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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闽院教76号闽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客观合理地衡量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加强学科建设与师资队伍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贯彻学校有关教师考核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算办法。二、教学工作量是学校对系(部、院)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按年度统计,作为学校对系(部、院)进行年度教学工作总量考核和定编的主要依据。各系(部、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二次计算。三、教学工作量是指包含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评定成绩、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指导课程设计(实训)、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实习等环节教学工作以及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及其与教师职责有关的工作量。它分为“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工作量”以及其他与教师职责有关的工作量三部分。课程教学工作量以教学计划实施的标准学时数为准。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工作量(以下简称教研工作量)以及其他与教师职责有关的工作量(以下简称其他工作量)按工作业绩统计到完成人所在单位和个人。四、开课单位为开课计划中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非开课单位人员兼课均要挂靠到开课单位,其课程教学工作量均计算到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进行二次计算。第二章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实验教学工作量两部分。一、理论教学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阅卷、补考(含阅卷)等。2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M1=A1×R1式中:A1为理论课计划学时R1为课程系数,R1=J+L+P重复班课程系数,R1=K*(J+L+P)J:各类课程标准班人数及课程系数,具体如下:(1)必修课、限选课(一般理论课);专业任选课;校选课:以一个自然班(45人)为标准,J=1。自然班人数每增加1人,J增加0.01,上限为2(其中专业任选课上限为1.5)。2个自然班合班系数J=1.5;3个自然班合班系数J=1.8;4个自然班合班系数J=2。注: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每两学年至少需开设一次校选课。(2)术科和技能类课程:以一个自然班(30人)为标准,J=0.85。自然班人数每增加1人,J增加0.01,上限为1.7。2个自然班合班系数J=1.28;3个自然班合班系数J=1.53;4个自然班合班系数J=1.7。K:重复班(同一学期内课程代码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班级上课)计算系数:k=0.8L:开新课(理论课):是指在全校范围内,因学科专业建设需要首次对本校学生开设的课程,L=0.3;P:双语教学系数为0.5二、实践实验教学工作量实践实验教学工作量包括实验课、上机、实习、课程设计(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一)实验课、上机等(包括备课、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等)计算公式为:M2=A2+A2′式中:A2:实验指导工作量,计算方法为2[1(1)0.8]nAINJK说明:I:该项实验的计划学时数N:该项实验实际所上实验课分组、班数3J:实验课类型系数K:每组、班实验学生数系数n:实验项目数重复组、班计算系数为0.8表1实验类型系数及学生系数实验类型基础专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类型系数J0.80.91.11.2每组实验学生系数K计算机实验1个班(人数为40人)K系数为1,每增加1人,K增加0.01;其它实验1个组(人数为20人)K系数为1,每增加1人,K增加0.01。其中:计算机实验1个班人数上限为70人(其它实验每组上限为30人),计算机实验大于70人(其它实验大于30人)要求分班、分组上课。A2′:实验考试,计算方法为A2′=2+10学生数×0.5说明:1、实验考试为学生操作考试,分组进行,每组10人,每次45分钟。2、10学生数为四舍五入后的整数;3、教师的考前工作量为2标准学时,含考前辅导与考试命题。D2:实验室技术人员工作量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含实验准备、仪器维护维修、保管、以及日常实验室管理等工作。1、计算公式:物理与电子类实验:212000RDJJ为物理与电子类实验课类型系数:公共基础课——J=1,专业课——J=0.7计算机公共基础实验:224000RDJJ为计算机公共基础类实验课类型系数:公共基础课——J=1,专业课——J=0.9以上公式中:D2——实验员人数(可以保留小数);R——人时数;2、实验人员津贴:22MD校当年行政岗位津贴上式中实验技术人员津贴院系共同分摊,比例分别分为学院承担80%,学生所在系承担20%;(二)实习:(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的准备、指导、批改实习报告、考4查等集中实习教学环节)计算公式为:M3=A3×T3式中:A3:实习周标准学时数1、若按一个自然班计为A31,每周为A31=20标准学时。2、若按学生分组计为A32,则:学生数10以下(含10),每周为A32=A31×0.4标准学时;学生数11-20,每周为A32=A31×0.6标准学时;学生数20以上,每周为A32=A31×0.8标准学时;T3:实习计划周数(三)课程设计(实训)(包括设计前准备、辅导、答辩、考察等教学环节)计算公式为:M4=A4×T4式中:A4:课程设计(实训)的周标准学时数1、若以自然班为单位计,每周为20标准学时;2、若按学生分组,则:学生数10以下(含10),每周为8标准学时;学生数11-20,每周为12标准学时;学生数20以上,每周为16标准学时;T4:课程设计(实训)周数注:此标准为教师全程指导课程设计(期间未兼任其他课程)工作量。(四)毕业论文(设计)(包括选题、指导、审阅论文、答辩等全部教学环节)计算公式为:M5=A5×T5×N式中:A5:毕业论文(设计)的周标准学时数,A5=1标准学时T5: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周数N:指导学生人数注: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8名。5第三章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工作量核算办法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工作量(简称教研工作量)包括教学研究论文、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建设等部分。一、教研工作量级别设置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建设工作量分国家级、部省级、厅市级和校级四个级别,包括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教研成果鉴定、教学奖项、教材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建设等教学研究和建设工作。其中:国家级项目、成果系指由教育部直接负责立项、评定的教研项目或成果;省部级项目、成果系指由教育部各司、省教育厅或中国高教学会等国家级学(协)会负责立项、评定的教研项目或成果;厅市级项目、成果系指由福建省高教学会等省级学会、福州市教育局或教育部各司直属单位如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等负责立项、评定的教研项目或成果。校级项目、成果系指由闽江学院教务处负责立项、评定的教研项目或成果。二、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教研工作量以分为单位进行统计。教研分是教师完成教研工作量的指标依据,是衡量教师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完成一定的教研工作量。教研分与标准学时进行折算时,建议1教研分按1标准学时折算。同一内容的成果或项目不重复核计教研工作量,依就高原则。(一)教研工作量计算公式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为:A=ΣAi其中:Ai——教学研究与建设单项工作量的得分(i=1,2,3,…)(二)教研工作量分配办法学校根据每年度实际的教学研究与建设情况,将工作量分配给项目负责人或论文第一作者,由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分配到参与研究与建设的各个成员,或按照分配系数计算各个成员的工作量。分配系数计算办法为:1.独立完成为1;2.多人合作由负责人按下表计算或根据实绩进行分配:6表2多人合作完成教研工作量分配系数注:我校人员与外单位人员合作的论文,须按系数扣除外单位人员工作量。三、教研工作量计分标准(一)教学研究论文和专利1、教学研究论文教研论文计分方式依据发表刊物级别进行统计,具体计分标准如下:表3教学研究与改革论文发表刊物计分标准类别我校认定的A类核心学术刊物我校认定的B类核心学术刊物其他本科院校学报、省级以上报刊学术理论版其他CN刊物得分403020152、专利表4专利成果计分标准专利类型分值发明专利申请并授理30授权120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0外观设计专利授权30教师在指导学生科研工作过程中,学生发表的论文或申请的专利,学生为第一作者(或专利者),指导老师为通讯作者(或共同专利者)的,指导教师在校内计算教学、教研工作量及相关计分时,可以视为第一作者予以计算。合作人(单位)数完成人(单位)署名顺序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一人(个)100%二人(个)70%30%三人(个)50%30%20%四人(个)50%30%15%5%五人(个)50%25%15%5%5%六人(个)50%25%10%5%5%5%七人(个)50%20%10%5%5%5%5%八人(个)50%20%10%5%5%4%3%3%7(二)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简称“教研项目”)的工作量为项目级别工作量和项目经费工作量之和,教研项目工作量的计分标准如下:1、项目等级分表5教研项目等级计分标准类别国家级省部级厅市级校级等级重点一般自筹重点一般自筹重点一般自筹重点一般自筹得分60040050300200351006020502002、项目经费分人文社科类项目课题到校经费1万元(含)以上,每增加1万元(四舍五入)计20分;理工科类项目课题到校经费4万元(含)以上,每增加1万元(四舍五入)计15分;(三)教研成果鉴定完成鉴定的教研成果工作量为标准分×形式系数×结论系数,具体计分标准如下:表6教研成果鉴定工作量鉴定(评审)部门国家级省部级厅市级校级标准分100604020鉴定形式系数:会议鉴定(评审)1.5通信鉴定(评审)1.0鉴定(评审)结论系数:国际领先2.0国际先进1.8国内领先1.5国内先进1.3校内可推广1.1其他1.0(四)各类教学奖项教学奖项包括各级教学成果奖(含实验教学)、教育软件奖、优秀教材奖等与教学相关的奖项。1、综合成果类奖项教学成果类奖项包括各级教学成果奖,计分标准如下:8表7教学成果奖计分标准类别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市级教学成果奖校级教学成果奖等级特等一等二等特等一等二等特等一等二等特等一等二等得分6004003003002001501801209015010050说明:重复获奖时取高者或者补差。2、教育软件奖(含课件)教育软件奖的教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如下:表8教育软件奖计分标准类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等级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得分2001501001008050604030503020说明:重复获奖时取高者或补差。3、优秀教材奖各类教材获各级优秀教材奖,按其获奖的级别计算教研工作量,具体计分标准如下:表9优秀教材奖计分标准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等级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得分30020015015010080906045805030说明:重复获奖时取高者或补差。(五)教材建设教材系指用于高等教育及其他成人培训的教材(含CAI等电子教材)。教材建设工作量包含各级教材建设项目级别工作量、教材项目经费工作量、教材出版工作量。1、教材建设项目级别工作量教材建设项目应是由学校组织申报的项目,其级别工作量具体计分标准如下:9表10教材建设项目计分标准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得分3001507030说明:1.国家级教材建设项目为教育部公布的“十一五”或“十二五”等规划教材或精品教材、教育部审批立项的教材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等;省级教材建设项目为省教育厅立项的省重点教材以及获得省、部级奖励的教材等;市级教材建设项目为市教育局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以及获得市级奖励的教材;2.得分按教材建设项目的建设年限分年度平均分配,最后一年工作量在项目结题后计算。3.重复立项或获奖时,取高者或补差,包含在精品课程建设中的教材,归到精品课程建设中计算
本文标题:闽江学院教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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