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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学院: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专业:电气工程研究生姓名:唐慧英班级:硕研14-1班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或者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学术规范的意义是有助于彰显学术研究的价值,使学术活动制度化、学术研究标准化和专业化。有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强调学术史的研究和学术传统的养成,从而推动学科发展。有助于解决学风建设问题,规约和惩处学术研究活动中的各种不良行为。学术道德是指在学术界约定俗成并得到学者认同和共同遵守的观念道德和价值取向,包括对待学术事业的态度、学术责任等。学术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它对行为者的约束作用是以自觉为特征的。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之间的关系是学者在进行学术活动时自律与他律的关系,也就是说“学术规范是一种外在的、强制性的约束机制,而学术道德则是学者内在的自我修养机制”。学术规范往一个方向深究下去,可能会超出规范本身而变成学术水平问题。教育理论的逻辑是由教育实践的逻辑决定的。学校教育的实践研究,不是套用一个现成的教育理论逻辑来研究现实实践问题,而应是变化着的教育实践决定着什么问题值得被研究和什么研究方式最适合解释这个问题,什么研究方法最适合解决这个问题。直到今天仍然有不少人总以为可以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教育理论和评估指标能够把中国教育现状描述成该国“前期”(如其人均GDP10000美元的时期)的必然性存在。通过认识西方的过去,就能说明东方的今天,通过认识西方的现在就能“前瞻”到东方的未来。这种思维逻辑就是:西方的昨天就是东方的今天,西方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事实上任何关于西方过去的描述根本无法替换中国今天的教育现实问题。即使从比较教育学理论的角度看,这种思维方式也是有问题的。这类问题首先是认识水平问题而不是学术规范问题。但是学术水平会直接、甚至必然导致学术失范问题,并且还可能进而导致学术道德问题。解决这类问题的办法就是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学术规范往另一个方向深究下去,可能会超出规范本身而涉及学术道德问题。学术规范在研究实践过程中,常常表现为学术道德问题。因为学术道德问题绝不仅仅是指抄袭、剽窃之类的情况。很多情况下是由违反学术规范而造成的。以下三种表现都是常见的由学术规范导致成为学术道德的问题:1、引述观点和资料造成的学术道德问题。比如:引文不注明出处,是学术规范问题,但连引号都去掉了,就变为学术道德问题。这在引述一个观点、特别是用自己的语言引述一个观点时,如不注明或交代作者和出处,就很可能发生学术道德问题。在一个专业的学术团体中,一个专业的研究人员,人们都会假定他具备学术规范的基本常识,受过学术研究的基本训练,因此,对于一个专业研究人员来说,一旦出现学术规范问题,往往就可以同时认为是学术道德存在问题。2、拔高成果价值造成的学术道德问题。把文献综述说成研究成果、把一般调查结果说成重大发现、把翻译说成论文、把置换几个新词汇说成理论创新、把“编”别人的材料说成自己的“著”、把多人写成的独立文章加上章节目录就说是“专著”等,这些问题,在初级研究人员群体中,也许属于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问题,但在高级研究人员群体中,一定属于学术道德问题。3、违反了学术规范而拒不承认,属于典型的学术道德问题。学术道德的第一要求,就是遵守学术规范。有意识地违反学术规范也意味着违反了学术道德。学术规范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反过来讲,遵守这些规范,既是科研常识,也是科研道德。不遵守的情况有几种:一是不懂、无知,二是有所创新,有待大家认同,三是懂而故意违反。前两种情况是学术水平和规范问题,第三种情况属于学术道德问题。学术道德就是诚实地遵守学术规范及相关的规范,公正地对待他人的贡献。不遵守、不公正,就属于违反学术道德。从学术道德的心理机制看,搞研究的人本来就比一般人聪明,所以更容易犯学术道德问题。人在学术道德上做不良事情,都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别人机灵,并且认为别人想不到他的学术设计是违规的。比如胡乱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教育口号,还说成是他研究的重大发现或结论等。学术道德建设,首先需要建设一个良好的环境:鼓励诚实,反对任何不诚实的行为;鼓励公正,反对任何不公正的做法。如果宽恕和容忍不诚实、不公正行为,则学风下降、学术失范。无研究而假装有研究且有成果,往轻了说是学术失范,往重了说就是一种学术失德。凡是违反学术道德的事情,同时也都是违反学术规范的。从这个角度说,学术规范的外延大于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存在于各种同行单位的文件中,存在于和同行共同遵守的不成文的规矩中。而学术道德规范则是各单位自定的,但一定是在学术规范范围内的。如果超越了学术规范的外延,那就不是学术道德问题了,可能是比学术道德还要严重的其他道德问题。比如选题是否一定要选择主管领导个人爱好的问题等,就属于其他附加道德,而不是学术规范问题,故也不应看作是学术道德的范畴。但同时,由于学术规范是学术研究的科学的和良心的规则,因此只要是故意违反学术规范的,就都属于学术道德问题。换言之,外延比较大的学术规范只要用“故意违反”来加以限定,则其外延就会等同于学术道德。如果一个研究共同体(或学术研究机构)中,默认一些学术规范被践踏,则这个学术共同体(或学术研究机构)中,就没有学术道德可言。比如,允许不参与研究和写作的领导挂名发表文章,属于学术规范问题,那么在这个单位就不会存在良好的学术道德氛围。当前,在高等学校的学术活动中,部分地存在着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一些学者违背学术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这些行为和现象如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社会发展和民族创新能力。而制约这一现象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培养学者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是对每个人的基本要求。知识产权在当今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它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在中国科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党中央领导人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进一步增强维护科学尊严的自律意识,做高尚道德情操的践行者。”这不仅把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提高到了建设创新型国建的战略高度,而且为新时期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是当前国际科技界乃至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作为新时期的当代大学生,我们更应该严于律己,切实做到科学的严谨真实,保持优良的学风。“道德”一词可追溯到中国古代思想家老子《道德经》一书。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其中“道”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而“德”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王道。“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科学道德是社会道德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的表现,主要是指科研活动中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应具备的道德素质,既表现为科技工作者在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时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人格,也具体反映在指导科技工作者正确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或规范之中。因此,科学精神是科学道德的思想内核,科研伦理是科学道德在伦理层面的反映,科研不端与不当行为是科研活动中背离科学道德的负面表现,科研规范是科学道德在科研活动中的具体要求和行为指南。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是指科技工作者在科研规范、行为准则、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风气、治学原则等方面出现的失范现象。因为其不利于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正确使用,所以称之为问题。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反映了现代科研体制在科研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既有科技工作者精神层面的伦理道德问题,也有行为层面的科研规范问题。对科技事业而言,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直接影响到科学的繁荣发展,是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不仅是推动学术研究自身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且对倡导求真务实的社会风气,对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准也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科研活动作为特殊的社会活动,本身具有独特的价值追求和精神气质,从事科研活动的群体比其他社会群体更需要一个追求真理、严谨求实、诚信负责、真诚协作的文化氛围。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的出现,有着诸多复杂的因素,既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也有科研体制中存在的弊端和漏洞,但从根本上说,科学文化起到至为关键的作用。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的本质是科学文化缺失或者说发育不良的问题,是科技事业发展与社会资源配置趋势出现偏差或者说悖离的问题。“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比喻形象地说明,科学文化对于科研人员学风道德的塑造具有长远的深层次的影响。同样,高尚的学风道德也会对科学文化的发育发展乃至全社会崇尚科学、热爱科学良好风范的形成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比如我国老一代科学家志存高远、淡泊名利、勇攀高峰、无私奉献,以优良科学道德和学术素养为科技工作者乃至全社会树立了光辉典范。目前,我国科学文化发育严重滞后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要求,科学文化相对于商业文化处于弱势,这是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一是对科研活动的客观规律尊重不够,过分看重短期目标,急功近利,缺乏“十年磨一剑”的长远打算和执着精神;二是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严重缺失,缺乏批评质疑的精神,团队协作意识不强;三是受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官本位”、学术霸权问题突出;四是在涉及人的科研活动中,缺乏对人的基本尊重,科研伦理底线受到挑战;五是公民科学素质不高,对科研活动的监督能力和作用不强。这些问题都助长了学风浮躁和不端行为发生。解决科学道德和学风问题,关键在于抓好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环节。教育是基础,制度是关键,监督是保障,惩防结合、标本兼治。一是坚持教育引导。目前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界定和处罚主要是针对杜撰(有时也称为造假、编造)、篡改和剽窃(FFP),但大量低水平、不负责任的科研行为在这三种不端行为之外,对科研实践的危害更为长远、更具有腐蚀性。防止这些不负责任的科研行为,主要依靠引导和教育。当前应大力宣传科技界治学典范和明德楷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案例警示教育,从正反两方面引导科技工作者严格自律并加强科学道德修养;应当以研究生为重点,在高校更加广泛地开展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和科学规范教育。加快建立起覆盖全国科技工作者以及青年学生的科学道德教育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倡导严谨求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努力营造健康良好的学术环境。二是加强制度规范。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相关管理部门颁布了多项相关的政策规定,并逐步建立了多层次的管理机构。如中国科学院成立了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部成立了科研诚信办公室,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尤其是自2010年国务院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召开以来,各有关部门相继出台针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惩处措施,一个严肃惩处科研不端行为的高压态势已经初步形成。在学术共同体自我规范方面,近年来中国科协颁布了《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学会科学道德规范》、《科技期刊道德规范》、《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强化学会监督责任,发挥学术期刊在引导科技工作者严守学术规范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今后,应该继续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科研经费分配制度,在不同研究领域,合理确定稳定性支持和竞争性投入的比例,为科研人员心无旁骛地开展自主创新提供良好条件;完善科研绩效评价制度,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公益性研究的不同特点,建立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评价过程的公开透明,增强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完善学术平等机制,从制度层面支持学术争鸣,保护不同意见,宽容探索失败,激励科技工作者敢于质疑,
本文标题: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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