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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浙绿堡城市花苑一期1#楼创建平安建筑工地责任书第一条根据市政府、江苏省建设厅、建管局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要求,为项目部创建平安建筑工地活动得到进一步落实,制定本责任书。第二条项目部要将创建平安建筑工地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把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放在建设和谐社会这个更高目标进行部署。承接项目的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为直接责任人。项目部要为开展创建平安建筑工地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条件。着力提升内部治安防控能力,全力压降各类案件事故,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内部稳定、职工满意的工作目标。第三条加强创建队伍建设。项目部要选派对创建平安工地工作熟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对安全生产、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矛盾纠纷排查、消防安全管理、重点要害部位等工作都要健全制度,并要有台帐记录,工程项目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四落实”。治安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消除,重点要害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责任要分清。“三防”(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进一步落实,并重视加强同建设局警务室及辖地派出所的联系,开展警民联防、警民共建活动。第四条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施工项目及其从业人员做到“十个不”工作目标:1.不发生在全国、省、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2.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聚集进京滋事事件;3.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事故和巨额财产损失的恶性案件;4.不发生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5.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酌区域性治安混乱或恶性治安事件;6.不使用无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7.不便用来历不明、情况不清。有罪犯嫌疑的人员;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9.从业人员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10.从业人员不发生堵路、堵街、阻断交通、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第五条做好务工人员的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管埋”的原则,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企业及人员的守法意识,外来务工人员超过50人的单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埋,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法乱纪、刑事案件的发生。第六条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项目部要认真处埋好从业人员的、投诉工作、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避免不稳定因素、不安定因素、不安全因素等各种影啊社会稳定的因素产生。做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调处,疏导化解;重点治安问题整治率达到100%,安全隐患治理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及各类案件事件,杜绝重大治安及灾害性事故发生。第七条要认真做好消防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切实解决问题,对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工作,项目部要建立消防工作台帐,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有效,确保万无一失,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第八条建立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项目部有创建平安建筑工地经费并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确定职能及综治部门及责任人,负责创建工作。创建工作要纳入责任人考核目标,进行考核。对于防范工作扎实,全年不发生间题的单位,对在创建平安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第一责任人、直攘责任人都要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对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第十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企业、项目部各执一份。施工单位:江苏大运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本文标题:创建平安建筑工地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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