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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11年修订)1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张家口市上版总体规划编制于1982年,规划期限至2000年,为张家口市的城市建设起到了指导作用。1993年张家口市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1995年5月,国务院批准张家口市对外开放,城市发展的机遇、前景等有了新的变化;京张、宣大高速公路的建设,使得张家口市对外交通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交通枢纽作用更加明显;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使原有规划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2000年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2008年张家口市人民政府适时启动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并通过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其他六部委对实施评估报告和专题报告进行的审查,同意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同时指出:张家口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方向和目标发展,总体规划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区域背景及经济环境的变化,总体规划确定的部分目标已提前实现,部分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用地控制考虑不足,需适时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使其更科学、合理的指导城市建设。因此,2011年对城市总体规划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第2条规划依据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1991年3月1日)、《京津冀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8—2020年)》、《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年)、《张家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河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规模核定技术原则》、《张家口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张家口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进行编制。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注重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建设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为本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创造机缘。(2)依据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和本地社会经济环境以及各区、县的特点,完善城镇体系,高起点、高水平编制城市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3)认真研究区域与城市、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11年修订)2(4)以动态的观念对待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以利于城市建设滚动发展和分期实施。(5)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保证城市公共安全的要求。第4条规划重点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研究城市发展战略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优化城市格局,改善生态环境,突出城市特色,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第5条规划层次市域:指张家口市的行政辖区范围。城市规划区:指市区、水源保护区、市区周边的生态涵养区、产业区、与城市建成区基本连片的城乡统筹发展区以及发展备用地在内的全部规划控制区域。市区:指张家口市区行政辖区,包括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主城区:指桥东城区、桥西城区、洋河新区及宣化城区、下花园城区。中心城区:指老城区(包括桥东、桥西城区)和洋河新区。第6条规划期限1、规划已实施阶段2001-2010年。2、近期规划:2011—2015年。3、远期规划:2016—2020年。4、远景规划:2020年以后。第7条本规划是张家口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第8条城市总体发展目标将张家口市建成冀西北地区的金融、信息和商贸中心,发挥张家口市连接京津、沟通晋蒙的桥梁作用,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立足资源优势,把本市逐步建成河北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生态型旅游胜地,冀西北地区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11年修订)3第9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1、社会发展目标:重视各类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乡共同繁荣。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建设科教强市,继承和延续历史文脉,创建现代文明城市。坚持以法治市,提高城市综合建设水平,引导城市建设逐步走向现代化。形成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民生活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并逐步向“中等发达”方向迈进,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适应。2、经济发展目标:经济发展应抓住我国加入WTO和开发西部地区的有利时机,创造性地做好开放开发工作,加速全市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农业结构调整,完善对外开放政策,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与京津地区的经济合作和协调发展,使经济增长方式逐渐由粗放型过渡到集约型,实现速度和效益的统一。充分发挥结构化效益、规模化效益和科技进步效益,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使张家口市的主要经济指标在本规划期得到大幅度提高。国民经济发展指标:国内生产总值2010年达到966亿元,2015年达到1580亿元;2020年达到243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9000元。第10条城市建设目标1、以“环境立市”为基石,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创建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建立功能协调,布局合理,富有弹性的城市总体布局结构。3、规划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国家标准,为城市居民提供充裕的符合居民身心要求的住宅及居住环境。4、建立完善的城市绿地体系,突出山、水、田园等城市的特色,使城市景观和整体环境相和谐。5、保护风景名胜及周边环境,保护名城风貌及特色传统街区,延续城市发展的历史文脉,体现张家口市地方特色。6、建立完善的城市道路、交通、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11年修订)47、建立发达的城市文化、体育、娱乐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系统。8、建立安全完善的抗震、防洪、消防等城市灾害防御体系,提高城市的综合防灾能力。9、建立完善治安、交通管理等城市基层管理机构设施。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城镇化发展战略第11条总体战略合理分布市域人口和生产力,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争取发展成为环京津地区及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逐步改造和提升地区传统产业,控制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的产业,立足周边旅游资源开发和生态农业发展,培育旅游服务、生态研发等新兴职能,构筑以生态产业为主导的新型城市功能体系;从大区域着眼,致力于生态环境优化,构筑京津绿色生态屏障,突出区域一体化的旅游体系和生态体系建设,共同推进京藏高速等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的衔接控制;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中小城市及县城为主体,建制镇为基础的等级结构,构建职能明确、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第12条城镇化发展策略1、在市域范围内,选择地理位置、区域交通设施、资源条件及现状经济状况较好的地区作为发展重点,以推动区域城镇化进程。2、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调整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发展产业集群,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进镇。3、在坝上地区或边缘山区实施扶贫脱困攻坚战,强化该地区的“造血”机能,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内在质量。4、完善市场体系,对现有商贸企业进行改革和优化组合。积极培育和发展大型流通集团,连锁经营组织,现代批发市场。大力推进旅游业、房地产业和经济社会信息业的发展。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11年修订)55、加大市域道路交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城镇化发展进程创造新的有利条件。第二节城镇化水平第13条200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30%。第14条201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37%。第15条远期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8.4%。第三节城镇空间布局结构规划第16条总体布局战略城镇体系实行“强化中心,依托轴线,发展四翼,带动全域”的总体发展战略。强化中心:强化以张家口市区为核心的市域中心城市建设。依托轴线:沿京包铁路、110国道,发展一批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的城镇,形成带动广大城镇经济发展的城镇密集带,尤其要加快沙城的建设。发展四翼:坝上、坝下地区沿主要交通线各两翼分别发展若干个潜力较大的城镇,形成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带动全域:在市区的经济辐射影响下,依托轴线上的重点城镇,发挥四翼发展极核在城镇体系中的作用,带动整个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第17条空间布局结构城镇空间布局在现状京包(北京—包头)交通复合轴线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北部张张(中心城区—张北县)公路、西南宣大(宣化—大同)高速、西南沙蔚(沙城—蔚县)铁路、东北部宣赤公路(宣化—赤城)四条交通干线上的城镇,实现城镇体系由现状的“轴线—边缘”结构向“一轴四翼”结构转变。第四节城镇职能结构规划第18条市域中心城市张家口市区作为冀西北地区中心城市,连接京津沟通晋蒙的交通枢纽,以发展冶金、能源、机械、轻工为主的工业城市。第19条市域副中心城市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11年修订)61、沙城市:张家口与北京地区经济联系、社会发展的桥头堡,重点发展林果业、食品加工业、旅游和建材业。2、蔚州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煤炭基地,以旅游业为经济增长点。3、张北市:沟通坝上与坝下的交通要道,畜产品集散地,以发展生态旅游业、矿业为主的城市。4、涿鹿市:以矿山开发和林果业加工为主,并以旅游业作为重要支柱产业。5、阳原市:以矿产、建材、陶瓷、皮毛产业为主。第20条县域中心城镇康保、尚义、沽源、怀安、万全、赤城、崇礼7个县城,坝上以发展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为主,坝下县城以建材、食品加工及旅游业为主。第21条建制镇84个建制镇分别以工业型、交通型、旅游型以及行政和地方性集市贸易为主。第五节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第22条规划城镇体系等级结构分为四级,即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镇、建制镇。第23条市域中心城市张家口市区,包括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四区,为市域一级中心城市,也是城市人口规模大于100万人的特大城市。第24条市域副中心城市即由规划的沙城市、蔚州市、张北市三个中等城市和涿鹿、阳原两个小城市组成,作为市域二级中心城市。1、沙城市: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22万人,用地规模2660公顷。2、蔚州市: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20万人,用地规模2400公顷。3、张北市: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20万人,用地规模2500公顷。4、涿鹿市: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13.5万人,用地规模1600公顷。5、阳原市: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12万人,用地规模1400公顷。第25条县域中心城镇包括康保、尚义、沽源、怀安、万全、赤城、崇礼县城,作为市域三级中心城镇。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11年修订)71、康保县城:2020年人口规模8.0万人,用地规模为1000公顷。2、尚义县城:2020年人口规模6.0万人,用地规模750公顷。3、沽源县城:2020年人口规模8.0万人,用地规模1000公顷。4、怀安县城:2020年人口规模12.0万人,用地规模1300公顷。5、万全县城:2020年人口规模10.0万人,用地规模1200公顷。6、赤城县城:2020年人口规模8.0万人,用地规模1000公顷。7、崇礼县城:2020年人口规模5.0万人,用地规模600公顷。第26条建制镇建制镇共84个,这些城镇作为市域四级城镇,城镇人口规模5万人以下。第六节市域基础设施规划第27条交通1、交通发展目标:规划期末,要形成以公路、铁路、航空运输衔接配套,干支线结合,内外畅通,布局合理的交通运输体系。2、公路:(1)在已建宣大高速、京藏高速和在建张涿高速、张石高速、张承高速、京新高速的基础上,完善“两纵四横一线”高速公路网,规划建设京蔚、二秦等高速公路,进一步扩充完善西北地区进京、绕京通道,逐步实现县县通高速目标。(2)利用现有公路网
本文标题: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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