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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市示范幼儿园标准的通知各区县教委:为了将北京市示范幼儿园切实办成高水平、高质量的优质园,使其真正发挥示范作用,成为首都学前教育的窗口,现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对《北京市示范幼儿园标准》(京教学前[1999]001号)进行修订。修改后的《北京市示范幼儿园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在示范园的软、硬件建设方面提出了更高标准,力求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可持续发展观上起到示范作用,并从六个方面提出了保教质量和示范作用的要求,注重强调示范园工作的实效性,代表新时期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各区县教委要将新《标准》发到辖区内市、区级示范幼儿园中,并组织幼儿园领导和教师认真学习新《标准》,依据新《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查,努力完善各项工作,积极争创北京市示范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新《标准》于2005年9月1日开始执行,凡于2005年申报北京市示范幼儿园的参评单位,将依据新《标准》进行评选。二、依据新《标准》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示范幼儿园建设与管理的通知》(京教学前[2003]12号)精神,对2004年以前评定的北京市示范幼儿园进行考核管理,凡未达到新《标准》要求的,应尽快充实、调整,在2—3年内仍未达到新《标准》要求的,将取消其北京市示范幼儿园称号。三、对2004年申报北京市示范幼儿园的参评单位,经视导评估符合原《标准》的,仍用原《标准》进行评选。四、原《标准》于2005年8月30日废止。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北京市示范幼儿园标准(修订)一、办园规模6个班以上,能招收三岁以下幼儿。按年龄分班,各年龄班的幼儿人数不超过《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班额数,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三岁以下班15人。二、办园条件必须达到《北京市托幼园所分级分类验收标准及细则》中规定的一级标准,并在以下各项达到较高标准。(一)场地宽敞,有必备的房舍。占地面积生均15-17平方米;绿化面积生均2.5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生均5平方米(含分班场地生均2.5平方米);每班有宽敞、明亮、洁净的活动室,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与睡眠室合用的应不小于90平方米);寄宿制幼儿园应有独立寝室、隔离室和浴室,浴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根据教学需要有一定数量的专用活动室、家长阅览或等候室,并能有效利用。(二)设施先进,能体现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从本园教改和促进儿童发展的实际出发改善办园条件,提高经费与设备的使用效益;运用网站、摄影、投影等现代信息设备与技术为教师观察、记录研究幼儿一日生活服务,提高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加强安全三维防护体系建设,做到监控、报警、对讲系统畅通,保障幼儿园安全。(三)各类人员配备,符合《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要求。园长(含业务园长)应具有五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取得学前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小学高级职称;教师均取得资格证书,并有80%以上的教师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读教师不在统计之内);保育员须经本市相关专业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保健医应具有中等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并取得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条件均要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要求。三、保教工作质量标准与示范作用各项工作在达到《北京市托幼园所分级分类验收标准及细则》规定的一级一类标准的基础上做到以下要求:(一)模范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和法规,发挥依法办学的表率作用。园领导应掌握国家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法人责任,与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岗位职责协议书,切实维护幼儿园(所)、教职工和广大在园儿童的切身利益,并为在园儿童身心安全与健康提供充分保障,园内没有安全隐患;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二)有正确的办园思想和科学、高效的管理措施。园领导有明确的管理思路和策略,办园规划和目标明确,能够体现园所发展的前瞻性;能将幼儿园的基础建设与办园特色相结合,阶段实施计划切实可行;在办园模式、内部管理及保教工作等方面勇于探索和创新,能体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管理效益和教育效益显著。(三)高度重视教职工队伍建设,有效发挥师资队伍培养的基地作用。幼儿园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在教师培养、使用、输送、引进等方面有计划,有措施,实施效果好,形成各类人员梯队建设的发展格局;拥有一支适应时代发展、乐于接受先进教育理念、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师德高尚、积极肯干、善于反思的研究型教职工队伍,园内至少有2名以上在市、区有一定影响的骨干教师;能运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对本地区的教师进行指导,每年有计划地深入到挂钩幼儿园进行具体指导,帮助教师尽快成长。(四)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的课程要求,充分发挥保教示范作用。认真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注重良好教育环境的创设与利用;积极探索幼儿主动探究学习和个性获得充分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出色地做好各项保教工作,为幼儿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至少与1所远郊区幼儿园建立“手拉手”的联系,每学年能利用2个月时间接纳一所郊区幼儿园的园长或教师来园挂职锻炼,帮助和带动其提高质量,并取得明显效果。(五)认真致力于教科研工作,成为本地区教育研究的实验基地。能够结合当前教改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困惑,确立本园研究课题,有计划地进行研究与实践;在做好园级课题的基础上,积极承担市、区两级课题,通过教科研活动切实解决本园教育工作实际问题,有效地推进保教质量和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近三年来的研究成果在本区乃至全市有一定影响,并有推广和使用价值。(六)努力建构开放式的学前教育体系,成为社区学前教育基地。重视家园合作教育,积极探索共同教育、共同办园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幼儿成长档案,科学指导家庭教育,并为家长提供优质的服务;能有效利用家长及社区中的教育资源为本园的教育教学服务;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社区文化建设,通过板报、网络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儿童早期教育咨询、科学育儿指导等服务,每学期不得少于5次;建立0—6岁社区散居儿童活动登记制度,利用多种形式为他们提供受教育的机会,使社区散居儿童受教育率达90%以上;团结、带动所在社区(办事处或乡、镇)的托幼园所,共同开展社区早期教育活动。
本文标题:北京市示范幼儿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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