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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1合同号NO:SF2014—08—0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昆明盛峰装饰芒市分公司工程地点:SF2使用说明1、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持有资质证书;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文本配套使用,合同附件份数与合同相同,合同附件项目增加或内容过多时,可附纸说明;3、昆明盛峰装饰装修费用及价格可参考云南省室内装饰行业协会二零零三年后制定的《云南省家庭装饰工程指导价格》;SF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或单位:委托代理人:住所或单位: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昆明盛峰装饰芒市分公司芒市分公司:德宏州芒市华丰建材市场D栋23-27号总公司地址:昆明市春城路昆明国际会展中心10—318#。本工程负责人:联系电话:0692-2918527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0692-2918527本工程客服人:联系电话:0692-291852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1.2房屋结构:层(式)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1.3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详见本合同附件昆明盛峰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及代购协议书)。(2)乙方包工、部份包料,甲方提供部份材料(详见本合同附件昆明盛峰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及代购协议书)。()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约定均应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第二条合同工期2.1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土建、水、电地面、门窗等工程进行质量或损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或签证后,乙方开始施工,并从此时计算工期。2.2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备注:以物管审批装修施工日期为准)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星期日)。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大写)人民币¥:元(备注:)(详见附表:昆明盛峰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书)。第四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SF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设计费(大写):零元(人民币)¥:0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第五条甲方义务5.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运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5.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5.3负责到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装修手续;5.4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5.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5.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份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等项工作;5.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等验收;5.8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任何名目的物业管理费、物业押金、施工管理费、电梯使用费、配合费、垃圾外运费等)。第六条乙方义务6.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6.2严格执行各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6.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煤气及电气管道,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6.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第七条工程变更7.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在原预算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下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有关工程费用及工期;7.2工程预算书如出现掉项或漏算的情况下,经双方确认后并签证。7.3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单标明的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7.4乙方的设计代表为设计师,施工代表为乙方工程管理中心派出的工长及现场负责人。(设计代表、施工代表下称乙方代表)。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7.5合同签订后,甲方变更后减少金额超过合同总额5%以上的部分,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部分金额的10%作为变更损失费,(并取消合同约定已有优惠、赠送、减免)。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向乙方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第八条材料变更SF58.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时间供应材料,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8.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查确认。8.3乙方的材料展示中心为客户提供代购材料服务,可以另行签订《代购材料协议书》。乙方非材料展示中心人员为甲方代购或推荐的材料,属个人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4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8.5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材料质量问题,返工费用、材料运费、退货费用、换货费用,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九条工期延误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2)不可抗力;(3)停水、停电节假日或物业管理部门原因要求暂时停工;(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5)为保证施工进度,在施工期间,甲方如出差等应委托其他人配合乙方施工,并须事先向乙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9.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第十条质量10.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几项标准执行;(1)本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预算说明书、设计变更签证为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检查验收标准。(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工艺要求或特殊质量要求,经双方确认签证后,增加的费用按实际结算。10.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云南家庭装饰监督管理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10.3凡砂灰墙面(包括加白灰的混合砂浆、麻刀灰等)、轻质隔墙均存在较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玻璃纤维布处理,凡外墙内保温必须加贴石膏板。以上费用均由甲方另行支付,否则乙方无法保证墙面不会大开裂。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11.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水电隐蔽工程验收、(4)油漆工程验收、SF6(2)泥作工程验收、(5)双飞粉及乳胶漆工程验收、(3)木作隐蔽工程验收、(6)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附表见昆明盛峰装饰工程移交验收单)。乙方向甲方送交家庭装饰竣工资料图。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附表见昆明盛峰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11.3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因自身原因三天内不能验收,应征得乙方同意,双方另确定验收时间.竣工日期为乙方发出验收通知的第三天。甲方逾期不验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或默认工程验收合格。11.4保修期根据本工程承包方式确定下列第1项为本工程的保修期限:(1)乙方包工、包料保修期为24个月;(2)乙方包工、包铺料保修期为12个月;(3)乙方包工、不包料无保修期(四个月内,属工程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返修)。(4)甲方对乙方人员的工作不满意,请及时向该工作人员所属的部门经理反映或投诉,仍未得到解决的,请拨打乙方客户服务部客户投诉受理电话,直拨:400-0871-720,乙方希望甲方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或投诉,以免造成更大问题。本工程验收合格签后,付清全部尾款,填写工程保修单或(附表见昆明盛峰装饰工程保修单)。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2.1双方约定按以下几种方式支付工程款:(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本合同总价:付款要求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付款金额(人民币、元)第一次合同签定当日,特殊情况:开工前三日人工辅材总价的50%主材全款70%(货到工地全款付清)第二次工程进度到木制基层完工、泥作工程(墙地砖)基本完工付到总造价(含签证)的95%增加工程项目甲方签证后当日付9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清全部尾款100%SF7(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价款额度和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付清工程尾款,乙方有权不交付甲方使用。(3)如甲方装修款是向银行申办的按歇贷款,甲方应将相关凭证及文件交给乙方,其与结算总价的差额应以现金多退少补。(4)甲方的工程款应支付给乙方指定的财务人员,并取得相应财务凭证,如付予其他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予承担。12.2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收据。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按合同总造价的3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13.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一)向云南省仲栽委家装投诉中心请求解决。(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请求当地法院解决。第十五条其他15.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在小区指定的地点,若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垃圾外运处理费由甲方自行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15.2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以及房屋主体结构。甲方若确需改动非结构墙的,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与乙方签订《客户授权施工责任书》,工程验收后,乙方按施工合同规定进行保修或维修,不承担其它责任15.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层门钥匙1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将保管的钥匙交还甲方。甲方如要求换新锁,甲方应提供新锁,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15.4施工时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9点00分;SF815.5其它约定事项特别说明:(1)本工程所有工程款请甲方亲自到乙方公司财务处交纳,我公司不指派任何人在公司以外收取款项。非我公司财务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向甲方收取任何款项或费用。若甲方私自支付,我公司将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2)总公司财务确认人员:汪春。确认电话:13577019090(3)申请装修贷款的,如因国家政策调动或银行方面原因或客户个人资信原因,不能够贷款的;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我公司概不承担,合同继续履行。(4)转账账号农行:6228483351166922918户名:黄子峰工行:6222022511000683684户名:黄子峰第十六条附则16.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6.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16.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
本文标题:装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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