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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1月30日对外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08年4月1日施行。一、《办法》解读:1.进出口贸易形势发展的需要(1)进出口贸易迅猛发展(2)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和现代海关制度推进步伐加快(3)中国海关参与国际事务逐步广泛深入(一)为什么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2.适应海关管理模式变革的需要企业分类管理制度是建设现代海关制度的重要基础。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新型监管模式,实施企业分类管理是解决目前海关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和日益增长的业务量与有限的人力资源矛盾的根本办法。(一)为什么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3.整合便利措施,统一海关执法的需要为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海关总署及有关海关相继出台了一些通关便利措施。有必要通过修订《办法》将这些通关便利措施进行整合、规范,统一海关的执法。(一)为什么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1、扩大了企业分类管理的适用范围。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基础上,增加了报关企业,并明确在海关登记的加工企业,也按照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施分类管理。(二)新修订的《办法》有何特点?2、增加了企业类别。在原有A、B、C、D四个管理类别的基础上新增AA类管理类别。AA类企业与原A类并非同一概念,是好中之好。规定AA类企业必须经过中国海关实施的包括内控机制、贸易安全审查的验证稽查。(二)新修订的《办法》有何特点?3、对不同类别企业实施差别管理。为鼓励企业守法自律,《办法》规定“海关总署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其中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二)新修订的《办法》有何特点?4、整合了通关便利措施。按照“统一、规范、配套”原则,《办法》吸收归并了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便捷通关制度适用的通关便利等措施,通过制定通用的《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对全国海关实施的不同通关便利措施予以整合,统一和规范海关执法。(二)新修订的《办法》有何特点?5、明确了海关与商界的合作伙伴关系。《办法》规定“海关与企业应当加强合作,开展经常性信息交流和业务联系”的内容,明确提出海关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二)新修订的《办法》有何特点?6、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办法》是建立海关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对AA类、A类企业条件作出了在相关行政管理机关无不良记录的规定。作为《办法》的配套措施,海关总署正在研发“企业守法评估系统”。(二)新修订的《办法》有何特点?A类企业:•实施“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优先派员到企业结合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业务现场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放行手续•优先办理进出口商品归类和化验手续•优先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预约通关手续(三)《办法》将对企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变更、报核等手续对加工贸易企业一般不下厂核查优先实行电子帐册联网管理优先办理报关企业登记换证及报关员注册登记手续(三)《办法》将对企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AA类企业:•享受A类通关便利措施•报关单电子数据经海关接受申报后,在确定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缴清税费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企业可以凭《进(出)口货物担保验放清单》先行办理担保验放手续(三)《办法》将对企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通关现场一般情况下不查验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海关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的疑难问题(三)《办法》将对企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三)《办法》将对企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C类企业:•对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归类、原产地、税率、汇率等税收要素实行重点审核•对进出口货物实施重点查验•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三)《办法》将对企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加工贸易核销时实施下厂核查对进口的海关监管货物,实施实地核查(三)《办法》将对企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D类企业:•对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归类、原产地、税率、汇率等税收要素实行重点审核•进出口货物原则上逐票开箱查验•不再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三)《办法》将对企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对已经备案的加工贸易货物,提高日常核查率,核销时实施下厂核查不得再接受经营企业委托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对进口的海关监管货物,实施实地核查(三)《办法》将对企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分类管理事权:1、海关总署负责对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对适用AA类管理的企业进行审核。2、直属海关负责审定、调整本关区企业适用的管理类别。3、注册地海关负责受理调整企业管理类别的申请,收取企业定期报送的材料,送达适用和调整管理类别的决定书。二、《办法》的主要内容:AA类管理申请程序前提:符合AA类管理条件。申请渠道:通过注册地海关向直属海关提出申请提交材料:《适用AA类管理申请书》;《经营管理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二、《办法》的主要内容: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条件:1、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2、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1000万美元)以上;3、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二、《办法》的主要内容:AA类报关企业条件:1、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2、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在2万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3、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二、《办法》的主要内容:A类管理申请程序前提:符合A类管理条件。申请渠道:通过注册地海关向直属海关提出申请提交材料:《适用A类管理申请书》;《经营管理状况报告》。二、《办法》的主要内容: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条件:1、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2、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3、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4、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5、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6、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7、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二、《办法》的主要内容:8、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9、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10、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11、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二、《办法》的主要内容:A类报关企业条件:1、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2、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3、连续1年代理报关的货物未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4、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5、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6、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3%以下;二、《办法》的主要内容:7、依法建立账簿和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所有活动;8、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9、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10、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二、《办法》的主要内容:适用B类管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的情形和条件1、未发生适用C类管理和D类管理所列情形的;2、首次注册登记的;3、首次注册登记后,管理类别未发生调整的;4、A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并且不符合A类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5、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二、《办法》的主要内容:适用C类管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情形:1、有走私行为的;2、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3、1年内有2次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二、《办法》的主要内容:适用C类管理报关企业情形:1、有走私行为的;2、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3、1年内代理报关的货物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达3次的;4、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10%以上的;5、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二、《办法》的主要内容:6、代理报关的货物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不接受或者拒不协助海关进行调查的;7、被海关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二、《办法》的主要内容:适用D类管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情形:1、有走私罪的;2、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3、1年内有3次以上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二、《办法》的主要内容:适用D类管理报关企业情形:1、有走私罪的;2、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3、1年内代理报关的货物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达4次以上的;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二、《办法》的主要内容:在海关登记的加工企业,按照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施分类管理。二、《办法》的主要内容:企业类别的调整分为上调和下调管理类别。可申请上调B类管理的情形:C类企业自海关作出类别调整决定之日起满1年未再发生C类管理所列情形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将其调整为B类。可申请上调C类管理的情形:D类企业自海关作出类别调整决定之日起满1年未再发生D类管理所列情形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将其调整为C类。二、《办法》的主要内容:对于企业类别上调的,必须由企业向注册地海关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注册地海关经审核后,认为企业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制发《企业分类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然后报直属海关审定。对于不符合形式审核要求的申请,注册地海关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和材料。二、《办法》的主要内容:应当降低类别,重新决定适用的管理类别的情形:1、AA类、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2、B类企业有C类、D类管理类别情形之一的;3、C类企业有D类管理类别情形之一的。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海关发现企业有应当降低管理类别情形的,将按照规定下调其所适用的管理类别并制发《企业类别调整决定书》。经海关决定调整企业管理类别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海关按照调整后的管理类别对企业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企业注册地海关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企业。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涉嫌走私处理:1、AA类或者A类企业涉嫌走私被立案侦查或者调查的,海关暂停其与管理类别相应的管理措施;2、暂停期内,按照B类企业的管理措施实施管理。二、《办法》的主要内容:企业发生变更处理(类别继承):1、企业仅名称或者海关注册编码发生变化的,其管理类别可以继续适用;2、企业发生存续分立,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承继分立前企业的主要权利义务或者债权债务关系的,其管理类别适用分立前企业的管理类别,其余的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二、《办法》的主要内容:3、企业发生解散分立,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4、企业发生吸收合并,合并企业管理类别适用合并后存续企业的管理类别;5、企业发生新设合并,合并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二、《办法》的主要内容:管理措施适用:1、报关企业代理进出口货物
本文标题: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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