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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解读急诊科张丽玲护士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一、我们国家护士立法的一个进程二、《护士条例》一般情况的介绍三、《护士条例》的主要内容解读内容12345执业护士考试与注册护士条例立法的目的、概念、原则护士权利和义务医疗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护士条例内容解读1952年发布《医师、药剂士、助产士、护士、牙科技士暂行条例》;1956年发布《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职务名称和职务晋升条例》;1979年发布《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1979年发布《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的意见》。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是在2008.1.23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8.5.12开始实施的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4123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4123是指经职业注册,取得护士职业证书,按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的概念第一个原则是护士的人格尊严,人生安全不受侵犯第二个原则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三个原则是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护士在维护护士合法权益上要遵守的基本原则?护士执业应当:经并取得4个条件要求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学历要求: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完成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教学和综合性医院完成八个月以上的护理临床实习,并取的相应的护士资格证书3、要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4、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01身份证02报考护士需要两个条件毕业证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的有效期延长到5年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职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变更的时间: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职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职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待续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符合护士资格注销情况1)卫生行政许可复验期届满或者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附予公民特定资格的卫生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应该注销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这些人应该怎么办?条例施行前,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可以发给护士执业证书,不需要再重新考试、注册。护士权利:第一项是保障护士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第二个方面,做好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职业卫生防护权利。护士还有晋升职称,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和接受教育参加培训的权利,还有参加学术团体,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护士还有职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护士的义务1、依法执业的义务2、紧急处置的义务(1)立即通知医生(2)紧急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3、问题医嘱报告义务4、尊重关爱患者,保护患者隐私5、服从国家调遣的义务医疗机构的第二个义务对护理工作要求实习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实习护士必须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违反《护士条例》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卫生行政机关的责任2.医疗机构责任四种情况包括什么呢?1、没有执行国家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2、对于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交了社会保险费用的3、没有为我们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或者没有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医疗保健措施的4、对于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或者直接从事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津贴的护士责任1、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没有立即通知医师的;2、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3、没有按照条例第17条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4、泄露患者隐私;5、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也就是说护士没有依法履行其法律责任的他人侵犯护士权益的责任:扰乱医疗机构的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职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它侵犯护士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来给予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护士条例解读试题1、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是护士执业场所的变化。()2、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大决策,护士不应参与。()3、护士的具体职责不包括指导诊疗活动。()4、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5、条例共6章37条()6、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护士条例》()护士条例解读试题1、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是护士执业场所的变化。(√)2、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大决策,护士不应参与。(╳)(应该参与)3、护士的具体职责不包括指导诊疗活动。(√)4、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5年)5、条例共6章37条(╳)(35条)6、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护士条例》(√)
本文标题:护士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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