用在乡间田野的劳作上。他们可以练就一身矫健的肢体,学会灵活的运用各种耕作工具,而这些对于城里孩子来说或许会感到陌生。这其实是乡村孩子的时间与城里孩子的时间被利用在不同的主题之上,说他们愚多少有些不合理之处。文字是用来表情达意的,一个社区内所用的语言因此会因个人间的需要而发生许多个人间的需要所谓行话。这样说来,乡村之间就会产生许多外人不理解的行话,所谓“眉目传情”、“指石相证“成了连蚊子都无法表达的唯一象征体系。这并不是说就不需要推行文字下乡,而是说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出自于“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所在。正如作者所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中去批判一个社会中的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应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而且这种工具本身也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达的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作者接下来谈论了乡土的差序格局。从地理和人文的角度阐释了什么叫差序格局以及是怎样形成这种格局的。论述了乡土之间人与人、人与家、人与国之间的关系。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堆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了的所有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费先生在“男女有别”一片中的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乡土社会中阻碍着共同生活的人充分了解的确实个人生理上的差别。这差别倒并不是起源与特殊的遗传特质在这世代互婚的小社区里并不会太显著的。永远划分着人们生理差别的是男女两性。正因为还没人能亲身体验过两性的差别,我们对于这种差别的认识总是间接的,所以能说的差别仅限于表面的。在实际生活中,谁都会感觉到异性的隔膜,但是差别的内容却永远是个猜测,无法体会。男女生理上的分化是为了生育,生育却又规定了男女的结合。这是对乡土男女有别的深刻揭示。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即是行为规范,对是合适的意思,而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不是任何人为了某种目的所设立的,是一代一代人积累下来的。所以传统对于乡土社会的形态有着深远的影响。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口流动是非常小的,所以人们就会形成一套不成文但每个人都会默默遵循的规矩、即是所谓的礼治。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是无讼的社会,礼治是对传统的服膺,行为这对于这些从小谙熟的规则习惯了,所以法治就很难再乡土社会中普及。在乡土社会中,一说起“讼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拔离间”之类的恶行。人们眼中的律师也成为不好的名头。在都市中,不知道法律可以去请教律师,这并没有什么可耻之处,而在乡土中,倘若不知道礼,那就可能会迎来大家的鄙视。中国正处于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对诉讼的观念好事很坚固的存留在广大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第一是现行法力的原则是从西洋搬过来的,和就有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所以说来,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更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没有改变,只是不加区别的把法律推行下乡,不但法治得不到好的普及,还会破坏了原有的礼治。以上是读了费孝通先生的大作之后的一些认识与感想,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马闪
本文标题:《乡土中国》读书报告---马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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