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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及其预警机制建立一、“心理危机”的含义心理危机是指个体受到某些强烈刺激,自身力量又无法应对时出现的身体和精神处于崩溃边缘的状态。如出现情绪情感、认知和行为方面的功能失调,比较极端的表现是自杀轻生、他伤等。发生心理危机的个体容易对自身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同时对危机个体依存的环境也具有潜在的威胁,尤其是日常生活相对集中的学生群体,心理危机导致的对自我及他人的伤害性后果十分突出。给学生的成长及家庭、学校社会带来较大的损失和影响。危机往往具有突发性,但仔细观察会发现,心理危机发生前也会出现一些预兆,且与个体心理承受力、心理状态等因素有一定的内在关系。凡是心理压力超过个体应对能力、情绪障碍严重或行为失衡的个体,都极易出现有潜在伤害性的危机状态。二、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表现和特征不同的学生因其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和生活状况不同,在面临危机时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明显的个性差异,但也会有一些规律性的表现和特征。例如:1.个性较为内向、沉默,喜怒不形于色,心事较重,遇到一些问题不愿或无处向他人诉说;或个性过于暴躁,易怒者;2.近期家庭及学校生活中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如迁居、父母及亲属出现变故、家庭经济状况改变因犯规而受批评、人际关系中出现矛盾、遭受失败,由于转学而产生的心理不适应等;3.近期在学校言行和情绪表现有些异常,比如内向的突然变得外向起来,或更加封闭、沉静、沉默作文或作业中、与他人交谈中常谈到与死相关的话题或表达生活无意义感;外向的突然变得内向,不与人交流,有暗自流泪或与其他人留恋告别的言行等;4.成长经历中有过轻生的记录最近生活中又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者;5.在学校和医院门诊心理测试中抑郁倾向较高者、有狂躁倾向及反社会型边缘人格特点者。三、中小学心理危机的典型种类及发生的条件(一)典型种类1、校园欺凌现象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主要表现是欺负、欺负弱小的人,令受害者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是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欺凌者的类型典型欺凌者•霸道和冲动,倾向使用暴力欺压他人。•比较自我中心,对受害同学缺少同情心。•得到部分朋辈的认同。•行为上比起其他同学突出。被动欺凌者•看见欺凌者的暴力行为得逞,于是协助及附和欺凌者,有些则藉此保护自己,免受欺凌。•看见欺凌者欺凌同学后,则嘲笑受害者无用。易成为受害者的类型•性格内向、害羞、怕事。•在同学间不受重视,只有很少朋友,在学校中十分孤单。•缺乏与朋辈相处的社交技巧,容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有身体障碍者、有智力障碍者。•沉默、表达能力不佳者。•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各种欺负行为•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收入水平、家人或其他。•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画侮辱画。•网上欺凌(Cyberbullying),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校园欺凌中的各角色欺凌过程,蕴藏著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牵涉的学生可分为几种:•欺凌者(Bully)发动欺凌行为,通常还带领其他同学参与其中。•受害者(Victim)受到欺凌。•协助者(Assistant)跟随欺凌者,直接参与欺凌行动。•附和者(Reinforcer)支持欺凌者的行为,例如:在旁嬉笑或呐喊助威。•保护者(Defender)安慰及支持受害者,尝试制止欺凌行为。•局外人(Outsider)置身事外。受害者影响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身心影响:恐惧、消沉抑郁、创伤后遗症、忧虑、胃痛、吸毒、酗酒、自残、自杀,自己也成为欺凌者,可能是校园暴力案(如杀人等)的原因之一。其他影响:常常缺席、对老师不恭敬等。2、中小学生的自杀行为自杀是个人精神或情绪的困扰厉害到难以控制自己而彻底“精神崩溃”的表现,它一般始于心理创伤乃至摆脱抑郁的心理冲突的过程中。这种意念再现也许在一瞬间发生,或会延续数天。自杀意念是指偶然体验的自杀行为动机,是个体打算自杀但没有实现此目的的外显行为。自杀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和公共卫生问题,也是青少年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自杀是美国2000年l0~l4岁年龄组和l5~l9岁年龄组的第3位死因。WHO根据104个国家的统计资料显示:1995年,全球5~14岁年龄组女性的自杀死亡率为0.5/10万,男性为0.9/10万;15~24岁年龄组上升为女性12.0/10万,男性14.2/10万。反映青少年中、晚期是自杀死亡急剧上升的时期。在迄今为止的其他研究报道中,青少年也始终是发生自杀行为的高危人群。我国卫生部在1999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1993年自杀死亡率为22.2/10万,已属于世界自杀高发国。自杀是我国l5~34岁年龄段人群的第l位死因。因此研究和重视青少年的自杀行为十分必要。2004年,WHO对自杀的定义为:自杀是自发完成的、故意的行动后果,行为者本人完全了解和期望这一行为的致死性后果。在实际的自杀研究中,从研究的预防性干预意义出发,通常从行为的角度来定义自杀,自杀被认为既包含自杀死亡,也包括自杀行为。自杀行为分为自杀意念、自杀计划、自杀未遂以及自杀死亡。这几种自杀行为既可以相互关联,成为自杀行为链上的不同环节,但又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他们常被看作是一个动态过程的不同阶段。近年来,国内青少年的自杀行为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尽管各研究报道由于调查方法和自杀行为定义的差异,很难进行严格比较,但近年国内在北京、安徽、天津、四川和广东等地开展的有关自杀意念和自杀未遂行为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学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为13.2%~28.0%,自杀计划的发生率为5.0%~l1.9%,自杀未遂的发生率为1.2%~4.0%,湖南省调查小学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为18.4%l1。上海市2003年对2513名中小学生自杀行为的现状进行了调查。选取上海市9所学校:小学5年级、预备初中(预初)、初一、初二、高一和高二年级学生进行匿名自评问卷调查。问卷包括一般情况问卷、流行病学调查中心用抑郁量表、焦虑自评量表、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和贝克绝望量表,根据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CDC)青少年危险行为调查所采用的方式设置最近12个月的自杀意念、自杀计划和自杀未遂行为调查。结果(1)发放问卷2513份,当场收回有效问卷2416份,其中男1190份,女1226份;调查人群年龄l0~l7岁;(2)调查人群中有自杀意念者占15.23%;有自杀计划者占5.84%;自杀未遂者占1.74%;(3)自杀意念的发生随年级上升而升高(P0.05)。调查显示高二年级学生自杀未遂的发生率最高,占5.17%,其次为预初年级占2.52%,小学5年级最低,占0.86%,(P0.05)。(4)小学生自杀意念与所在学校、家庭住房条件显著相关;初中生的自杀意念与同伴关系、父亲文化水平和母子沟通显著相关;高中生的自杀意念与学习成绩、自由支配空余时间和父子沟通显著相关。从研究调查年级的结果和危险因素看,年级因素是影响自杀行为的重要因素,高二年级的自杀意念和自杀未遂发生率要远高于其他年级。2004年广州市开展了中小学生自杀意念的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为预防中小学生自杀提供依据。应用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调查广州市8所中学和8所小学学生7527名。结果:广州市中小学生自杀意念发生率为14.5%。多因素分析显示,自杀意念的影响因素为性别、学生类型、健康状况、因病缺勤、吸烟、饮酒、被恐吓或伤害、轻微自伤行为和伤心绝望。结论:自杀意念在中小学生中较为常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同学习阶段学生的自杀行为影响因素有所不同,干预措施应有所侧重;应及时发现和积极治疗情绪障碍,努力培养青少年应对不良生活事件的能力。以降低自杀行为发生。武汉市第二医院收治的43例自杀患儿自杀的社会心理因素及临床分析报告如下。自杀原因:考试成绩不好,怕父母打骂(34.88%);老师和/或家长批评(23.26%);父母打骂(18.4%);父母离婚或家庭不和(6.98%);初恋失败或被人发现(6.98%);与家人赌气(4.65%);与同学互相取乐(4.65%)。43例中2人同时服毒自杀者3对。性别、年龄分布:43例中男17例(39.53%),女26(60.47%)。男:女1:1.53。年龄7~14岁(平均l2岁),以13岁为最多(48.84%).其次为12岁(23.26%)。文化程度:43例中,中学生25人(58.14%)、小学生l8人(41.8%),其中初中一年级学生最多(51.16%)。其次为小学六年级学生(23.26%)。3、公共危机事件(自然灾害、传染病等)(二)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发生的条件心理危机的发生必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第一,生活中出现了导致心理压力的重大或意外的事件;第二,躯体和意识出现不适感受,又未引起周围人的重视而不能得到及时疏解;第三,遭遇到依靠自身能力无法应付的困境。上述三种情况同时出现就意味着个体出现了心理危机。心理危机是可以预防的,这就有赖于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建立。四、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建立“预警”指当发现学生出现心理危机及心理问题时,各级相关人员要预先发出警报,并给予及时的保护和干预。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就像一盏心理警示灯一样,通过收集学生的心理信息,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尽可能把他们的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建立中小学学校心理健康信息源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观点是主张危机干预“双轨并行”,即对预见外的突发危机进行即时及事后干预;同时通过对心理普查信息的筛选,发现高危人群并对之进行预防性事前介人干预,以减少危机发生的比率。在这种模式下,心理普查筛出心理危机信息的可靠性就成为困扰我们的一个问题,因此坚持对接受心理普查的学生进行信息筛选和多种方式跟踪观察及干预,目的是相对准确地了解心理普查筛出心理危机信息的可靠性及事前预防性干预的有效性,以便正确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包括危机干预的策略,有的放矢,避免事倍功半。从应该调查和实验结果看,心理危机发生者在心理健康普查中的症状自评量表(SCL一90)得分偏高,如果心理普查时选用恰当的量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见心理危机的高发人群,且这种预见有一定的准确性。因此,充分重视和利用心理普查信息,可帮助我们筛选出部分有潜在危机的学生。然而,心理危机发生者占心理普查筛选出的类学生人数的比例并不高,这就意味着对潜在危机进行事前干预的目标学生范围很大,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因此,怎样确定一个最合理的筛选标准,既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涵盖潜在危机者,又能适应目前学生心理辅导资源不足的现实,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难题。当我们对危机发生的诱因进行深入的分析时发现,这些学生危机发生的心理背景竟显示出明显的类型倾向,如家庭结构及功能障碍导致的早期心理创伤,恋爱关系破裂等是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重要原因。此我们在进行危机信息筛选时,可以结合高危学生的生活背景来进一步确定重点关注对象。尽管心理普查筛选出的心理危机高危学生并不一定就会真正发生危机,但当对这部分学生进行预防性干预后,危机的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可以确认事前预防性干预是积极有效的。大量心理危机确实具有情境性、爆发性特点,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准确预见,因此心理危机干预必须坚持“双轨制”:一方面,通过对心理普查信息的合理筛选,界定高危学生,通过多种途径及时进行预防性干预,最大限度地降低危机发生率;另一方面,必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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