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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寨煤司字〔2017〕9号签发人:苏利平关于印发《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通知各级管理人员、各科室、队组、车间:根据煤矿有关规定,现将《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印发到各部门,望各部门认真积极配合参与年度培训计划中相关内容事项。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2-抄送:各级管理人员、科室、队组、车间、石盘区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印发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目的意义……………………………………………………………………1基本原则……………………………………………………………………1资源保障……………………………………………………………………1职能职责……………………………………………………………………2计划编制……………………………………………………………………4培训对象……………………………………………………………………5培训学时……………………………………………………………………5形式方式……………………………………………………………………7培训方法……………………………………………………………………8培训内容…………………………………………………………………10培训管理…………………………………………………………………11培训要求…………………………………………………………………14考核发证…………………………………………………………………16效果检验…………………………………………………………………19监督检查…………………………………………………………………20-1-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目的意义:安全培训的目的就是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提高广大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要求和预防、处理事故的能力。安全培训的意义在于:1、通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2、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技术知识水平;3、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干部的安全管理业务水平;4、促进技术知识的更新。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属地管理,企业负责;按需施教,保证质量;考培分离,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资源保障: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2-职能职责: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工作职责一、认真执行国家煤监部门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所规定的培训大纲和教学计划,全面贯彻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和决定。二、拟定培训中心各职能部门岗位职责,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人员及教师的德、能、勤、绩考核工作。三、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联系培训项目,拟定培训计划,安排任课教师,确定正常的教学秩序,并做到期期有闭幕,季度有总结,有改进、有提高。四、负责培训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注意收集和处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信息,加强对外联系与合作,使培训工作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需要紧密结合。五、加强对实验实习设施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实习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保养,对实验设备的维修、添置、补充及对提出建议并拟出计划上报。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拟定教师的聘请、增补及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教学秩序,努力建设一支即有理论知识又有现场工作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3-安全培训中心科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会同相关科室组织制定各培训专业教学计划、考试命题及相关工作。2、负责本公司短期在职培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员工培训、资格证书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工作。编制培训教学进程计划和教师任课表。3、负责联系培训所需教材的订购、领取和发放工作。4、建立健全本部门规章制度,加强培训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5、负责与综合办和总务科协调,完善各期学员的接待、饮食住宿工作。6、负责组织实施好上级相关部门下达的各种培训工作。7、负责公司阅报栏、宣传栏、广告栏等企业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安全培训中心的图片资料、学习资料的保管工作。8、努力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方针政策及时事政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公司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公司宣传思想教育工作。9围绕企业安全工作中心,做好宣传舆论导向工作,树立安全文明典范,批露“三违”和事故隐患,营造安全文明氛围。负责安全宣传硬件设施的制作、维护和保养,保证正常使用。不断创新安全宣传软件,提供良好环境,培养职工安全文明行为。协助分管领导处理好日常事务。11、完成本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4-计划编制:职工培训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条编制培训计划的目的:为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科学、合理的、有效组织职工培训工作的实施。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矿培训计划的编制管理。第三条培训计划编制的依据:1、培训计划的编制:应重视职工智力开发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把培训作为提高企业整体素质的一项根本措施。2、编制计划要根据本单位各岗位、各工种特点,及当前职工素质状况与长远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职工培训效果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紧密联系起来,切实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服务。第四条培训计划编制程序:职工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由安全培训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在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应通力合作,以保证职工培训计划的实效性和实用性。1、每年末公司培训部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征询下一年度各单位、科室领导对职工培训的初步意见。采取由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全面摸底调查,培训部门综合分析平衡后,制定切合实际的年月培训计划。2、职工培训计划正式下达后,各单位负责职工培训的领导要认真落实实施。3、安全培训部门对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分解,制定月计划,按月组织实施。-5-培训对象、培训学时:煤矿所有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六)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区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一)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6-(二)区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7-形式方式:(1)入矿培训。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2)现场培训。对象包括经过理论培训的新工人和对工艺、设备等不熟悉的所有各种工作人员。内容包括手工操作过程、工艺设备流程、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等。(3)脱产集中培训。对象为在煤炭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和性质,可制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周期。对特殊工种和各级安全监察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资格培训和定期安全培训,对其他工作人员也应进行定期安全培训。(4)在职培训。对象为在煤炭企业工作,没有时间或不需要进行脱产培训的各类人员,如班前、班后安全培训,利用会议间隙培训,利用有关图书资料自学等。-8-培训方法:为更好地搞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每名职工的素质及技能,不断适应煤矿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还应注重做到“四个结合”: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以往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往往是教员讲得口干舌燥,学员听得云山雾罩,笔记记了一本子,学员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这样的培训效果可想而知。由于煤矿生产具有鲜明的特殊性,宜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让学员从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然后再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通过理论-实践,再学习-再实践循环往复的过程,不断提高每个员工的综合素质。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各级安全培训机构应加强对参培人员的跟踪考核、系统考核。培训效果考核,决不能一考了之,要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考核的信息资料库,有计划、有目标地对培训后的学员进行跟踪考核。上级安全培训管理部门要加强考核、指导,深入现场,采取问、听、看、查等形式,实时实地检查培训质量及效果。三、发证与技能相结合。煤矿培训在抓好培训与发证持证的同时,还要想方设法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操作规范。比如有经验的老师傅进行言传身教,现场指导,通过“师傅带徒弟”、建立“职工学习实验室”、“劳模创新”等形式,扩展广大-9-煤矿员工的视野和知识面,增强处理各种问题及隐患的能力。四、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不仅要培育出合格矿工,更要培育出一批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新型矿工。现代化煤矿开采技术需要高素质的员工。因此,培训工作应因人施教,有的放矢,为他们提供各种培训和学习的机会,促使他们综合技能更上一层楼,为煤矿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10-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教育。主要有法律基础知识,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和《劳动法》等。(2)煤矿安全基础知识。包括井下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性质和危害及防治办法;采、掘、机、运、通各个环节中的工作常识、要领及安全注意事项,如采掘工作面的安全技术、爆破安全技术、“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矿井电气安全技术、井下现场救护常识等。(3)煤矿安全技术法规。主要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一通三防”责任制和各种《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等。(4)煤矿事故分析和处理。主要是案例教育,包括煤矿各种事故产生的原因、特征、发生发展过程、分析技术方法的理论和防治对策。-11-培训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第三条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2-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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