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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推动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班主任队伍实行校院双重领导体制。在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学生工作部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学院党政实施具体管理和领导。第三条班主任的定位:班主任是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长的引领者,是协助辅导员开展工作、进行学生管理服务的主要力量。第四条班主任的主要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业引导和事务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五条班主任的主要职责: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结合形势,把握学生思想动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会,针对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和日常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做好引导教育工作。2.推进班级建设和学风建设:做好班、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班团干部和党团组织的作用,重视班级凝聚力建设,促进优良班风的形成;重视班级优良学风建设,鼓励参加校、院“优良学风班”的创建和申报工作,加强学习目的性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文体活动和暑期社会实践等;每月至少巡查一次课堂,一学期至少下班级听课两次;指导学生选修课程,协助做好学生休学、转学(专业)、退学等学籍管理工作。3.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实施好新生始业教育、军训、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毕业鉴定、就业指导等环节以及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推荐工作;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负责审批学生一天以内的请销假事宜;协助校院相关部门做好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配合学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工作;协助做好班级特殊群体如生病住院学生的帮扶和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和心理问题等学生的帮教工作。4.做好师生与家校的沟通协作工作:深入班级和学区,主动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反映学生的合理要求,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做好教与学的沟通和协调;加强与学院、学区辅导员的联系,及时处理辅导员反馈的情况。重视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家访、微信、电子邮箱、电话等形式,将学生在校的情况定期告知家长,尤其是学生意外事件、违纪等情况,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争取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帮教工作。5.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认真贯彻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决定,参加工作培训和相关会议;定期排查特殊群体学生状况,填报《班级学生安全稳定情况报表》,对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出研判,并及时上报学院、学校;认真完成《班主任工作手册》的填写。第六条班主任的选聘工作1.岗位设置。学院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班主任岗位。规定每个班级设置1个班主任岗位,每位教师原则上担任1个班级的班主任,聘期原则上应任满1届。2.选聘条件。各学院须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把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意识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选聘到班主任队伍中来。3.选聘范围。原则上由符合班主任选聘条件的专任教师担任。4.选聘程序。班主任选聘工作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并报校学生工作部备案。第七条班主任的培训培养工作。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规划,落实班主任培训经费,切实做到使用和培养并重,工作与学习并重。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学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校班主任工作大会,邀请校领导和校内外专家作专题指导和讲座;举办毕业班和新生班班主任培训会,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培训;编制班主任工作手册和培训教材,力求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学院要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例会,了解班主任工作近况,并针对班主任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和调整相关工作;鼓励学院组织班主任在校内外举行班主任经验交流会。第八条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班主任考核工作在学生工作部指导下,由各学院具体负责;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工作在学年期末进行。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15%,良好等级的比例不超过25%。班主任所带班级荣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且指标单列。班主任工作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须同时符合下列3项条件(毕业班班主任须同时符合其中2项):学年内主持主题班会2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与班内70%以上同学谈心交流(包括面对面交流、网络交流、书信交流等形式)1次及以上。(一)考核程序1.个人总结:班主任根据考核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填写《班主任工作考核表》。2.学生评价:学院组织班级学生采用不记名方式评议班主任工作,并填写评议表。3.学院评价:学院根据考核指标,组织学院和学区辅导员、班级任课教师及有关人员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4.综合评定:学院根据考核情况给班主任评定考核等级。5.公示:学院将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及考核等级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6.备案:学院将班主任工作考核汇总表送学生工作部备案。(二)考核办法1.对班主任的履职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小结,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学生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工作。2.班主任工作考核采用个人总结、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记分,其中学生评价占总分值的50%,参与班主任工作评价的学生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50%。3.学生评价统一采用学校制定的学生评议表。学院评价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要充分体现班级学生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科研、考研、自修学习、课堂纪律、寝室文明等情况,要重视考核班主任与学生的思想交流、班集体建设、关心学生学习等情况。4.班主任工作考核与班级及其学生的奖惩情况挂钩,有下列情况者给予相应的考核加减分:项目加减分值项目加减分值班级被评为校、院优良学风班加6、3分学生违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减1分/人次学生获得校、院“学习标兵”加2、1分/人次记过处分减2分/人次学生寝室获得示范寝室加2分/个留校察看减3分/人次学生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减1分/个开除学籍减4分/人次第九条班主任工作的奖惩: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班主任表扬、评优和教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的重要依据。1.学校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任现职以来必须要有担任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因非主观因素未能担任者除外),且工作考核须合格。2.班主任工作考核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教师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任现职以来获得过优秀等级的班主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或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3.在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或其他荣誉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班主任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和良好的教师。4.考核合格以上的,按有关规定给班主任核算教师育人工作量。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学院视具体情况可取消其担任班主任的资格。5.对于在事关政治原则、立场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班主任,不得继续从事班主任工作,并调离现任班主任工作岗位。6、在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校级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果由学校发文,并召开表彰大会,宣传先进事迹,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学院可结合具体情况评选院级优秀班主任。第十条班主任的岗位津贴1.学校将班主任岗位津贴打包到育人工作经费划拔到学院,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班主任岗位津贴分配方案。2.学院可依据考核结果,按不同等级发放班主任津贴。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附件一:温州大学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附件二:温州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1温州大学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班主任:学院:序号评议内容评价等级A非常满意B比较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1班主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2班主任深入学生寝室、班级,和同学交流沟通情况。3班主任对生活、心理、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和指导情况。4班主任在各类评奖评优中的办事公开、公正和公平情况。5班主任对班团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和工作指导情况。6班主任对学生课外活动(班级活动、科学竞赛、社会实践等)的参与和指导情况。7班主任对班级学生思想道德、法纪、安全教育的情况。8班主任对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违纪处理以及对违纪学生帮教等情况。9班主任对督促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开展优良学风班建设、培育学习氛围等情况。10合计得分:分评议日期:说明:1、此表由学院加盖公章后发给学生填写;2、班级学生无记名分项填写,同意的在空格内打√;3、参加评议的学生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50%;4、被评为A、B、C、D的分别计10、8、6、4分,第9项权重系数为2;5、此表由学院建档留存。附件2201-201学年度温州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所在学院:姓名性别职称/职务班级人数班主任工作总结(未尽内容另外附后)考核情况班级学生评议得分学院量化评价得分加减分情况总分学院考核意见及评定等级考核意见:综合评定等级:学院领导签字:备注温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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