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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便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便道、便桥的建设要求1、进入施工现场,路边设“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的标牌(0.6m×0.6m)和5公里限速牌,道路危险地段设置有“危险地段,注意安全”(0.6m×0.6m)警示标志并设置防护措施,高填地段道路两侧要按有关规定设置防护墩,深挖地段两侧应做防护挡墙。2、干线靠近各主要工点,引入线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避免与铁路线、公路交叉,尽量不占用路基或线路;直线地段做成2%横坡,曲线地段根据曲线半径设计外侧超高。3、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一般沟深和底宽不小于0.8-1m。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4、路面标准:4.1路面(桥面)净宽单车道为4.5m,单车道每200m设一处会车道,会车道长30m,双车道6m。4.2与国道、省道相接的50m采用15cm厚C15混凝土硬化过渡,其它地段采用碎砖、炉渣、矿渣、石灰改良土、山皮土碾压路面,地质软弱地段地基处理采用片石挤淤或换填,确保基础稳固。4.3道路路面应高出自然地面0.2-0.3m,道路两侧坡脚处要挂线整理顺直,必要时采用浆砌水沟或防护,坡脚附近严禁积水、取土、破坏植被或乱扔垃圾,保持道路直顺、干净、美观。第五条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核对最大承载力,桥面高度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水位。桥面两侧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1m,下杆离地面高度0.5-0.6m,防护栏杆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在桥面附近显著位置设置限载警示标志。第二条便道、便桥的养护管理1、各工区项目部为便道养护责任主体,负责本管区内便道、便桥日常养护管理。要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其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和奖罚措施,实行路段养护责任人与管理责任人沿路挂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2、路段养护责任人与管理责任人必须加强路况检查,切实将各项养护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养护质量,确保施工便道、便桥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3、养护管理的主要内容:3.1路面坑槽,交通标志、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损坏是否及时警示,并按规定时限按时修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设置规范的临时警示设施告知过往车辆。3.2限速、限载或绕行标志是否齐全,危险路段的警告标志是否齐全,两侧排水沟是否畅通,坡脚有无积水现象等,3.3冬季施工路面防滑、雨季排水、浓雾视线不良、洪水冲涮便道、便桥的应急处理措施等。4、养护检查要求。养护责任人每日全线巡查一次,建立日常巡查记录;管理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情况书面报工区项目部工程管理部。5、项目经理部、各工区项目部在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中将便道、便桥的养护列为检查考核内容。
本文标题:施工便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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