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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时间:2019年6月该条例于2002年7月9日颁布实施,有利于选人用人机制挑选出优秀人才,有利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前言一条例历史沿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条例修订重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条例重点解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目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利于选人用人机制挑选出优秀人才,有利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历史沿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一部分历史沿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1995年2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共计十三章七十一条。该条例有利于选人用人机制挑选出优秀人才,有利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2002年7月9日中央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建国以来首次作出。历史沿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利于选人用人机制挑选出优秀人才,有利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修订重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指导思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保持总体框架和主体内容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本着可改可不改尽量不改的原则,对条例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和调整补充。•一是贯彻新精神新要求。在条例中充分贯彻和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党的十九大和党章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的新部署。•二是衔接新政策新制度。对近年来修订或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条例有关内容进行了有机衔接。•三是吸收新经验新做法。全面总结和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工作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比如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改进干部考察工作、从严审核把关等,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四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着眼新时代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从制度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总体考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特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精准”,主要是把人考准考实;“科学”,主要是把人用对用好适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重要意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利于选人用人机制挑选出优秀人才,有利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条例解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部分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流程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任职讨论决定选任流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把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挥组织部门作用,严格把好关键关口:平时表现资格条件人岗相适任前六查民主推荐深入考察撰写材料上会任免平时表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扎实分析,做好研判,心中有数,手上有人,领导比选有余地。这次修订,将“动议”一章的标题修改为“分析研判和动议”,增加“加强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条款,并对动议的主体、时机、内容、程序、要求等作了规范,从程序上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心前移,推动组织人事部门把更多精力放到研究班子、研究干部、研究队伍建设上。静态情况:工作实绩、性格特征、群众口碑。分析历年奖惩情况:反复被处分的要高度重视,掌握思维处事习惯。分析年度考核情况:细节与内容,连续考核靠后的,要分析具体原因。分析成长发展经历:注重提拔较快的,多次调整单位的,频繁换岗位的。资格条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件职级要求工作年限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5年以上工龄,2年以上工作经历下一级2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任职年限副职提任正职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文化程度县(处)级领导职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必须接受的培训资格党政领导职务培训时间应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特殊情况:应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身体能正常履行职责资格条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参照本条例执行《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回避破格提拔必须从严掌握。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参照本条例执行处分影响确保选拔任用程序不出任何问题底线行业回避亲属回避任职回避人岗相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加“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提出确定考察对象应当“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提出“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将同考察对象面谈作为考察干部的必经程序单列出来提出考察材料“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人与岗适合岗位人与队伍优化结构人与人合理搭配任前六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查档案查民意查业绩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线索查案件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要特点进一步改进了民主推荐方法,规范了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一对民主推荐进行合理定位,由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二改进民主推荐方式,将“个别谈话推荐”改为“谈话调研推荐”;明确换届时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组织会议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一般先进行谈话推荐,必要时也可以先进行会议推荐,符合有关条件的还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取消二次会议推荐等三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可以按照拟任职位进行定向推荐,也可以根据拟任职位的具体情况进行非定向推荐进一步使用的,可以采取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其中正职也可以参照个别提拔任职进行民主推荐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的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树立注重品行的导向要树立科学发展的导向要树立崇尚实干的导向要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要树立鼓励创新的导向要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2008年2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六个用人导向”标准导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入考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二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三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四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五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七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的6种情形深入考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谈话范围实事求是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个别谈话谈深谈透机关情况掌握全面工作基础和物质条件的优劣领导班子的强弱干部队伍素质的好差上级领导机关帮助的多少偶然情况重视征求党委(党组)的意见重视征求所在纪检监察组的意见一般采用集体面谈、个人陈述的形式进行注重被考察对象的经历、业绩、亮点工作、优缺点疑点问题核查清楚集体面谈科学设计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考察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和一贯表,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成立考察组考察组提出调整的初步方案,向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考察程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廉洁把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双签字制度。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对考察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意见上双签字撰写材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客观力求写准。个人基本情况、履职经历、人岗相适程度、德行表现、特点特长、存在不足或缺点、民主测评、谈话推荐等内容。力求写实。辩证分析测评结果和谈话情况,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和以偏概全。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比较。客观研判各方面认可程度。坚持评价重点与岗位职责相比较。力求写真。要注重客观,对干部的优缺点辩证分析。注重形象。减少抽象定性式表述。注重个性。紧扣考察对象工作方式、性格特征的差异性。上会任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讨论决定必须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必须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表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需要复议的干部任免决定,必须有超过半数的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举手表决口头表决无记名投票表决上会任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前谈话任前公示任职时间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由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会议选举、决定任命的,自当选、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由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自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
本文标题:2019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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