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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员工手册第一节总则第二节职工守则第三节劳动纪律第四节入职、离职手续第五节岗位变动第六节考勤制度第七节工资福利第八节奖惩制度第九节考评考核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一节财务岗位职责第二节人力资源岗位职责第三节销售岗位职责第四节生产管理岗位职责第五节采购岗位职责第六节质量岗位职责第七节仓库岗位职责第八节技术或研发岗位职责第一章员工手册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节职工守则第一条仪表要求:公司员工要做到衣着得体、举止文明、待人礼貌大方、尤其是在对外交往中,要注意维护公司形象,抵制不良风气,做到遵纪守法。在上班期间,男性不可留胡须,头发正常修剪,发角长度不盖及而不与衣领为宜;女性的发型和化妆以清雅为宜,着装得体,不得出现奇装异服。第二条严格作息时间:早上8:00上班,下午17:00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第三条公司员工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奉献公司、追求卓越。第四条切勿在工作时间串岗聊天,接听电话时音量降至最低,避免长时间通话。如果长时间通话,可以到会议室或者接待室通话,切勿影响他人工作。第五条办公室与食堂以及生产车间内禁止随地吐痰、丢烟头、纸屑、果皮、杂物等,全体员工须保证办公室环境干净整洁。第六条严禁在办公室、食堂、生产车间吸烟,可在会议室或者办公区域外、生产车间区域外吸烟。第七条办公期间不能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再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第八条在未征得同意时,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计算机需设置密码,不得随意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第九条不得搬弄是非、诽谤他人,不得损害公司或同事声誉。第十条公司与员工要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外来人员随意翻阅内部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如发现个人违规将内部资料透露给外部单位或个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承担损失的全部费用,费用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工资不够扣除者,将个人行政关系和发生的损失费用交由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处理。第十一条如需外出办事人员,请到人事部填写外出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审批之后方可放行。外出申请单交由人事部保存,以便查阅。第十二条外出人员应在外出申请单中写清楚外出地点、外出时间、外出人员名单、何时回公司等内容。第十三条办公用品的配置坚持必需的原则,以满足工作的基本需要,其配发的办公用品均为公司固有自从,全体员工应妥善保管。第十四条办公用品的采购由人事部定期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表明数量和要求,人事部统计核实后交采购部门统一采购。第十五条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第十六条节约用水,不出现长时间流水现象。第十七条爱护供水管道及其他供水设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与公司行政后勤联系维修。第十八条办公室电话,主要用于内、外业务联系。使用电话是要长话短说,言简意赅。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声讯台和信息台电话。第十九条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者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发布信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第二十条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第三节劳动纪律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职工应予遵守。第一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则制度。第二条工作努力,维护企业利益和荣誉,忠于职守,积极负责。第三条坚持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考勤制度,不消极怠工,不无故旷工。第四条工作前、工作中不饮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闲谈,不打牌下棋,不玩游戏及体育娱乐内容,不乱串,不干私活,不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事情。第五条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正当的工作分配和工作调动,履行职责,不玩忽职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第六条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第七条爱护工具、设备,正常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第八条爱护商品,不做毁损或可能毁损、污染、丢撒商品的事情。第九条顾全大局,互相帮助,做好生产和工作中的配合与协作。第十条不无理取闹,不聚众闹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越级上访。第十一条不干扰、阻扰、妨碍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第十二条如实汇报工作情况,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认真填报各种工作单据和统计报表。第十三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密,不失密。第十四条办事公道,讲究工作方法和原则,发扬民主作风,不打击报复。第十五条不滥用职权,不借工作和职务之便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第十六条不搞破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的活动。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八条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考核是各级领导和每个职工的责任,出现违纪现在,逐级向上负责。第四节入职、离职手续第一条新招录或调入职工应到人事部办理如下手续:1、出示有效证件原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学位证、学历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由单位核实留存。2、填写履历表及相关给人信息表(户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提交本人一寸彩色近照3张。3、个人档案及各项社会保险手续的建立于续接。4、签订劳动合同。5、相关教育培训:包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和学习,结束后要有本人签字,相关书面材料存档备案。6、安排工作岗位。第二条职工退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调出等,在离开单位前应办理工作交接。具体由人事部门牵头负责。因个人原因未办理工作交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有权依法追偿。第三条职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前,由人事部门提出,向领导汇报,由领导研究决定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做出决定后,有人事部门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书面通知职工(职工应签收回执),届时办理具体手续。第五节岗位变动第一条各级职工的工作岗位统一由单位领导决定。职工应服从领导正当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第二条职工对于工作安排存有异议或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尽快向上级或上一级领导反映,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第三条职工岗位调整变化时,需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第四条企业有权科学合理地优化企业人力资源,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竞争上岗。对未争取到工作岗位或暂时无法安置工作岗位的职工,企业可安排其放假待岗,其间可按本市有关规定发给最低生活费。第六节考勤制度第一条总体规定1、考勤是本单位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2、本单位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门负责。3、考勤表于每月5日之前张贴在公告栏中。第二条考勤表由人事部门统计出来后,统一交由领导签字确认。职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应于上报前向有关人员反映解决。第三条事假1、职工遇事须在工作日亲自办理的,一般应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短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硬提前办理续假手续。2、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奖金,不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第四条病假1、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凭医院病休证明,可准病假。病休证明随每月考勤表一并交由人事部。病休证明须区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出具,诊所的证明不予认可。2、医疗期间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3、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予以解除其劳动合同。4、病休期间工资福利待遇:4个月内连续或累计病休不满40天的,本企业工龄不满3年,按实休天数扣除工资的50%;本企业工龄满3年不满5年的,按实休天数扣除工资的40%;本企业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按实休天数扣工资的30%;本企业工龄满10年以上的,按实休天数扣工资的20%。5、扣除病休工资后,其病休期间的收入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6、试用期内病休天数达到或超过试用期三分之一的,企业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7、病休期间不享受正常出勤所应享受的奖金及福利待遇。第五条工伤1、职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停工留薪的具体期限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执行。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3、停工留薪期满,经劳动能力鉴定未到1-4级的由单位安排工作,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本人要求继续休息的,其休假期间按病假处理。第六条婚嫁: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嫁4天。晚婚(男25岁、女23岁初婚)的增加婚嫁7天。婚嫁期间工资照发。第七条丧家:丧家4天,假期工资照发。第八条产假、计划生育假1、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女年满24周岁初育)增加30天。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自动放弃的不计算存休。4、以上1-4项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待遇。第九条带薪年休假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2、职工休年假应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安排,科室安排休年假的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无特殊情况,年休假当年休完,不得跨年度。如本人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3、休年假前应做好必要的工作安排或交接;休假期间不得影响正常值班,如不能正常值班,应于休假前自行调换。凡因本人主观原因未做好工作安排或交接,严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按工作过失进行相应处理。休假期间时时保持通讯畅通。第十条请假程序1、职工请假先到人事部填写请假条,填写完毕后由职工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审批同意后,请假条交由人事部保管。2、职工休假前应主动做好工作安排或交接,凡因本人主观原因未做好工作安排或交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数额,按工作过失进行相应处理。第十一条旷工1、职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行为属于旷工;迟到或早退的累计时间计算为旷工;2、旷工计算如下:迟到与早退10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小时计算,月累计旷工时间满3天,公司予以开除并不提供解散费用。3、连续旷工5天,累计旷工10天内的,扣发工资的50%;旷工连续5-10天的扣发工资的60%;旷工连续10天以上的扣发工资的80%并予以除名,按自动离职论处。第十二条加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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