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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段细》)是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规程》的要求,按路局信息、控制、管理、三基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内燃、电力机车检修工作,保证机车质量,更好地适应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段细》。《段细》做为内燃、电力机车检修工作的标准,是机车质量管理的支持性文件,各项条款与《段规》具有同等的效力。内燃、电力机车的检修要贯彻“质量第一”和“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及局“单元控制、循环检修、质量保周期”的检修工作原则,通过检修体制的改革,逐步实现从计划预防修向主要零部件的专业化集中修和定期检测状态修过渡。机车质量活动要通过贯彻IS09000族标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实现“2扣””00化。各机务段要加强机车质量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做到段内联网,建立机车检修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机车关键部件和关键试验环节的试验数据采集、存储、分析的自动化。段修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稳定和延续机车原设计和制造质量,使机车在两次修程间始终处于质量稳定期内。开展机车“双达标”工作,通过检修、保养的达标,实现上述要求。在执行过程中,遇有超出《段细》规定的问题时,机务段可以参照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处理,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段细》由机务处负责解释。第二章质量管理各机务段应建立以段长为主任的质量管理委员会(以下称质管会)和机车质量定期分析制度,每月10日前、每年元月20日前对上月及上年度的机车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定期质量分析可结合“质管会会议”、“段验会议”、机破、临修分析会一并进行。一、质量管理委员会质管会是机务段机车质量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定职责、建立体系、实现策划、控制和改进等活动,质管会要建立章程、会议制度和常设办公室。1.组织机构主任:段长副主任:主管检修段长。总工程师委员: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各有关科室、车间主任。2.质管会主要任务以“双达标”工作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收集、分析。利用机车质量方面的有关信息,有效控制机车质量。结合部、局机车质量工作重点,针对本单位机车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的机构、制度、规定、办法、运作机制。按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段工作规划、方针、目标,做出相应的决策、制定分层次的技术组织措施,调动和发挥各级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宣传、发动。推进、检查、考核、表彰等工作。质管会至少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全面分析机车质量管理情况,并检查上一次会议所布置工作的实施进度。二“双达标”工作“双达标”工作是搞好机车质量工作的有效载体,是落实各项工艺范围标准的具体实践,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分局和机务段必须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达标机车是机车在检修。运用中,检修和保养质量都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样板车是机车检修、保养质量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达标机车标准,外观美洁,乘务人员的素质和礼仪水平达到优秀,对其它机车和人员能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由分局命名的机车。1.“双达标”工作的日常管理“双达标”组织工作由质管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原则上由段质检室负责。质检室负责兑标、评定、达标车档案管理等,对不达标项点进行考核。2.“双达标”保证机制各段必须按照路局有关要求制定《机车检修、保养质量“双达标”管理细则》,作为“双达标”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保证机制。内容应包括:分局和段两级机构的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双达标”工作的方案,对“双达标”工作作出定时、定量、定责的规定。3.行为标准和状态标准(1)达标车、样板车评定标准;(2)机车检修质量达标评分标准;(3)机车保养达标评分标准;(4)工具备品管理及礼仪定置管理评分标准;(5)乘务员、检修作业人员礼仪标准;(6)主要成本指标控制标准。4.“双达标”工作的考核、奖励机制机车中修和小辅修落成交验前进行一次兑标评定,达到标准的予以命名,不达标的机车整修合格后可投入运用,但本次不予命名。“双达标”的评定工作必须由段质管会副主任以上领导主持,召集有关人员按标准评定。达标车兑标得分必须在90分及以上。样板车兑标得分必须在95分及以上。各段制定的标准不得低于局标准。各分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样板车的评定工作,已命名的样板车需重新进行评定。样板车在分局内平衡,样板车的命名数量一般不超过分局管内配属机车总台数的10%。运用机车发生责任机破以上事故,从发生之日起取消样板车、达标车资格.下一盾环重新参加评定。三、质量检查室机务段设立质量检查室和专职机车质量检查员(以下简称质检员)。质量检查工作是检修自身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环节、质量检查室原则上隶属于总工程师直接领导。质检员按检修车问人数60:1的比例配备,人数少于120人的车问,质检员不少于2人。质检员的职责是从事作业过程的现场管理、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检修范围、工艺执行的指导以及提供对班组质量考核的依据。1.作业过程的现场控制负责制定并落实中、小、辅修范围及检修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跟踪及检查的各项制度。按范围、工艺。技术标准及要求,做好检查、督促、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机车或部件质量的受控程度,交验合格的配件及机车。2.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关键零、部件、主要工序的工艺质量须经质检员确认合格后,才可进入下道工序或进入中心备品库;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质量控制记录台账,做好质量信息的分析和反馈工作。3.检修范围、工艺的指导结合执行范围、工艺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督促或示范方式对作业者进行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做到月有分析及处理意见,季有小结、年有总结。4.质检员的权力代表段行使作业过程现场管理职权。对违章、违法的职工进行制止和考核;对坚持按工艺和标准修车的职工提出奖励建议。5.质检员的管理段每月对质检员的工作进行分析、考核,对发现问题且解决问题多、工艺培训教育工作开展好、坚持标准且及时制止违法、简化修、为围歼机破做出贡献的质检员给予表彰、奖励。质检员应参加“百台赛”评比,月度奖金收入不低于一线工长的水平。四、机车检测工作机车检测工作是适应修制改革需要,按照“修检分开”的原则,利用现代科技检测仪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机车状态进行诊断,实现对机车质量的监控。在确保机车质量良好的前提下,延长部件的使用周期和检修周期,减少过剩修理,为修制改革提供必要条件。1.机车检测工作任务机车检测工作要围绕机车质量状态,开展机车电气线路检测,机车燃油压力波检测、机车轴承动静态检测、机车油水检验,机车顶轮检测等项工作。2.检测中心机务段应结合本段实际情况建立机车检测中心,明确检测中心的职责、职权。(l)检测中心职责贯彻执行部局、分局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要求,按照与时俱进的原则,不断扩大机车检测范围和具体项目,不断提高机车检测水平,使机车质量状态有序可控。采用计算机技术和高科技检测手段,按照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完善机车检测质量信息库,为各生产车间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并监督、认证信息传递的情况。掌握机车质量状态,生产任务及技术指标,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出本部门的改进措施,充分利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科学试验和质量课题攻关。对各生产车间有关人员进行检测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检测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培训,掌握检测有关知识。(2)检测中心职权通过人检、机检手段,对机车质量状态实施监控。为机车检修和运用工作提供检测数据,对不良信息及时反馈,施修后进行认证。制止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油脂及冷却水。3.机车检测项目(1)机车日常及故障机车检测项目机车柴油机压力波检测;机车电气线路检测;机车车上部分电机轴承(主发电机、起动发电机、励磁机)检测;机车顶轮检测机车油水检验。(2)机车中、小、辅修检测项目中修时轴箱轴承、电机轴承动静态检测;小、辅修时机车电气线路检测;小、辅修时压力波检测;小、辅修时电机轴承检测;小、辅修时油水检测;中、小、辅修时机车部件探伤检测;中修顶轮检测。4、检测分析的有关要求日常做好统计;检测后必须及时将检测数据存储,对异常检测项目要作好分析,方便查阅;实行定时分析方法;对机车检测实施月分析、季分析和年度分析;分析故障规律和原因,向有关部门反映。5.轴承管理(1)车承检测站的设置中修机务段要建立机车轴承检测站,按机车轴承技术管理规范要求配齐场地及设备。(2)轴承检测工作范围对内燃、电力机车牵引电机轴承、轴箱轴承、主发电机轴承状态进行检测和判定,不合格轴承应送有关专业工厂大修或报废,机务段对轴承不进行修理和选配。(3)轴承检测要求新品轴承上车前要进行动、静态检测;旧轴承下车后必须解体进行动。静态检测,两项检测合格后方可装车。动、静态检测设备、轴承检测仪及顶轮检测设备每两年检定一次,传感器每年检定一次。中修段轴承检测资格认证由路局组织进行。6.探伤管理(l)部件探伤机车中、小、辅修,按局、分局规定探伤范围对零、部件进行无损探伤。(2)探伤仪器的检查保养探伤仪器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检定周期及时检定,每日开工前应对探伤仪器进行检查,电磁探伤器应检查灵敏度和提升力,磁粉探伤应检查粒度和磁性,超声波探伤仪应检查灵敏度余量、垂直线性、水平线性、动态范围。探伤工长每半月对探伤设备进行抽查。每月初由总工程师或检修段长主持,检修主任、设备主任、技术主任、验收室主任、电力工长、探伤工程师、探伤工长参加,对探伤仪器进行检查。填写鉴定记录并签宇,探伤组负责保管。每项作业完毕,应及时将探伤仪器、附件、试块清扫于净,将仪器放到指定地点。(3)探伤工作管理机务段应加强对探伤工作的领导,总工程师或检修段长应熟悉有关探伤的规章制度,定期对探伤工作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署改进意见,及时解决探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有关探伤工作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机务段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颁发的《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和《内燃、电力机车主要部件判伤标准》及局发《内燃机车主要部件探伤工艺》,配足探伤人员和仪器,探伤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且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取得铁道部无损检测委员会的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进行探伤作业。中修段至少有一名二级以上资格证书的探伤人员。各段应制定年度的探伤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学习一次,内容包括:无损探伤理论、工艺、范围、实际测试,金属材料基本知识,有完整的教学进度、教学者和学习人员的考勤,有完善的考核办法及具体奖惩制度。机车主要配件探伤时,验收员应按规定参加,监督探伤作业过程。探伤发现主要配件裂纹时,操作人员应通知鉴定小组成员:探伤工程师或检修工程师。验收员、检修主任等。由鉴定小组成员共同按段规、熔焊规则及工艺规定确定处理意见。探伤报废部件均须打上报废标记,远离探伤现场防止误用。超声波探伤仪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定,经局探伤设备维修站检定合格并发给检定合格证后,方允许使用。使用期超过8年,必须送局探伤设备维修站进行技术鉴定。探伤人员应相对稳定,取得一、二级探伤证书的探伤人员未经机务处批准不得任意调动。探伤人员奖金、福利待遇应与一线工人相同。探伤工作必须执行一次作业标准化,段每季考核一次,车间每月考核一次,并作好记录。五、机车交验及验收装车的新品配件必须是经过部、局认定,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具有合格证的合格产品。配件段修须经驻段验收人员验收合格,方可装车使用。机车修竣后,经过“双达标”评定达标,由检修主任或调度员向局驻段验收员交验。验收员确认合格后,办理交验手续。段修机车若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没有明确数据和具体规定,由段、验双方商定技术条件,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安全、性能和互换的情况下,由总工程师签章交车,并将此技术条件报局核备。机务段因客观原因暂时达不到修程标准,在不影响安全、性能的前提下,由段、验双方协商,提出执行期限和改进措施报告,报局核批,做为验收依据。第三章技术管理二、机车质量分析1.机破管理与分析机破机车回段后,由机务段长(总工程师)、技术、质检、检修、运用、验收、教育、安全室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对机破机车情况进行检查和鉴定,找出原因,测取数据,确定修程,并由技术室通知检修车间施修。由
本文标题:内燃电力段修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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