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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及我校《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制定我校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基本要求201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比例约为招生规模的120%—150%。据此,以下专业总成绩应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要求。其它各专业均执行国家复试分数线。招生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50分)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3634872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3414060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3154060085207电气工程3424060080702热能工程3584880080721★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3074060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3685590120201会计学3665590120202企业管理3805590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3725590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3304060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满足国家复试分数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0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为://yz.chsi.com.cn,未在研招网上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需在4月11日前持相关证明到我校研究生院提交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调剂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以及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破格复试的统考线下生。各院(系)负责通知考生本人。二、调剂工作(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A类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第二、三单元设有统考英语、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即:英语二不可调往英语一;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我校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A类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A类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专业。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二)调剂工作要求。1.各院(系)只有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调剂考生。接收调剂考生的范围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近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相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近专业的考生。2.调剂的考生应填写华北电力大学调剂申请表,由接收调剂考生的院(系)负责其复试及办理调剂手续等相关工作。3.所有考生(包括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填写调剂申请表外,还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调剂工作由各院(系)负责。5.各院(系)应及时做好调剂考生的信息下载和报送等工作,调剂考生名单需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后,院(系)方可通知考生复试。6.复试结束后,我校为拟录取考生开具接收函,考生的调出单位将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我校的接收函办理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的工作,考生应积极予以协助。三、资格审查复试前,各院(系)指派1—2名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指导考生填写并收回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初试及复试准考证。2、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3、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4、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研究生政审表。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1—3项材料外,还需提交补修本科6门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对拟复试的单独考试考生,必须查验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同时留取毕业证书复印件备查。对单考生提交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要认真与原件进行核对,确保与原件一致。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四、复试的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考生根据我校2011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参加复试(MBA联考考生复试办法、时间及要求由MBA管理中心另文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一)复试的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3、外语口语测试,满分30分。4、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二)复试的形式及要求1、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时间2小时。各院(系)负责专业课笔试的命题、集中评阅、核分和登分工作。复试试题和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院(系)需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专人按照国家机密级材料保密要求做好试题的命制、交接、保管工作。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必须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内容一致,试题的难易程度要适中。在确定笔试科目和笔试内容的过程中,各学院需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环节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地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2、外语听力测试在专业课笔试前进行,时间20分钟,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3、外语口语测试可在复试小组进行或由院(系)单独组织,以口试为主。外语口语测试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如院(系)存在困难,也可请英语系教师协助。各院(系)在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口语测试须当场给出分数,测试时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条件许可的院(系)应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4、综合面试在院(系)复试小组进行,由各院(系)组织。一般以口试为主,满分100分。综合面试应能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各院(系)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实验能力考核作为综合面试的一项内容。进行实验能力考核的,综合面试总成绩不变,实验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比重由各院(系)自定。各院(系)应在上述要求基础上,制定综合面试的工作细则,将其纳入院(系)复试办法,做到程序操作规范,有据可查。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标准要统一,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每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增加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主干课程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各院(系)负责完成同等学力加试的命题、集中评阅、核分和登分工作,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各院(系)初试科目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6、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经完成。五、录取(一)成绩的使用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二)录取办法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各院(系)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各院(系)学科专业规模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2、单考考生、MBA考生只能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三)2011年我校继续在硕士研究生中全面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奖助办法参见相关文件。(四)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确因工作原因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由考生本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经所报考的院(系)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一律按自筹经费录取,依照资格返回申请入学时国家和学校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办理。六、监督和复议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生院向院(系)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的联系电话为:80798475学校纪检的监督电话为:61772411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监督电话为:828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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