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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学位制度和中国职称制度(选修课)温州医学院高教研究所姓名:王公望职务:退休返聘电话:13857776668考试方法:开卷笔试,百分制计分(结合考勤)教材:《中外学位制度和职称制度》课件,学时数:30上课时间:每周的周二考试时间:第13周周二,18:20~19:50(1.5小时)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是非题)注意事项:考试必须带铅笔(答题卡涂黑,机读阅卷)一、中国现行人才等级体系我国三套人才评估体系:1、学位制度教育(学历)水平的标志(学、硕、博士)2、学衔制度是学术水平的标志高教——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实习研究员3、职称系列是技能、经验和工作业绩高低的标志二十九个系列,涵括12个大类、700多个专业三级五档,即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助理级、员级)前二套评价学问或学术水平后一套评价技能、经验和工作业绩二、学位制度古今谈中国古代——博士一种官衔,皇帝顾问或编著或教学,品位不高硕士对博学之人敬称,既非官衔,更非学位学士最早——指读书人魏晋后——指文学、技艺方面的官更,品位不高唐——以房玄龄、魏征等十八人为学士,地位提高宋-清——品位很高清大学士官阶正一品,是文官之首日本引进西方学位制度、借用汉语词汇DOCTOR——博士MASTER——硕士BACHELOR——学士清末民初,中国人把这种译法搬回来博士、硕士、学士称呼同中国学位制度挂钩三、现代学位制的建立中世纪的欧洲(5-17世纪)DOCTOR、MASTER、BACHELOR等名称不标志学位手工业者经同业公会考试,授“MASTER”执照(师傅)师生公会发给执教资格证书,称MASTER、DOCTOR巴黎大学对协助教师教学的高年级学生称学士十九世纪文艺复兴时期西方现代学位制萌芽专业种类甚少,只有神学、法学、医学三种要求不严,只要交款,通过教师提问即可既不反映科学发展,也不标志学术水平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创造现代学位制逐步完善学位制度各国不同有四级、三级、两级,或仅一种博士学位通行的是三级学位制度把高等教育的三个阶段,分别用一个学位来表示学士——大学第一级学位,修读3-6年硕士——第二级学位,获一级学位后修1-2年博士——最高学位有些国家博士分研究博士与专业博士两种研究博士——规定科目考试合格+一篇独创性研究论文——有的国家只要求一篇独创性研究论文专业博士——专攻新兴学科课题或传统专业课题四、学位制度的意义是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反过来,它又促进了科学的发展正面例证美国科学技术原比较落后,国内仅少数大学授学位青年读高等学位,战前去德国,战后去英国战后普遍推行学位制度战后最重要的技术革新,60%在美国研究,75%在美国应用反面例证:苏联曾下令取消博士、硕士学位,国民经济发展停滞一九三四年重建学位制,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五、我国学位制度的诞生和沿革(一)清末教会大学学位制度教会高等教育——外国传教士在中国创办的高等教育机构体制——不受中国政府管辖内容——宣传宗教教义和西方文化目的——培养传教士及帝国主义在华代表凡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是有影响的人。他们会控制社会的情感和意见不管初衷如何,教会大学客观上成为西方学位制度传入中国的重要渠道清末共有10多所教会大学,圣约翰大学属佼佼者圣约翰书院:1892年开始设大学课程,水平提高后设置学位1906年升级为大学,设文科、理科、医科和神学科文、理科毕业,授学士学位四年总平均分80分以上,凭照特加荣誉二字,以示优异医科学制五年,平均分75分,授医科博士习道学者,课程总平均分逾九十分,授道学学士学位1908年开学位课程1911年获学位授予权1903年上海震旦大学1911年纽约州教学局特许1910年南京金陵大学1909年哥伦比亚州特许1871年武昌文华大学1906年哥伦比亚州特许1906年上海圣约翰大学1902年得克萨斯州注册1901年上海东吴大学1893年纽约大学董事部特许1904年广州岭南大学1890年纽约州政府特许1885年北京汇文大学向外国政府立案注册情况建校时间地点学校名称清末有学位授予权教会大学一览表教会大学建立学位制的主要目的:提高学校声望提高学校的标准为学生留学创造条件根本目的:争夺优质生源排挤国内高校,垄断高等教育为其政治和经济利益服务特征:授予数量有限以学士为主尚未发现硕士或博士以上海震旦大学为例以法国学士学位教程为蓝本(强化教程)分预科和高级两个层次,学制均为三年预科毕业不授学位高级教程毕业授法国硕士学位证书开始有人文科学、法学、医学和地质学等四类后来发展为文、法、医、理四个独立学院清末教会大学学位制度的意义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示范”使中国人加深对西方学位制度的了解为中国学位制度的建立起到“标杆”作用(二)北洋政府时期学位制度(1912-1927)16年南北对峙、军阀割据的混乱局面更换47届政府、50次教育总长、38名教育部次长因为无法有效控制社会学位制度有了实验的空间(政策、法规、实施)恰如:战国时代百家争鸣,共和教育百花齐放在激荡的年代,建立了现代学位制度的法令构架和学位制度相关的法令1912-1913年——壬子·癸丑学制、敬学令、敬学规程1922年——壬戌学制、国立大学校条例令、特定教育纲要1917年——修正大学令《学位令》始终神龙见首不见尾有关学位制度的法规散见于上述法规中如《敬学令》规定:“大学修业期满,试验及格,授毕业证书,称学士”“大学院生在院研究,有新发明之学理或重要之著述,经大学评议会及该生所属某科之教授会认为合格者,得遵照学位令授以学位”如袁世凯时期《特定教育纲要》规定:“学位除国立大学毕业,应按照所习学科给与学士、硕士、技士各字样外”“另行组织博士会,作为审授博士学位之机关”(可能认学士、硕士、技士为同一级别)北洋时期学位制度的特点1、多元化不取一国模式,渐进博采众长初仿日本,进而德法,再取美国,注意结合本国实际最终形成“以美为主、兼采欧日、并有中国特色”2、少而精1916-1927年北大学士人数不超过400020世纪20年代中学毕业能升学仅19%3、官-民互动民国前数千年官学主导(国子监、廪生)民国后,这种格局被打破民间-官方互动,且民间主动权极大1922年《壬戌学制》由民间“全国省教育会联合会”发起制定最终冠以政府名义颁布,规定相关学位法规4、有研究生教育而无学位虽有博士层级规定,因袁世凯垮台未实行北洋政府时期学位制度的意义摆脱科举功名与学位的关系选才制度由政治性选官向学术技术性选才转变对学位服饰有了关注,使学位制度又规范了一步学位服分类介绍:①:校长服、校长(导师)服、博士服、硕士服、学士服五种;②:学位服:学位帽、流苏、学位袍、垂布四部分组成;③:垂布: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饰边颜色不同;④:流苏:校长(导师)流苏、博士流苏、硕士流苏、学士流苏学位服颜色:黑色-学士,蓝色-硕士,红色-博士,校长-专用学位服垂布颜色:文学-粉红,理=灰,工=黄,农-绿,医-白,国防-红色。校长服校长(导师)服校长服为红、黑两色红色-博士蓝色-硕士黑色-学士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贵宾服佳宾服学位服组成:一、学位帽学位帽为方型黑色。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部位于脑后正中,帽顶与视线平行二、流苏系挂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下垂未授学位时,垂在帽右前侧中部授予仪式上由校长移到左前侧中部校长、导师等已获学位者,其流苏均垂在所戴学位帽的左前侧中部。三、垂布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饰边按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学位分别佩戴文理工农医军事科举制度和学位制度比较相同点1.不同层次人才有相应层次称号利玛窦言:科举制与学位制相当科举制秀才、举人、进士等头衔学位制学士、硕士、博士等学位头衔或学位相互衔接符合人才循序渐进规律,有利于人才成长2.分科授予称号科举制进士(策问、诗赋)、明经(帖经、墨义)等学位制神学博士、医学博士等称号科名、学位均分科而设,有利于学科分化和学术繁荣3.科名和学位均为任职资格而非实际职位获取科名标志学术水平,不一定入仕(吏部考察甄选)4.都有破格原则科举制特科,为非常之才而设(明法、明字、明算等)学位制荣誉学位,激励特殊才能者脱颖而出5.凡获任职资格者均有专门授予仪式和服装6.科名和学位终生制、不继承制不同点1.基本性质不同科举制国家选人才授官职的制度,具政治色彩学位制标志学术成就高低,有明显学术色彩2.主要功能和考试性质不同科举制主要功能为选官;科考属入仕竞争考试学位制认可专业任职资格,属于资格考试3.考试内容与现实的联系不同科考儒家学说,脱离社会现实和自然科学学位内容开放,与社会联系紧密4.出路不同科名做官的资格学位专业任职资格5.对学生影响不同科举身心摧残(苦读而一无所获);清高(鄙视劳力者)6.对学校影响不同科举可能因官方意志而使学校兴衰学位使学校名扬各地,学位与学校兴衰无关7、对社会的影响不同科举影响着社会文明进程选拔人才上曾起过很大的作用,被东、西方借鉴我国封建社会漫长,科举制难逃其咎学位科目内容与社会现实联系,有利社会和人的平衡发展政府不直接管理,为学术自由提供保证推动社会发展(三)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学位制度1928年6月《训政时期施政大纲》“制定大学严格考试条例及学位授予条例”“实行大学考试条例及学位授予条例”随后,教育部拟定《学位条例草案》十一条学位分学士博士两级学士学位,由大学授予之博士学位,由国家授予之重要不足:对“硕士学位”的忽视1929年7-8月间《大学组织法》和《大学章程》大学有3个研究所者成研究院院下设所,所下设若干学部招收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期限2年,由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与测试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现代学位制度3个层次终于完整衔接1933年立法院12次大会修正通过《学位授予法》1935年5月颁布《学位分级细则》《硕士学位考试细则》明确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理、工、医、农、文、教、法、商8个学科大学毕业证书依照《学位授予法》加载授予某学士学位一系列通知、法令、法规《博士学位评定组织法》、《名誉博士学位授予条例》《博士学位考试细则》、《名誉博士学位授予条例实施细则》此时期成绩明确学位课程考试、论文审查答辩和学位授予等程序制订详尽标准,初步形成系统完整的学位制度不足:大学授予学位没有严格规定,混满学年就能拿到国人将学位等级与科举划等号,看成“功名”替代品学生盲目追求学位,把学位作为名利敲门砖,严重违背建立学位制度的初衷及其本质属性,有人感叹(这一感叹今日仍适用)“学位者学问之敌也,学位一日不废,学问一日不兴”(四)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学位制度1.探索期(1950年至1965年)1950年,研究生教育开始招生1954-1957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和学衔委员会条例(草案)》等11个条例草案,未批准1958年,招收研究生改为推荐入学,只重政治条件,研究生质量明显下降,培养工作受到很大影响1961-1964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草案)》由于当时“左”的思想影响,未能颁布实施1965年7月拟订《关于授予外国留学生学位试行办法》,由于“文化大革命”,也没有执行2.挫折期(1966年至1977年)由于文革的影响,学位教育受到严重冲击12年之久未招收一名研究生高层次人才青黄不接我国的学位教育与国际间的差距更为加大3.恢复期(1978年至1981年)1977年10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研究生教育得以恢复。1979年11月,邓小平明确提出我国“要建立学位制度”。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1年,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详尽规定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名誉博士学位的授予至此,新中国学位制度正式建立。我国建立学位制度的决策和立
本文标题:中外学位制度(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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