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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关心孩子从沟通开始【典型案例】婷婷的父母是企业经理,工作繁忙,和婷婷很少沟通,一味满足她的要求。婷婷却感到孤独,经常出入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酗酒成性,疏于学业。【法律规定】父母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沉迷网络、吸毒等行为。【释法说理】有些父母不懂得用正确的方法与孩子沟通,冷漠和溺爱都会导致沟通不畅;我们未成年人要主动与父母交流,把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及时告知,以便父母做出正确的引导,共同营造幸福和谐的家庭环境。安全教育救了珊珊【典型案例】珊珊和母亲在家时发生了燃气泄露,珊珊利用在学校学到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冷静地关闭燃气阀门、打开窗户并报警,成功脱险。【法律规定】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措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能力。【释法说理】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学习和积累应对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的各种自护自救知识,树立安全意识,增强自救能力。在遭遇突发危险的情况下,保持冷静的头脑,采用正确的方法,果断地进行自护自救。女孩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典型案例】小琳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她的父亲重男轻女,觉得女孩读书无用,认识几个字就行了。同时,为增加家庭收入,父亲决定让姐姐小琳辍学,外出打工,供弟弟上学。【法律规定】父母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释法说理】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等各项权利。父母应当创造适宜的条件使适龄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随意剥夺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否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未成年人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2【典型案例】小学生琨琨在全国绘画大赛上获得了一等奖,校美术出版社希望他提供几幅作品,择优录用。琨琨拿出4幅作品,但没有得到出版社的任何答复。半年后,琨琨在该出版社出版的《儿童绘画作品选》上看到了自己的作品,上面没有注明自己的名字。于是,琨琨的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释法说理】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同时,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就是该作品的作者。琨琨虽然是小学生,但他对自己的画同样享有著作权。校美术出版社侵犯了琨琨的著作权,应当向琨琨支付稿酬并给付样书。请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典型案例】在教室里,小明大声地宣读同桌小兰所写的日记,小兰伤心地哭了,但是,小明仍在喋喋不休地向周围同学讲述小兰的日记。班主任知道后对小明提出了批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释法说理】同学之间,应该互敬互爱,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宣扬同学的日记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因为这些都是小兰不愿为人所知的秘密,更何况是在班级里面对众多同学大肆宣扬,小明的上述行为既伤害了小兰的感情,又侵犯了她的隐私权,是违法的不当行为。未成年人不能出入娱乐场所【典型案例】某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曾对全市网吧进行过调查,最突出是未成年人到网吧上网的问题。该市2007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70%的案件与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有直接关系。【法律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释法说理】随着社会日益发展与进步,互联网已成为大家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渠道。同学们如果需要上网,可以利用社区、学校等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切记远离网吧,做到健康上网。参观科技馆可享受门票优惠【典型案例】小明和小李相约前往科技馆参观。工作人员要他们2人购买全票。3小明和小李问工作人员:为什么以前来科技馆都只要购买半票,而今天却要购买全票呢?工作人员回答说因为目前参观科技馆的人数不多,如果再对中小学生优惠,科技馆就可能赔钱了。【法律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释法说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场所是未成年人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社会活动的重要平台,社会各方面都应该为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创造有利的条件。同学们在课余时间也应该积极参加各类有益的社会活动,做到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突发事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典型案例】2009年4月中旬,吉林省白城市200多名学生随家长来京就诊。家长称,之前孩子根据学校安排为当地森林保护区的榆树上农药后,当天便出现轻微中毒症状,因当地医院未予及时规范治疗,他们将孩子带到北京治疗。【法律规定】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释法说理】同学们平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家中、学校都要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这样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才不至于惊慌失措。
本文标题: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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