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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一)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一、方案基坑开挖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即余泥渣土,先堆放在围挡范围内的临时存渣场内,然后用加盖篷布的运输车运至广州市指定受纳场地进行排卸;施工和生活产生的污水先排放到污水池,再排放到沉淀池,最后才排放到市政工程的排污口进行排放,沉淀池产生的淤泥渣将按余泥渣土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余泥土渣运输与排放由专职安全员兼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专人负责,夜间由吴亚、朴建利、王亮负责,白天由潘晓、张为民、顾帧熠、肖生负责。二、方法1、余泥渣土(1)运输余泥渣土的运输车辆先到广州市排放管理处或受其委托的单位进行检验,并领取余泥渣土准运证后再进行运输。(2)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装载适量,在运输过程中,做到沿途不漏洒、不飞扬。(3)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尽量做到每班清扫、每日清运。2、污水排放(1)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回填土堆放场、泥浆水产生处设沉淀池,沉淀池的大小根据排水量和所需沉淀时间确定。(2)污水排放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49所示。图3-49生活污水排放工艺流程图公厕污水食堂污水洗浴污水→化粪池格栅沉淀井初沉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施工污水沉淀池干化场滤水消毒池出水干淤泥三、措施1、管理措施(1)项目经理部将积极配合广州市排放管理处的管理与检查,按广州市相关的行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余泥渣土与排放工作。(2)项目经理部将派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履行相关职责,督促检查和落实广州市关于余泥渣土与排放的有关规定。(3)项目经理部将制定相关的奖罚管理制度,对于在运输和处理余泥渣土与排放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个人或车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于严格执行广州市管理规定的个人或车辆给予奖励。2、技术措施(1)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悬浮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400mg/l;废水排入自然水体,悬浮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150mg/l。根据不同施工地区排水网的走向和过载能力,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2)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设备清洗的含油废水、洗车槽污水和砼养护冲洗水、砂石料冲洗与开挖土石方排水。含油废水和含砂、石废水分别进行处理,含油废水用隔池去油污,含砂、石废水则由沉淀池将其中固体物料沉淀,严禁任意排放。(3)根据施工实际,考虑降雨特征,制定雨季、特别是暴雨期,避免废水无组织排放、外溢、堵塞城市下水道等污染事故发生的排水应急预案,并在需要时实施。(4)减少回填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堆土场周围加护墙护板。保证回填土的质量,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和其它工地废料、垃圾用于回填。(5)选择对外环境干扰小的出土口,运土车辆严禁多装、超载,并有专人管理,需由篷布覆盖后方能上路,防止运输途中撒落。(6)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尽量做到每班清扫、每日清运。(7)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料及时清运,砂浆、混凝土倒运时应采取防撒落措施。(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由我方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我方承诺: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投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13年1月25日
本文标题:泥浆外运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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