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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历年真题:刑事诉讼法(单选)【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4题)1.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甲提起公诉,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的行为属于普通的暴力侮辱案件,人民法院应当。A.裁定驳回起诉B.裁定终止审理C.迳行作出无罪判决D.以侮辱罪作出有罪判决【真题解析】本题考核的考点是人民法院裁判的类型。本题中,对于甲的行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但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的行为构成侮辱罪。对于这种情况,人民法院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本题中,人民法院对甲的行为可以侮辱罪作出有罪判决。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5题)2.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最多可处以元的罚款。A1000B.1500C.2000D.3000【真题解析】本题考核的考点是法院对旁听人员违法法庭秩序的处罚。对此,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析》第184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合议庭应”-3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较轻的,应当当庭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二)对于不听警告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三)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经报请院长批准后,对行为人处l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四)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法院有权判处的罚款额是1000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5题)3.被告人甲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但由于发生地震而错过了上诉期限,甲如果想继续上诉,应当在障碍消除后日以内提出申请。A3B.5C.7D.10【真题解析】本题考核的考点是刑事诉讼期间的中止。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3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本题中,甲由于发生地震而错过了上诉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内继续上诉。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6题)4.甲省乙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某犯罪嫌疑人,乙市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潜逃至甲省丙市,如果决定通缉该犯罪嫌疑人,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A乙市人民法院B.乙市公安机关C.丙市公安机关D.甲省公安机关【真题解析】本题考核的考点是通缉令的发布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通缉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2)通缉对象只能是应”-3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3)各级公安机关只能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本题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由乙市逃亡了丙市,超出了乙市的管辖地区,因此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乙、丙市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l9题)5.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可以撤回抗诉。A.向同级人民法院B.向下级人民法院C.建议下级人民检察院D.责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撤回抗诉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l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3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可见,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3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l85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1题)6.在审判阶段,可以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的只能是。A.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B.被告人的监护人C.人民团体推荐的人D.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一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人民法院有权指定担任辩护人的只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2题)7.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以前提起。A侦查终结B.提起公诉C.第一审判决宣告D.判决生效【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1998年6月29日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见,根据该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3题)8.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决定。A.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B.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C.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上级公安机关【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有关人员的回避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因此,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是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来决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7题)9.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同区域的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的人民法院管辖。A.最初受理B.主要犯罪地C.被告人居住地D.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地区管辖。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级别管辖是从纵向确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地区管辖则是从横向确定同一级别不同地区的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地区管辖的划分如下:(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8题)10.甲l6岁,高中学生,因其父母外出务工,无人管教,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讯问甲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可以通知其父母到场B.应当通知其父母到场C.应当通知其老师到场D.可以通知其老师到场【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权利保护。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除保障其享有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作为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要注意认真落实其作为未成年人所享有的一些特别权利。从有关规定来看,主要有两点:(1)法定代理人的在场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l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l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2)获得辩护人帮助的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甲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父母,公安机关对甲进行讯问时,可以通知其父母到场,也可以不通知其父母到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2题)11.下列犯罪中,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范围的是。A.危害税收征管罪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权外实施的非法拘禁罪C.金融诈骗罪D.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l8条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可见,人民检察院只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益职权实施的犯罪的案件。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3题)12.甲因参与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审查认为,甲可取保候审。甲家庭生活拮据且家庭负担全靠他一人支撑,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可以作为甲的保证人的是。A.甲的已经成家立业的姐姐B.甲的妻子C.甲的父母D.甲的尚未成年的儿子【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证人的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本题中,只有甲的已经成家立业的姐姐符合取保候审中保证人的条件。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4题)13.在一切公诉案件开庭审理时,被告人申请出庭的巢公诉人回避。对此,有权对该公诉人是否应予回避作出决定的是。A.合议庭B.合议庭的审判长C.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人民法院院长【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公诉人的回避。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可见,检察人员的回避,应由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点击下载Word文档
本文标题:法律顾问综合法律历年真题:刑事诉讼法(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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