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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会计概述一、会计的概念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会计资料为依据,采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与监督并提供会计信息的一种管理活动。会计通过对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单位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目前,我国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体系。二、会计的职能会计具有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两种基本职能。会计的基本职能反映的是会计在对经济过程的控制和观念(结果)的总结方面研发挥的作用。会计核算是指会计对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计算和报告的工作过程。会计监督是指会计对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的过程。合法性,是指会计确认经济业务事项或生成会计资料的程序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性,是指会计计量、记录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是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生成的会计资料,避免会计资料因人为因素的失真;准确性,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会计资料所记录的会计数据之间应当吻合;完整性,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和提供的各种会计资料应当齐全。会计的两项基本职能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会计核算提供的会计资料,会计监督就失去了依据;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证,没有会计监督,就无法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三、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一)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明确会计主体假设的主要意义在于:一是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划定会计所要处理的各项交易或事项的范围;二是明确会计主体,才能把握会计处理的原则和要求;三是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将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会计主体所有者及职工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会计主体并不等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往往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并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二)持续经营持续经营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正常地进行下去。明确持续经营假设的主要意义在于:会计核算以单位持续正常的业务活动为前提,可以使会计原则建立在非清算基础之上,从而为解决很多常见的资产计价和收入确认提供了基础。(三)会计分期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Page1of42011-7-22=0101年度、季度和月份采用公历日期。我国《预算法》第十条规定: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明确会计期间假设的主要意义在于:它界定了会计信息的时间段落,为分期结算会计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贯彻落实相关会计核算原则奠定了理论与实务基础。(四)货币计量货币计量是指在会计核算中采用货币作为统一计量单位,记录和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计法》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核算。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会计报表时,应该按照编报日期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反映。《预算法》第十一条规定:预算收人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明确货币计量假设的主要意义在于:确认了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便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为各项会计核算原则的确立奠定了奉础。(五)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是以货币资金实际收付的时间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支出的一种计量基础。收付实现制要求,凡是在本期内收到的款项和支出的费用,不论是否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进行会计核算。由于计量基础存在可选择性,不同的计量基础会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将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假设比作为一般核算原则更为准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计量基础。有经营性收支业务的事业单位为正确核算经营收入和成本,也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计量基础。但是,采用两种计量基础的核算内容必须划分清楚,权责发生制是指在收入和费用实际发生时进行确认,不必等到实际收到现金或者支付现金时才进行确认。凡是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郡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Page2of42011-7-22=0101四、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要求是指进行会计核算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它是指导会计工作的规范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对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客观性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客观性要求是会计信息的生命,是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质量要求。会计信息是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是包括投资者在内约有关方面做出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错误或不真实的会计信息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最终导致经济决策的失误.(二)相关性要求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其与决策相关,有助于经济决策。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预算管理和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内部加强管理的需要。如果会计信息提供以后,没有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没有什么作用,就不具有相关性。即使会计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经营状况,也毫无价值。(三)可比性要求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同类单位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要求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纵向可比,即单位在各个会计期间,应尽可能采用相同的会计核算方法,一旦选定了某种会计核算方法,在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使其在不同的会计期间保持连贯性。会计信息要求纵向可比可以对同一单位不同时期的会计信启、进行比较和分析,有利于单位的预算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二是横向可比,即单位会计核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是生成会计信息的基础,而会计处理方法的统一则是不同单位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基础。会计信息要求横向可比,可以对同一时期的不同单位的会计信息进行相互比较和分析,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四)及时性要求Page3of42011-7-22=0101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有关方面及时做出经济决策。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其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降低。因此,单位的会计核算必须讲求时效,以便会计信息的及时利用。在会计核算中坚持及时性原则,一是要求及时收集会计信息;二是及时处理会计信息;三是及时传递报告会计信息。(五)明晰性要求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明晰性(也称可理解性),要求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当简明、易懂,数字记录和文字说明能够一目了然地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来龙去脉,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六)专款专用要求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核算反映。专款专用是指对国家预算拨款和其他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挪作他用,并单独核算反映。(七)实际成本要求实际成本也称历史成本,是指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八)重要性要求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对于重要的业务事项,应当单独反映。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准确地反映单位资金使用和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了解那些对预算管理和经济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会计信息,并不要求面面俱到。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九)配比要求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其经营支出与相关的收入应当配比。配比要求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十)限制性要求限制性资金是指提取的修购基金、积累的发展基金、捐赠的留本基金、拨入的学生贷款基金和各种专款拨款等。事业单位的出资者并不要求投资回报或资金回收,但往往要求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因此,限制性资金的存在是事业单位会计的一个重要特点。Page4of42011-7-22=0101第二节会计要素和会计报表一、会计要素会计对象是会计所要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从一般意义上说,凡是能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也称为资金运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对象所反映的资金运动,属于国家对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设计会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依据,也是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依据,对会计要素进行严格的定义,能够为会计核算奠定坚实的基础。预算会计的基本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个部分。(一)资产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行政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付及应收款项、库存材料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二)负债负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行政单位负债包括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等。应缴预算款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按规定取得的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主要包括纳人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指按国家规定由行政机关百接收缴的部分)、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应缴预算的资金等。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资金。暂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事业单位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各种应缴款项等。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各种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的资金、应缴财政专户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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