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更便捷
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文档分类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内党落字(1988)号文件
内党落字〔1988〕第4号文件规定:“在‘文革’中因冤、假、错案,严重致残的干部、职工领到伤残证后,按照国家有关‘因公负伤待遇’的规定执行。”内党落字〔1990〕第4号文件规定,“文革”伤残定为全残、基残的干部、职工死亡后,可比照因公牺牲标准发给抚恤金。(剩余448字)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 5 元
下载
还剩... 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文标题:内党落字(1988)号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649327 .html
共131篇文档
格式: doc
大小: 19.5 KB
时间: 2020-05-30
本文标题:内党落字(1988)号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64932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