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创举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创举福建民政厅赖瑞福社区概念的提出和社区的发展在西方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但在中国而言,社区建设作为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还是在九十年代中期才提出来的。经过几年的努力,以及借鉴国内外社区建设的一些成功的经验,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广大的城市居民对社区建设的理论有了一定的认识,对社区建设的实践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创举。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的基础单元,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内在需求。一、十六届三中会的关于农村社区的提出是一个创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要求,对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从历史角度来看,应该说作为农村社区来说,它早于城市社区,而作为社区建设来说,自古有之。解放以后,我国加强了农村社区建设,但只是分散地一般性地进行,或者说是在一种不规范的甚至盲目的状态下进行的。如六七十年代的“退耕还林”“毁林造田”就是一种破坏性行为。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新贡献在于它把农村社区建设提到党和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从无规划到有规划,从盲目性到自觉性,从不规范到规范。可以说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的最全面最科学最有可持续性发展的一个最伟大的创举。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社区是以农耕文明、自然经济为主要特征的村落社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后来出现了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主要特征的集镇社区和城市社区。上世纪三十年代,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等人把“社区”概念引入了中国,但因受历史、文化、政治等因素影响,尤其是建国后受“左”倾思潮的影响,我国对社区的研究和实践几乎处在停止状态。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深化,城市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在这种背景下,民政部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把“社区”概念引入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领域,首先提出城市社区服务,进而推进社区建设,把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作为解决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满足城市居民各种需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实践结果表明,城市社区建设基本收达到了预期目的,它对完善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轨迹我国提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路,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农村社区服务”、农村“社区保障”、“城乡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讨论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并要求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006年11月,国务院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进一步强调指出,要着力建设城市和农村社区“两个平台”,“整合社区资源,推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功能,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深刻阐述和明确定位,为我们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指明了方向。2006年7月,民政部党组在全国民政工作年中情况分析会上,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角度,第一次向民政系统提出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要求。此后不久,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民函[2006]288号),对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中央的要求和民政部的号召,得到了各地积极反应,山东、江苏、浙江、天津、广东、福建、安徽、湖北、青海、上海等省(区、市)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开展了试点工作,江西省前期开展了村落社区建设,摸索了不少好的经验。青岛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时间虽然不长,但推进力度比较大,探索了一些好经验。三、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可能性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不断进行着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可是为什么十六届三全会而不是在这以前正式提到党的议事日程上来?笔者认为,中央是基于改革开放的进程和全国的总体情况而进行宏观决策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意味着农村社区建设是全党面临的共同任务,既是全面的,又是必须的,既是发达地区的重要任务,也是欠发达地区的重要任务。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一定要做而且必须做好的问题。事物的存在与发展是依条件而发生的。党中央之所以在这样的时刻提出农村社区的历史任务,是基于多方面的条件的,主要是:一是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目前中国的基本形势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措施,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政策保障。二是各级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在多年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无论在实践层面,还是在理论层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而且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基本把握和掌握了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律。这些经验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和经验借鉴。三是农村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可观的成就,这为农村社区建设得供了人才基础。近几年来,按照中办发[2005]18号文件鼓励下,许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他们回到农村后采取多种方式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有的较发达的农村还探索如何设置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如何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到农村服务,如何开展农村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等等,这些都为今后更顺利更有成效地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四是通过改革开放,农民思想的解放和文化的提升,使广大群众更加迫切地要求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他们不仅希望农村经济要发展,而且希望能在经济、政治、文化、医疗、卫生、管理等诸多方面都有所发展,所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顺应了民意。另外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在广大农村已基本建立并显示出巨大的政治优势,城市社区建设蓬勃发展,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这也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经验支持。五是民政部门整合民政资源能力的提高,也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后盾。经过改革开放和多年城市社区建设的实践,各级民政部门整合民政资源的能力大提高。特别是在农村灾害救助、生活医疗救助、优抚抚恤、五保供养、孤儿养护等方面的工作能力有了极大提高。民政部门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倡导者和组织者,完全有能力搞好民政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合,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发挥其它部门无可替代的作用。四、农村社区建设中几种重要关系的分析与处理对策既然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那么,在今后农村社区建设实践中,就会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有许多新领域需要去研究,有许多规律性的东西需要去把握,这对民政工作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并不是对城市社区建设模式的简单复制,而要根据农村的发展实际,顺应新农村发展的的客观要求,认真探索,在工作中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创新,不断前进。为此,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1、政府主导与农民群众主体之间的关系。政府的推动和倡导,是农村社区建设顺利开展的政治保障。在目前农村基础薄弱、资源有限,农民的参与热情仍需激发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各级政府发挥决策、执行、组织、协调、控制等作用,通过制定规划、政策、资金、技术等强有力的措施支持,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很难调动起来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农民群众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他们既是农村社区建设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力量。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必须相信和依靠群众,动员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寻求社区群众的共同利益和共同需求,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管理有序的社区建设参与机制。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力之源。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开展农村社区的关键。因此,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愿望和实际需求,让农民群众充分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规划和建设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把干部群众的良好愿望变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2、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的号召,农村社区建设也是中央的决定,二者是统一的,有机联系的,相辅相成的。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内容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多个方面,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而农村社区建设主要侧重于社会建设和管理领域,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整合农村社区资源,深化农村村民自治,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发展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农村社区建设是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条件。新农村建设越发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就越具备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农村社区建设搞得越好,就越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农民群众受益就越多,和谐社会的目标就越容易实现。3、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之间的关系。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目的是通过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把自己的事情管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农村社区建设则是新形势下深化村民自治的一个重大措施,其目的是通过农村社区这个载体和平台,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通过自治、自助、互助,满足农民群众各方面需求,增强村级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使自治单元更加明确、具体,覆盖的对象更加广泛,自治的内容更加直接和具体,从而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上实现了农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由此可见,农村社区建设是村民自治的延伸和拓展,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创新和发展。4、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进程二者有着密切关系。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它是农村人口和生产要素不断向原有和新兴城镇转移和聚集的过程。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可以完善城镇功能,更多地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从而带动农村发展;另一方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还可以把城镇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延伸到农村,发挥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因此,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亿万农民群众分享城镇化和改革发展成果的过程,也是城乡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过程。当然,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加速城镇化进程,必须坚决杜绝各种增加农民负担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真正使农村社区建设成为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5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农村社区建设既是现实的,也是长远的,所以应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一方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出发,对农村社区建设作出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另一方面,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从农民群众最关注的实际问题入手,充分考虑当地的财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解决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着力点,注意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让农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扎实的基础。
本文标题: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创举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67541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