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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强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G0bJ!z6U)O(c1L4d,R/_bH9w+h6p!k(c:k;z6_1O*Q随着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公路路况发生了质的改变。为了确保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以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强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尽快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强化公路路政管理,加强公路路政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治路本人谈一些粗浅的认识。*^4O,m!h;i+y)U一、法制建设是前提公路路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必须有法可依,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为公路路政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通过几年的实践,还存在着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得不到很好解决。如《公路法》的实施细则及配套法规、规章迟迟没有出台,一些解决问题的直接性和现实内容的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化。有的职责与公安交警、国土、城建、建设规划、林业部门职责存在交叉,有的行政处罚不规范,出现“一路两制,政出多门”,一定程度上工作界限不清,责任不明,造成多头管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产生抵触情绪,致使路政管理工作难以落实,如公路两侧的建设、建房,土地审批权在土地部门,建设规划权在规划部门,而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权又在公路部门,几部法律相互交叉,土地部门审批用地就划定在了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而法律对其有没有好的制约方式,致使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难以操作。3y*k+W3T0Y$u)B-q2r8H此外,路政管理执法手段单一,缺乏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使公路路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质疑。如《公路法》中,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规规定的违法建筑、违法构筑设施和非公路标志可以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拆除,但在当前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强,执法环境不理想的状态下,其强制性很难执行。各相关执法部门不能相互支持配合,对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车辆,《公路法》第五十三条虽规定“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但必要的强制措施不过硬。由于目前当事人的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及时将事实报告公路管理机构,而是故意逃责、隐瞒,暴力抗法等行为造成对损坏的路产在短期内得不到有效赔偿,对其车辆留置当事人不配合,往往多是把车丢在路边不听劝阻、不予理睬执法人员、找不到司乘人员,无法顺利实施留置。削弱了路政管理部门的权威,降低了路政管理效能。因此,建立和完善公路路政管理法规体系,出台操作性更强的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是当前的首要任务。二、依靠政府支持是基础公路是社会公益事业,路政管理工作仅靠路政部门的专业化管理不可能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管理网络。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支持,发动全社会的关心和参与,是搞好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0I+|6u;?*V8F%W3D(v2S5r一是要积极主动地向各级政府领导请示汇报路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切实改变过去“领导找上门”的消级被动作法,积极主动地“上门找领导”,积极宣传路政管理工作对保护公路畅通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意义,争取地方政府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二是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将路政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责任范围,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一项指标,实行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制,统一和提高对路政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为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提供各种工作的便利条件。三是要成立以地方政府牵头、国土、公安、法院、公路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具体操作,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做到职责分,目标合,严格履行职责。对公路两侧开发建设实行联合审批制度,对公路路政管理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要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坚持联合执法,现场解决问题,增强执法效力。$j;Y$p7E(j#V!{%k(O3a1c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关键队伍建设是永恒的主题,提高路政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对执法机关的权威性和执法效果有着决定性影响。因此,建立一支服务热情,作风严明、素质过硬、执法严格的路政执法队伍是强化公路路政执法的重要内容。1、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积极开展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为内容的《四项教育活动》,使广大路政执法人员真正从思想上摆正位置,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并渗透到路政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2w%]+o9H-P+h&?'c2、切实提高路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充实和培养一批年纪轻、学历高、业务精的路政执法队伍;二是加强现有路政人员的业务和学历继续教育;三是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行政执法终身制,实行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相结合的竞争机制;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公开执法、推行“阳光作业”,增强执法的透明度;五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训练,以军事化训练标准,对路政人员进行强化训练,严格仪容风纪;六是邀请法律专家、教授、学者授课,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案例讲解、分析路政执法程序的使用和法律文书的使用制作,使路政人员能够正确处理路政案件。3、建立健全路政监督机制,保证执法公正、减少错案、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权力没有监督、没有制约,就容易滋生腐败。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以保障路政执法工作的规范、高效、廉洁。一是大力推行执法公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以及执法监督和当事人权利。其主要方式为:设立公告栏,公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公开路政人员的姓名、证号、职务及照片;公开路政案件的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公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管理相对人所享有的权利;公开办理路政案件程序的说明;公开行政复议裁决情况;公开保护公路路产的罚款和赔偿标准。二是建立事前承诺制度。保证路政执法人员做到自律、自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采用公告栏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的形式公布路政执法人员守则、服务标准和工作目标,达到“凡事预则立”和全过程监督的目的。三是建立制度制约机制。规定路政人员外出执行公务、调查取证、约见案件当事人必须两人以上;处理路政案件,办理路政业务等必须坚持集体讨论;重大案件、重大问题必须组织专案小组处理。通过互相制约、分解权力的机制,实现有效的内部监督,保证路政执法人员规范廉洁地做好工作。四是建立错案追究制约机制。对发生的错案,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必须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除责令赔偿经济损失外,要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到撒职处分。五是建立新闻媒体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性和广泛性,使被报道的对象或事件引起社会的关注,将单纯的客观报道转化为其它具体措施,引导事态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对辖区路政管理工作的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在新闻媒体上发表通告,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对媒体反映的有关路政管理方面的事件、问题等,相应的路政管理部门必须在新闻媒体上作出解释或回应。六是实施社会监督。聘请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办、文明委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为社会监督员,对路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并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保证路政执法队伍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依法治路的效率,促进执法工作。四、依靠群众是保障公路沟通城乡各地、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没有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很难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因此,我们要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动员和鼓励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将路政管理这一部门行为转化为社会行为和群众行为,把公路保畅保洁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为,是强化路政管理的根本保障。1、认真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可以通过电台、电视、报纸、新闻媒体以及制作路政宣传车深入公路沿线村镇设立宣传咨询点、刷写永久性路政宣传标语、印发路政宣传材料,撰写各类路政宣传文章等方式使路政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人心。)?:D)R.\']^p2、把宣传与治理结合起末,对治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邀请相关部门和新闻单位配合,造就声势,进行集中治理整4n)n*s&A#O:^0N4r顿,以提高群众爱路护路的自觉性。2w7h!]*a9f3、健全合理的激励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实行经济奖励。根据公路点多、线长、面广的特殊性,加之路政人员严重不足,)B*U7R#_&K:q*K8}$V针对损(破)坏公路路产、侵占公路路权的行为,路政人员难以及时发现的现象,通过举报电话让群众及时反映给路政管理部门,有路政人员到现场处理,并从收取的赔偿费用中提取一定数量的经费奖励给举报人员,这样既有利于充分调动群众的护路积极性,又有利于保护路产,从而使不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国家财产免受损失。-
本文标题:浅谈强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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