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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概念是处理来信来访的第一程序首先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源的主渠道再次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三、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的分类(一)按内容分类三、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的分类指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要求解决工作、学习、生产、生活中的某些问题;按规定应属有关业务主管受理范围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三、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的分类(二)按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的方式分类指署有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方面情况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指不署名的来信,不告知姓名、工作单位等方面情况的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另一种是有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虽然署有或告知了姓名,但系化名,不是本人的真实姓名。是5人以上在同一封信上签署真实姓名的来信。指5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访。三、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的分类(三)按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的次数分类指纪检监察机关接到信访人的第一次来信来访。指同一信访人,为反映同一问题的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来信来访,三个月以内的一信多投不算重信重访。三、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的分类(四)按信访载体分类控告人或者检举人以文字或文字加图片的方式,提供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或举报材料。控告人或者检举人以口述或者电话的方式提供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举报材料。控告人或者检举人以录音、录像的方式提供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举报材料。控告人或者检举人从网上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使用手机短信等现代通信形式提供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材料。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般方法(一)对信访举报应当归口统一管理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般方法(二)明确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般方法*纪检监察机关对下列反映事项不予受理: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般方法*举报人、申诉人的义务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般方法*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要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人、申诉人严格保密。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般方法(三)对信访举报件的处理方法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般方法(四)对信访举报件处理的时限要求(1)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收到的信访举报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送信访部门登记,不得私自留存;(2)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登记。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般方法(1)对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信访举报,应当在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分类摘要,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办(这里的分类主要指按照涉及违纪、涉及违法、涉及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及意见建议、涉及申诉、涉及咨询意见等)。(2)对属于有关部门办理或涉及仲裁、诉讼、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信访人。(3)涉及集团公司管理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或者单位纪委科级纪检干部的信访举报,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在3个工作日内,径报集团公司信访室。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般方法3.规则规定的反馈时限实名举报件,应当在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尚未办结的可阶段性反馈;其它举报件每月反馈办理情况,每季度反馈办结情况;凡立案的信访举报件在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信访部门;信访申诉件每半年反馈办理情况。信访部门对反馈情况及时登记。五、处理来信来访的基本原则六、处理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的程序准备过程、办理过程、反馈过程、审结过程一阅、二登、三批、四受、五办、六处、七回、八整、九统、十总六、处理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的程序信访件办结完后,到年底必须按信访登记序号整理归档,整卷方式分两种:最后填信访档案目录表后,一个装成案卷一本存档。七、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的区别与联系信访举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业务范围内的举报材料,包括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强调的是“举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和“业务范围内”三个关键词,遵照“谁受理”“谁负责编号入户”的基本要求。信访举报件重复登记造成的数量虚增等问题。七、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的区别与联系问题线索:是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个概念,指纪检监察机关收集的反映本级纪检监察对象的违纪违规线索,不但包括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而且包括从其他任何渠道获取的违纪违规线索。“收集”、“本级纪检监察对象”和“违纪违规线索”三个关键词,遵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有效拓宽问题线索的渠道,对纪检监察对象尤其是对领导干部尽量实行全方位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防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悲剧发生。七、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的区别与联系(一)联系方面:七、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的区别与联系(二)区别方面:信访举报件的来源只能是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受理的业务范围内举报,除此之外的信访材料均不能列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件。《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对信访举报件的处置明确提出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报告上级处理”、“转交下级处理”和“本级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三种方式,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问题线索却列出了“谈话函询类、初步核实类、暂存待查类、予以了结类”四类处置方式,并对每类处置方式的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八、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要求(一)加强基础建设,狠抓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五有有信访网络有工作人员有规章制度有举报电话有办公设施A八、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要求三无A无重复信访无越级信访无信访积案三统一统一表、册、卡、单统一主要的规章制度统一信访档案整理标准八、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要求有信访网络四有有工作设施ABCD有工作人员有规章制度三无无重复信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一办结:是指当年信访问题当年全部办结八、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要求一、关于案件监督管理(一)什么是案件监督管理一、关于案件监督管理(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原则一、关于案件监督管理(三)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一、关于案件监督管理一、关于案件监督管理(五)责任追究一、关于案件监督管理(六)问题与思考一、关于案件监督管理(六)问题与思考1.基层案件管理工作现状目前,基层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由于受机构、人员编制的限制,是要机构没机构,要人员没人员,这项业务基本上属于空白。即便有,也可能是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无意识的监督,对案件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不甚了解。没有发挥案件管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的应有作用。一、关于案件监督管理(六)问题与思考2.加强基层案件管理职能作用的必要性案件管理具有统计汇总、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等多项职能。案件管理工作贯穿于查办案件全过程,起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依纪依法办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作用。做好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对于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案件管理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内在需要,是提高办案水平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措施。一、关于案件监督管理(六)问题与思考3.加强基层案件管理职能作用的主要办法加强对案件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督办工作机制。一、关于案件监督管理(六)问题与思考4.加强基层案件管理职能作用应注意的问题注重案件管理人员的使用培养。必须狠抓思想观念更新,构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格局。必须推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必须有序开展办案监督工作。二、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纪律审查,安全先行。但是现实中,有的执纪审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存在着模糊认识和麻痹大意现象;有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很多制度规定成了摆设;有的甚至侵犯被调查人的人身权、健康权,这些纪律审查安全工作隐患,很容易演化为安全事故。随着纪律审查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数量将会进一步提升,纪律审查安全形势将会更加严峻。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纪律审查安全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进一步提高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既要办成案,又不能出事故。二、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一)纪律审查安全事故的表现形式二、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二)纪律审查安全事故发生的客体原因分析二、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三)纪律审查安全事故发生的主体原因分析二、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四)有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的几点思考固本强基,夯实办案安全基础。多措并举,提供办案安全保证。严防重管,设置办案安全防线。“四防”结合,提高防范审查安全事故的综合能力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2019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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