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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二五”时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逐步实现统计制度方法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和公开透明,根据《“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精神及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一、统计制度方法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经过几代统计人的艰苦努力和不断的改革,已经初步建立起一个与国家管理体制相适应,基本符合国际规范的统计制度方法体系,包括统计标准体系、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和统计制度管理体系。统计制度方法体系作为统计工作的规范,为统计工作持续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促进了中国统计健康、持续的发展。近年来,社会各界乃至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中国统计,“十二五”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增长方式,对统计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面对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形势和日益增加的统计需求,统计制度方法工作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统计报表体系庞大,指标利用率低。我国现有的统计制度方法体系调查项目多,统计报表多,统计指标繁杂。“十一五”期间,常规统计报表、指标增长幅度较大,但统计指标利用程度却2不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们的统计工作大而不强,多而不精,统计生产方式粗放,统计调查效率有待提高。统计单位及其统计原则不统一。一是还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统计单位划分和使用标准,各专业确定统计单位的原则不一致;主要专业以法人单位作为统计单位与核算的要求不一致,对跨地区、跨行业统计单位的处理方式也不统一,容易造成统计单位重复和遗漏,难以准确反映经济活动的产业结构、国民经济行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统计标准化程度低。统计标准体系不完善,离国际统计标准体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标准执行不严格;统计制度、指标体系、计算方法、数据质量等方面的标准还没有建立。统计调查制度之间协调性差。由于各项调查制度的范围和内容分别设计,导致各项调查之间交叉重复,缺乏互补性和协调性。如普查制度之间存在重复交叉,专业统计制度之间不衔接,服务业统计制度不健全。常规性统计调查制度覆盖面不全。建筑业、服务业、投资、劳动工资等统计范围存在缺口,许多规模以下企业、新型服务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没有纳入常规统计调查范围;工业和投资统计提高标准以后,在全面系统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差异方面可能会产生偏差。同时,全国统一划定规模以上统计标准,容易形成较发达地区调查单位偏多,经济不发达地区覆盖面偏低的局面。各种调查方法互补性不强。各项普查与常规调查之间衔接不3够,普查的基础作用有待加强;现行的抽样调查难以兼顾分级管理的需要,导致各地自行开展抽样调查,造成调查项目和数据的重复矛盾;部分抽样调查受体制等因素的制约,代表性降低;对各部门的行政记录开发程度不够,行政记录与统计指标之间的关联度不高,利用行政记录困难重重。业务流程缺乏统一规范。调查制度和统计指标设计不规范、不严密;数据采集流程不规范,专业调查单位库与基本单位库不一致;统计指标与会计核算或业务核算不衔接;数据审核流程不规范。统计制度方法适应性不强。统计报表制度和指标体系不能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新形势的要求;统计调查方法对信息化条件下新技术手段的应用尚不充分;统计制度方法对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统计需求多元化的格局还不适应。制度方法管理、评估机制不健全。调查项目管理机制不健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对部门、地方、局队之间调查项目的重复矛盾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对国家制度方法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不能及时纠正国家统计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缺乏科学规范的统计制度方法评估机制和方法,不能及时根据调查对象和数据用户的要求修正统计制度。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改革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4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提高”为目的,以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为重点。努力提高统计制度方法体系统一性、协调性和规范化水平,为基本实现统计工作现代化提供制度方法保障。(二)主要原则。坚持整体设计的原则。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必须统筹规划、统一安排,搞好顶层设计,提高制度方法设计工作的集中性,将统计制度方法的初步设计与总体设计有机结合在一起。规范统计调查的组织模式,提高统计业务工作流程的统一性。坚持与国际接轨的原则。立足我国国情,把握世界统计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认真研究世界统计制度方法的新发展,积极采用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努力提高我国统计制度方法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既要增强紧迫感,又要充分认识其艰巨性和长期性。因此,必须全面规划,明确目标,同时要针对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集中力量抓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三)改革目标。基本建成与统计工作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国际通行规则,能够准确反映国情国力,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正确引导科学发展,深入揭示经济社会运行规律,理念先进,标准完备,方法科学的统计制度方法体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构建统一规范的统计调查制度体系。基本建成能有效满足宏观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各类经济体和社会公众需求,覆盖国民5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便于调查单位填报的统一规范的统计调查制度。大幅提高统计调查制度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完善统计标准体系,建立统计标准管理机制。建立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国际通行准则,覆盖经济社会活动、产品、地域、单位、经济关系各方面,科学、统一、完备、适用的统计标准体系。设置科学统一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正确引导科学发展,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和社会公众基本统计需求,与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及部门行政记录相衔接,方便基层单位填报和社会公众使用的科学合理、统一规范,方便简约的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健全现代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建立能够充分发挥普查的基础作用和抽样调查主体作用,各种调查方法相互补充的科学、合理、节约的现代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构建统计制度方法管理体系。建立能够对统计调查项目的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及时了解各方面统计需求,对统计制度方法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的统计制度方法管理体系。三、主要任务(一)健全规范统计指标体系。深入研究国内外统计指标体系的理论与实践,在对现行统计指标进行整理和分类的基础上,加强指标体系的整体设计,优化统计指标结构,于2012年初步建立覆盖全面、科学系统、结构合理的国家统计指标体系总体框架。6在指标体系总体框架的基础上,2013年建立起有效连接数据使用者与数据提供者、统一规范的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从国家统计指标体系中筛选出经常性统计调查所必需的,在长时间内保持基本稳定的主要统计指标,形成规范、简约的国家核心统计指标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2013年初步建立指标体系的维护更新机制。及时了解统计用户的需求,发现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填补统计指标缺口;适时精简过时、繁琐和利用率低的统计指标,合理控制统计指标数量,减轻基层统计负担,提高统计调查的效率。(二)建立、健全统计标准体系。根据中国国情和统计工作的需要,借鉴国际标准,2012年底以前,建立以活动、产品、地域、单位、经济关系为核心的统计分类标准体系框架,并按照标准体系框架开展统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11年底以前,完成《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和《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的修订。2012年底前完成《文化产业及相关分类》、《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的修订和战略新兴产业划分的制定。2013年底以前,参照国际标准,统一住户调查及核算的支出分类,统一住户调查使用的城乡划分标准。2014年底以前,完成《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制修订工作。2015年底以前,建立和健全以区划代码和空间技术为基础的地域划分与编码;完成《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及相关标准的修订。7逐步建立和强化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地方标准的统一管理机制,统一编制统计标准的制修订计划,统一管理统计标准的制修订,统一实行统计标准的发布,统一组织统计标准的宣传贯彻,统一监督统计标准的贯彻实施。将对统计标准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常规的统计巡查和统计执法检查中。(三)改进完善周期性普查制度。改进和完善周期性普查制度。在总结以往普查经验的基础上,调整改进普查种类和普查周期、简化普查内容、明确普查项目分工,逐步形成轻型、高效、规范、衔接的周期性普查制度。加强普查与常规调查整体性设计。逐步实现普查与常规统计调查在统计范围、统计单位划分和统计内容等方面的协调和衔接,保证普查能够为各类常规统计调查提供基础数据和基本抽样框。(四)建立制度方法质量评估体系。研究制定国家统计制度方法质量保证框架,对统计制度方法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事先要以统计调查任务需求为导向,结合数据的可获得性、易取得性和不受干扰性等多方论证制度方法是否科学、合理;事中要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的督查和管理,保证国家统计制度方法的严格执行;事后要根据质量保证框架要求评估制度方法是否科学、完善,并把评估数据质量作为重要内容和依据。(五)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推进国民经济核算与国际8标准接轨。积极采纳2008年版国民账户体系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研究建立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分季核算制度,力争在2013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分季GDP核算框架和方法制度。2014年,利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2013)后系统修订GDP历史数据的机会,对季度GDP历史数据利用新方法进行修订,并正式建立分季核算制度。建立季度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改革现行的地区GDP分级核算方式,推进地区GDP统一核算,实现地区与国家GDP数据基本衔接。开展地区GDP统一核算的研究和试算工作,提出《地区GDP统一核算方案》。实行地区GDP分级核算和统一核算双轨运行,在条件成熟后,实行地区GDP统一核算。逐步统一地区与国家分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提高地区GDP核算数据质量,以及与国家GDP数据的可比性。统一地区与国家年度和季度GDP核算中采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逐步统一地区与国家年度GDP核算中分行业增加值核算使用的基础统计资料。统一地区与国家季度GDP核算中分行业增加值使用的相关基础指标。统一地区与国家季度服务行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核算方法。研究改进服务业各行业现价和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不断完善服务业统计与核算。完善投入产出和资金流量核算。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核算体系。建立既反映中国实际情况,又具有国际可比性的生产率计算方法,根据计算结果开展分析研究,并努力建立定期的中国生产率数据发布制度。9(六)加强服务业统计。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制度。完善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制度。建立完善地方服务业综合统计制度,建立服务业重点企业财务统计监测制度。适时推行统一规范、方便填报的服务业企业一套表制度。进一步探索加强部门财务统计的调查方法,完善部门业务量统计。不断完善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制度,改进完善抽样、推算方法。继续研究探讨在省一级分行业抽样、推算方法。健全房地产业统计。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统计指标体系。按照一套表改革的要求,精简和删除部分不能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现状的统计指标;研究和改革土地购置费与完成投资额分别统计的方法。进一步扩大联网直报的范围,逐步建立覆盖全部房地产企业的联网直报系统。健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统计范围由限额以上扩大到全部法人企业和个体户;将一定规模以上的大个体逐步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商品购销存统计与财务指标统计统一配套。建立完善重点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统计,统计范围逐步由重点批发零售业企业扩大到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深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改革,研究建立商品零售指数或零售业指数,用以替代或补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的效用。不断扩大国家直接采集数据的力度,逐步将联网直报范围由重点批零住餐业企业扩大到全部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法人企业。10建立和完善服务业价格统计指标体系。建立运输业价格指数编报
本文标题:“十二五”时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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