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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办法为保证我项目部安全稳定生产,最大程度的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是安全员”,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本制度将对促进生产、发现重大隐患、文明生产的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对不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细则、习惯性违章的人员进行处罚。二、为保证本管理办法顺利开展,特成立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办法领导小组。领导组组长:周磊、王志刚郭辰飞领导组成员:徐利杜尚峰三、奖励细则:1、发现重大不安隐患及时汇报,避免发生事故者,根据发现可能造成损失大小给予100-500元奖励。2、制止“三违”,保证安全生产者,奖励20-50元。3、主动承担份外工作,为我项目部分忧者,奖励20-100元。4、好人好事者奖励10-50元。5、未尽事宜按公司及我项目部有关规定执行。四、处罚细则:1、发现“三违”,对“三违”人员罚款50-1000元。2、发现施工人员工作期间不佩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高空作业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的,罚款200元,对施工期间未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的”罚款200元,对未及时清理施工生活区(包含宿舍区及食堂区域)垃圾的,罚款200元,对其他各类危害施工安全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而继续作业的,依情节严重给予处罚。3、各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迟到20分钟以下者罚款10元,超过20分钟者本班不记工,脱岗视为早退,罚款60元。5、对隐患整改不及时,扣罚施工单位每条50元,隐患无故不整改的要处以200元罚款。6、未尽事宜按公司相关条例及我厂相关规定执行。五、考核办法项目部对职工进行内部考核,发现违章进行处罚,并上报公司,每月工资结算时进行汇总奖罚。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激励约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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