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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五、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概念(掌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通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从而保证耕地数量稳定。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规定土地用途,明确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实行用途变更许可的一项强制性的管理制度。其核心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用途转变实行严格控制。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特别是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就要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供地,严格把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关,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的补偿制度,严格依法征地和执行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用途管制的依据,而用途管制是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手段和措施。解析: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六、土地用途管制的作用和意义(掌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和作用在于强制性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保障粮食安全、保障经济发展、保障生态安全,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我国目前人地矛盾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其现实的必然性和重要意义。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一种比较先进的土地资源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提高,土地的不合理利用和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必须强化土地利用的政府调控力度,逐步形成了以土地规划为依据,对土地用途变更实行严格控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可以解决我国分级限额审批制的弊端。3.可以实现利用整体效率最大化。4.协调“吃饭”与“建设”的矛盾。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基础,具有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的特点,因此,它是最珍贵的自然资源,最宝贵的物质财富。在征收土地时,必须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5.消除土地利用中不利的外部性影响,保护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解析: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其现实的必然性和重要意义: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一种比较先进的土地资源管理制度。2.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可以解决我国分级限额审批制的弊端。3.可以实现利用整体效率最大化。4.协调“吃饭”与“建设”的矛盾。5.消除土地利用中不利的外部性影响,保护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七、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掌握)1.按用途对土地进行分类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管理法》将土地按用途分为三大类型,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同用途的土地,其用途管制的具体内容不同。(1)农用地用途管制可分为农地农用管制和农地非农用管制两个方面。农地农用管制是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用地用途使用土地,农用地内部地类变更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进行;农地非农化管制在于限制农地转化为非农地,特别是严格限制耕地转化为非农地。(2)建设用地用途管制是要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土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用地;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3)未利用地土地用途管制包括禁止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土地开发;鼓励对未利用地进行科学的开发利用;鼓励对废弃渠道、公路、零星坑塘水面、盐碱地的利用,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土地整理。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国家通过法律途径赋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度的调控权威。全国性和省级规划是在全国或省域范围内从宏观上统筹安排用地,重点是制定土地利用政策、确定土地利用约束性控制指标,确保各类用地结构、规模与布局的宏观控制,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和本地的土地利用状况、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划分土地利用区,确定各区利用规模与布局,制定分区管制规则,为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分的土地用途分区一般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园地利用区、林业用地区、牧草地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区、工矿用地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区、生态保护用地区等。3.土地登记注册土地用途土地用途登记是土地用途管制的权利保障。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明确土地权利人的土地用途,进行土地用途登记,使权利人土地用途的权利内容在法律上得到保障。这样,即保证土地权利人的土地权利,又规定权利人土地用途义务,在土地权利登记中实现土地用途管制。城镇土地登记中土地用途主要分为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每类用地中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农村土地登记中土地用途主要有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参照城镇用地用途划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土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用途和面积进行登记。4.土地用途变更实行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是实现土地用途管制的关键。建设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和权限,依法批准后,方可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予批准,确需占用的必须按《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对不按照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国家制定严厉的土地管制法律,特别是对国家如何管理耕地应有法律依据,法律责任是土地用途管制的强有力后盾。对于非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解析:在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三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本文标题: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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