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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党员个人自画像表(初稿)填表人: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勇时间:2016年6月角色内容对标自我画像个人差距整改措施岗位职责一、党章(一)党员义务: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带动全系统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工作。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1.内容都进行了学习,但学的不深入,不全面,高度不够。2.学习和生活中某些方面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一些方面做不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不到。3.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能比较好遵守,但不能完全遵守。4.揭露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不勇敢,不能同腐败现象做坚决斗争。5.不能及时向党反映1.端正学习态度,制定学习计划,挤时间学。2.提高标准,严格按党章、党规要求去办。-3-6.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够揭露工作中的缺点、错误。7.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工作。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二)入党誓词: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在一切困难和危险面前还不能完全做到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二、党内监督条例(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四)保障党员权利;(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八)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4-(九)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十)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十一)每年在规定范围内述职述廉一次;(十二)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十三)向党委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要及时安排处理;(十四)不定期与企业及下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党组织工作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提出建议和要求;(十五)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反映人保密,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1.落实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的力度不大;2.与下属党组织负责人谈话不够全面,深入企业不均衡。三、纪律处分条例政治纪律方面:(一)不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对其他参加人员提供信息、资-5-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不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三)不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四)不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五)不组织、领导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六)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七)不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八)不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九)不投敌叛变。(十)不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十一)不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十二)不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6-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十三)不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十四)不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组织、人事纪律方面:(一)不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三)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四)不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六)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七)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不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7-(八)不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九)在临时出国(境)时,不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不擅自变更路线,不擅自脱离组织。廉洁自律规定方面:(一)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出国(境)留学费用,由他人支付、报销。(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三)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也不收受他人财物。(四)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违反有关规定在本人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不在本人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8-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五)不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以及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营利活动。(六)不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不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七)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八)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贪污受贿方面纪律:(一)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贪污党费。(二)不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三)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四)在经济往来中不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五)不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9-益。(六)不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介绍贿赂。(七)单位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八)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挪用党费归个人使用。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方面:(一)单位、个人不进行走私。(二)不挪用财政资金或者专项资金。(三)单位、个人不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四)单位、个人履行法定纳税义务。(五)不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票据。(六)不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财经纪律方面:(一)不骗取国家财政拨款。(二)严格按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不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者财政专户资金。(三)个人不借用公款,不违反有关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四)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10-(五)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上交。(六)不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七)不擅自使用、调换、变卖或者损毁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收缴的财物,不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卖的物品。(八)不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九)遵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十)遵守“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十一)遵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十二)在财务管理活动中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失职、渎职相关纪律:(一)工作中履行职责,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不徇私舞弊。(二)及时传达贯彻、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禁止系统和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行为;对系统和本单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制止、查处;遵守党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各项规定。(三)在灾害、事故面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11-施;对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解决。(四)及时制止系统内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集会、游行等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解决;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及时制止、查处;对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五)不违反有关规定,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六)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令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七)严守保密工作纪律,妥善保管秘密文件资料,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党员权利、公民权利方面:(一)不阻挠他人批评、检举、控告行为。(二)不压制他人申辩、辩护、申诉、作证行为。(三)不侵犯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四)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五)不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侵犯他人权利。(六)不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邮件、信件。(七)不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八)不诬告陷害他人。近年来,国资系统信访稳定形势趋于平稳,忧患意识有所减弱。-12-(九)不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十)承担抚养教育义务和赡养义务。(十一)遇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应见义勇为。严格遵守社会管理秩序。四、八项规定1.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深入了解真实情况,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2.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3.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调研去的少,深入基层不够。五、六项禁令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向上级送土特产,不违反规定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不乱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不搞超标准接待,不参加赌博活动。六、三严三实修身严,用权严,律己严,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修身、律己还不够严。-13-七、中央“两学一做”相关要求1.着力解决的五个方面的问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2.“合格党员”的标准:做到“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八、习总书记要求1.党要管党:按照从严治党要求,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2.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3.党员干部四条底线: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4.六个“始终不忘”:始终不忘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始终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不忘“两个务必”的要求;始终不忘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始终不忘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始终不忘共产党员应该具备的品行和操守。5.“四铁”干部: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14-九、就餐要求1.不参加公务宴请;2.上下级之间不搞相互吃请;3.同城之间不安排公务用餐;4.不接受基层单位吃请;5.不接受异地接待;6.不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7.不在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8.不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9.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10.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11.不用公款宴请私客;12.不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13不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14.不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15.不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16.不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1.负责党委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委的
本文标题:“对标画像”范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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