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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第九章
第九章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第一节建筑工程招标承包制的意义和目的一、建筑工程招标承包制的概念投标承包制是招标投标制与承包发包制的统称,是指发包单位(即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监理、设计和施工)的一种经营方式。二、建筑工程推行招标承包制的意义1.开展竞争,有利于打破垄断2.促使建设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3.促进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4.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5.促使我国建筑企业进入国际市场6.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加强招标承包制的管理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名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推行招标投标的政策依据和保障。三、推行招标承包制的目的1.将建设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公平、开放、完善的建筑市场;2.充分调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积极性;3.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建筑技术进步,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全面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第二节工程招标一、工程招标的条件1.该工程已列入国家或省、市、自治区年度计划。2.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纸和预算。3.已征用土地并全部拆迁,现场施工的“三通”条件已落实。4.资金、材料、设备分交计划和配套条件已落实并保证供应。5.已获得建筑许可证。二、我国工程招标的形式和方法(一)招标形式1.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任何具备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是平等的竞争。2.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两者可结合起来应用.(二)招标方法1.一次性招标:具备一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概算、建设用地等条件,并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施工执照后进行招标。这样中标后即可签订正式合同,承包的施工单位进场后即可开工2.多次招标:对于较大型工程,因工程规模大,可采取按工程(分项目)阶段,分阶段连续招标的办法。如:土方和场地平整、基础工程、装修工程和庭院工程等三、工程招标程序四、工程招标的准备工作(一)组织招标机构(二)申请批准招标(三)准备招标公告和文件招标广告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工程内容、质量要求、建设工期、报名截止日期及发给招标文件日期,并说明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1.工程综合说明2.施工图及说明3.实物工程量清单4.材料供应方式5.工程价款结算方式6.对工程和材料的特殊要求,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7.解释招标文件和领勘现场的日期8.对投标单位的特殊要求,如工程采用国外材料或要求考试合格者施工或采取局部交工等。9开、竣工及交付使用日期,明确工程的日期要求和奖罚要求10.投送标书的起止时间、地址及开标日期、地点。(四)对申请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五)制定标底第三节工程投标一、投标企业的条件1.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2.承建工程技术资格(企业等级)必须符合招标工程的要求,不得越级承担工程任务。3.具有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能力。4.符合当地规定。二、工程投标程序三、建筑企业的投标准备工作及标函(一)收集招标投标的信息投标信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市场信息及招标工程项目工程所在地的交通、运输、现场位置、地质、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当地劳动力资源和材料资源等情况。2.工程项目招标日期,资金来源。3.材料设备的价格,包括国内或进口的各种建筑材料和设备。4.招标单位想让哪个施工单位承包时的倾向性意见和招标单位的困难。5.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6.设计及其他协作单位情况。7.类似工程的施工方案、标价、工期。8.本企业工程任务饱满程度和能投入的施工力量。9.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的可能性。(二)建立投标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三)准备和提交企业资格预审资料(四)熟悉招标文件(五)计算标价和编写投标文件标函包括以下内容:1.标函的综合说明2.工程量、单价、总报价3.措施(保证工程质量等级及安全等)4.计划开工、竣工日期5.施工组织和工程形象进度6.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简历7.主要工程施工方法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四、建筑企业投标策略及如何搞好投标工作(一)投标策略获得招标信息时,应先初步调查和分析判断,然后作出是否参加投标的决策,避免因做标花费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作出的决策所要考虑的基本原则是: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可靠性、项目的盈利性。1.项目的可行性(1)人力、物力和技术水平能否满足招标工程的需要(2)工期能否满足招标工程的需要(3)能否胜过主要竞争对手(4)施工的难易程度如何(5)特殊要求能否解决2.项目的可靠性(1)工程项目是否已正式批准并列入计划,建设资金是否落实。(2)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能否保证(3)业主的资信条件是否较好,能否协作配合。3.项目的盈利性对于下列工程项目应放弃投标(1)企业等级、信誉、能力等明显不如竞争对手的项目(2)建设单位的工作态度不利于本企业承包项目(3)本企业工程任务饱满,而招标工程盈利水平较低或风险较大的项目。(4)建设单位资金、材料不落实而本企业无资金和材料垫支能力的项目。确定合理投价的基本原则是既使标价能够接近标底,又能发挥优势,胜过竞争对手,并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在确定标价时应注意下列问题:(1)估计招标单位的标底范围(2)估计竞争对手可能的标底范围(3)分析招标单位的意向及其侧重点(4)根据竞争形势及企业自身的任务确定评价(5)根据工程情况和特点确定标价报价决策的一般规律:1.企业任务不足或对某一工程有兴趣,报价宜低2.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报价宜低,对高层建筑、新结构及特殊结构工程报价可较高3.对工程量大但技术不复杂的工程报价宜低。对技术复杂的或位于偏僻地区,施工条件不好的工程及零星工程报价较高4.竞争对手多的工程报价宜低,自己有专长又较少竞争对手的工程报价可较高5.对国内建设单位的工程报价宜较低,对外资或中外合资工程,因现行定额与单价不适用,而质量、工程、管理等要求较高,报价应适当提高。关键还是在于企业竞争的实力。最根本的还是要靠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企业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优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提高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原材料消耗,才能真正提高投标的命中率。(二)怎样搞好投标工作1.必须有一个精干、具有决策能力的经营班子负责工作2.掌握信息:“多全准用”3.全面测算,认真作价4.果断决策5.更新装备,增强实力6.树立信誉一、开标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招标人、投标人、建设银行和建设主管部门参加下,公开举行,当众启封所有在招标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标函,宣读各投标人的标价等主要内容的过程。(一)开标方式1.公开开标,当场宣布中标单位2.公开开标,当场只宣布可能中标单位,经过第二次投标,再确定最后中标单位。也可否决所有投标,依法重新招标。第四节开标、评标和中标(二)开标时对标函的要求凡标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废标处理:1.标函未密封2.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3.标函未加盖本企业和负责人印鉴4.标函寄出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二、评标评标是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所报送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评比和分析的过程,是整个招标投标的重要一环。评标的评价标准:1.施工方案在技术上能保证工程质量2.施工力量和技术装备能保证工期3.标价合理4.施工企业的荣誉三、定标选择中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目前常用的评标定标方法有:(一)条件对比法公开开标后,按条件分单位进行登记排列次序,然后对比各项条件,选择全面综合条件优越者为中标单位。优选条件包括:标价、工期、质量、安全、技术素质、协作条件等。(二)打分评标法工程造价20~30分,工期20~30,工程质量15~20分,材料15~30分,社会信誉10~15,附加条件15分左右,总分100分。(三)侧重法单纯以招标单位侧重条件为中标单位的主要依据。招标人和发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建设主管部门裁决,其责任属于施工单位的,取消其工程承包权;属于建设单位的须有建设单位赔偿施工单位延期开工损失,其额度由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第五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一、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和总类(一)基本概念建筑工程合同是围绕建筑工程活动,发生经济联系的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是建筑工程领域各种合同的总称。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的基本特征:1.是法人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2.是明确签约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3.是在当事人平等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强加意愿于另一方4.合同一经签订,公证机关确认,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严格遵守履行合同。若一方不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负经济和法律责任。5.经济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二)建筑合同的种类建筑工程合同多种多样,主要种类有: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联营合同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及合同管理(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与检验应(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协议书”包括:工期通用条款主要内容:一般权利及义务变更(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包括:⑴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行和指导使用国家制定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培训合同管理人员等;指导合同管理工作;对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审查和考核,依法处理存在的问题,查处违法行为;确定损失赔偿范围;调解施工合同纠纷。⑵建设单位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工期管理质量管理结算管理⑶施工单位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性质及内容需要出发,合同管理有两种基本设置方式:1.公司、工程队(处、分公司)两级合同管理体制。即公司负责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将施工任务下达到施工工程队,工程队按合同固定完成施工任务。此方式忽视了对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容易使施工和合同管理分离,不太符合项目管理原则。2.公司、项目两级合同管理体制。这种方式突出了对具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发挥了公司、项目的积极性。要搞好建筑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设置专职合同管理机构,配置专业管理人员2.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法》及上级有关规定,并向广大职工宣传,增强法制观念。3.制定和颁发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法,建立和健全必要的业务管理制度4.督促各职能部门按合同办事5.做好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和保存完整的施工记录。6.经常与本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提供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的情况,为其在进行法律辩护时提供事实依据。三、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简介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一)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特点:1.合同体系完整、严密、责任明确2.双方责任划分较为公正3.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立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4.适用于采用招投标选择承包商的施工承包合同5.适用于大型法则的单价合同(二)文本结构:1.通用条件2.专用条件3.标准化附件四、施工索赔分类、依据和内容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从广义上讲,施工索赔还包括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通常称为反索赔。⑴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不是无
本文标题: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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