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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管理组织架构2008年3月制定2012年11月修订2013年5月再次修订护理部主任护理管理委员会外系片区护士长内系片区护士长主管院长护理质量安全管理护士培训与考核管理内一科内二科手术室儿科外一科外二科妇产科五官科急诊科供应室2层级管理架构图2012年11月制订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初级责任护士助理二级护士助理一级护士大、中专实习大、中专见习高级责任护士注册护士非注册护士3第一篇护理管理第一章护理管理体系一、护理垂直管理体制麦人院护发【2013】GL1号签发人:朱建辉医院护理管理实行主管院长管理下的护理部主任负责制。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行政和业务管理,实行护理部主任-片区护士长-病房护士长三级管理体制,并内设护理管理委员会。护理部部主任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工作;护理部主任对片区护士长、病房护士长及全院护士实行垂直管理;在人事部门的配合下,护理部行使对护理人员的调入、调出、选拔、任免、奖惩、绩效考核、以及新上岗护士的院内分配等人事权,护理部提出意见,会同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负责拟定护理工作的全院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和落实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护理岗位职责;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护士执业行为规范;护理质量评价标准;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培训;组织护理新技术的推广。2008年3月制定2012年11月修订2013年5月再次修订二、护理层级管理体制麦人院护发【2013】GL2号签发人:朱建辉医院按照层级管理制度,根据护理人员的不同能级,病房设置高级责任护士(护理组长/专科护士)、初级责任护士、助理护士二级、助理护士一级等护理层级岗位,授予工作权限和待遇,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与实施的等级护理和专科护理相适应,满足不同病人、不同疾病及病情的需要,确保医院护理质量和病人安全。2008年3月制定2012年11月修订2013年5月再次修订三、护理管理委员会麦人院护发【2013】GL3号签发人:朱建辉护理管理委员会对护理质量安全管理、护理培训及考核管理两大领域的决策履行顾问、咨询、执行、协调职能。下设:1.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内设病房质量管理;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特一级基础护理质量管理;健康教育质量管理;护理文书管理;急救物品质量及药品管理;由护理部正副主任及相应病房的护士长组成。42.护士培训与考核管理小组:负责护士技术操作培训、护士礼仪培训及考核,由护理部成员及病房护士长组成。2008年3月制定2012年11月修订2013年5月再次修订第二章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一、各级护理人员聘用规定麦人院护发【2013】GL4号签发人:朱建辉(一)、护理部主任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1、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3)、自愿报名和民主测评相结合。(4)、院领导主持护理部主任的公开选拔工作。2、职位基本要求(1)、符合本职位任职资格(见医院人事科相关文件)(2)、德才兼备,团结同志,身体健康。(3)、接受过地区、自治区、或中华护理学会举办的护理管理课程培训。(二)、护士长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1、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3)、自愿报名和民主测评相结合。2、职位基本要求(1)、符合本职位任职资格(见医院人事科相关文件)(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有团队精神。(3)、能够胜任并履行本岗位职责,具有较好的护理能力。(4)、身体健康,能够完成相应工作。(三)、护士公开招聘1、招聘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2)、全面考核、双向选择、择优聘用。(3)、按需设岗,按岗计酬,同工同酬。52、聘用条件(1)、热爱护理专业,自愿从事护理工作。(2)、经过正规护理专业学校毕业的中专及以上毕业文凭。(3)、经过招聘考试,成绩合格。(4)、身体健康,能够完成相应工作。2008年3月制定2012年11月修订2013年5月再次修订二、护士管理规定(一)注册护士管理规定麦人院护发【2013】GL5号签发人:朱建辉1.本规定依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制定。2.护理专业的中专、大专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当年或一年后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护士继续教育合格者,经护士首次注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考核合格者,可在本单位从事护理工作,以后每五年注册一次。3.参加考试人员应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护理专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证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条款的护士按护理员使用。4.护士应当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的职责。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力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5.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护理。发现病人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病人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6.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医疗护理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向科主任或医务科报告。7.医院为护士队伍建立以患者为中心,以持续改进护理质量和团队精神为核心的护理文化。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8.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9.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护士应当服从医院安排,参与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610.护理部负责协调调入、聘用护士完成注册、变更注册手续,未完成注册、变更注册的护士,不得单独从事护士工作。11.中断注册5年以上并申请再次注册者,必须在临床科室实习3个月,经科室考核签定合格者,医院向注册机关出具证明,方可办理注册。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经查实,医院预以缴销。12.非在职的医院护理人员以及享受医院护理职称待遇,但不在护理岗位工作的护理人员,注册护士执业期间如有违反《护士条例》第18、19、20条者,将不预注册。13.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护士执业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引起病人不良后果或投诉,由护理部视情节预以警告等相应处理。14.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将护理队伍纳入医院核心医疗团队核心岗位,注重护理人才的培养,制定、实施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障护士接受专业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需要,选派护理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专科护理培训,保障护士获得与其提供的专业技术及疾病诊疗、护理与履行的护理职责相关的业务信息。15.招聘至我院从事护理工作的执业护士,与医院签定聘用合同,享受与在职护士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并进行三金保险。16.为所有的护士提供机会以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支持护士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2008年3月制定2012年11月修订2013年5月再次修订(二)未注册护士管理规定麦人院护发【2013】GL6号签发人:朱建辉1.各科室未注册的护士经临时试用,考核合格者按人事科规定与医院签署聘用合同。2.各科室未注册护士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在注册护士指导下,通过临床实践,逐步熟悉各班次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掌握住院患者的各项生活护理的内容、方法及要求;了解住院患者入院评估的意义,掌握入院评估的方法;知晓助理一级护士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3.未注册护士进入临床后必须由专人带教(1)参加科内各项护理实践,掌握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护士交接班制度,防止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2)实践患者口腔护理、压疮预防、皮肤护理、尿标本采集等各项护理操作技术,并做好实践记录。(3)承担患者晨晚间护理、洗头、喂饭等生活护理工作。(4)掌握患者入院前的床单位准备、出院后的床单位整理及终末消毒工作。(5)学习护理文书书写规范,掌握护理文书书写要求。(6)主动巡视病房,了解患者一般情况,加强与患者交流沟通,向患者进行7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4.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医学继续教育活动。5.未注册护士不可单独值班,不可独立完成护理操作,各科应严格执行协带管理制度。(1)科室必须实行注册护士二线值班制,未注册护士在为患者提供各项服务时,应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完成工作。(2)各项医嘱的执行及护理记录应在注册护士监督下完成并再次查对后签名,格式为注册护士/未注册护士。(3)未注册护士凡遇到护理工作难度大,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必须虚心向注册护士请教,不得擅自处理,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和辞退。6.护理专业在校生或结业生进行专业实习必须按照护理教学有关规定进行。7.各病房护士长必须合理排班,对未注册护士排班有醒目的标记,严格按协带制度执行。2008年3月制定2012年11月修订2013年5月再次修订三、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麦人院护发【2013】GL7号签发人:朱建辉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可向护理部申请在本院执业,按医院人事考核要求考核合格者,可受聘医院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2、本院护士执业注册须在本省注册。对跨省及流动护士(调入、调出、聘用护士)及时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在本院独立工作。3、在岗护士的执业注册必须在有效期内。注册护士必须经过我院岗前培训,护理部考核合格批准后方可独立承担护理工作。4、特殊护理岗位需接受专科业务培训合格后上岗。5、医院护理部(人事科)对全院注册护士证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6、护理进修人员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来医院进修学习需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书。2008年3月制定2012年11月修订2013年5月再次修订四、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一)、夜班护士准入制度麦人院护发【2013】GL8号签发人:朱建辉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的新上岗护士(包括调科护士),在医院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至少3个月,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在10次以上的注册护士。82、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科室按照夜班护士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等,并组织实施。由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带教老师测评,按照夜班护士准入条件,组织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合格者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3、夜班护士要掌握本科工作制度及专业技术,能独立完成各护理岗位职责,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的护理文书书写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操作流程;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4、夜班护士应具有良好地慎独精神,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夜班护士上岗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2008年3月制定2012年11月修订2013年5月再次修订(二)、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1、急诊科专业护士准入制度麦人院护发【2013】GL9号签发人:朱建辉(1)、执行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专科护士准入制度,对进入急诊室护士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外派培训,逐步达到执证上岗。(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专业学历,在医院从事护理专业技术2年以上,有相应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过急诊专科培训3个月以上合格的注册护士。(3)、能够正确、迅速、安全有效地从事各项护理工作,具有分析、判断、预测和对急、危重症病人应急处理能力。(4)、掌握急诊科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各种急救仪器及急救药、物品的放置、使用和保养方法,掌握常见急诊病人的护理常规。(5)、熟悉各抢救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作用、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后的保养、消毒以及使用抢救仪器时相关的护理内容。(6)、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吸痰术、洗胃术、止血术、包扎术等急救技术与急救配合。(7)、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与相关工作人员同心协力,做好院前、院内急救工作。(8)、每年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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