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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管理办法为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政、文明管理、勤政高效,切实打造执行顺畅、服务优良、快捷高效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机关管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运转规范、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服务高效的要求,扎实开展科学监管年活动,进一步强化机关安全管理、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组织劳动纪律、工作作风、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有效预防和制止干部队伍工作纪律松懈、作风拖拉、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差等问题,努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二、督查机构纪检组长和联系科室、工商所领导为机关管理人,监察室具体负责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对违章违纪人员督查备案,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批评教育和相关处理决定。三、督查方式方法1、一般采取明查与暗访、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采取现场实地检查;深入经营户者调查询问和发放征求意见书、电话查询等形式,对各科室、工商所阶段性、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干部纪律作风、服务质量、在岗履职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面、多形式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记录备案。2、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发出《督查警告整改通知书》等措施加以规范,并根据违纪情节予以扣分处理。扣分达到警戒分值,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并在公务员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等次。3、对发现的较严重问题,经督查组同意,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对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决定。四、督查内容机关督查的重点为干部组织劳动纪律、机关环境卫生、安全管理、机关学习制度落实、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完成、队伍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制度落实情况。(一)机关组织劳动纪律1、重点督查干部职工是否存在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期间擅离职守、上网聊天、玩网络游戏或聚众喧哗;2.干部着装是否规范、是否佩带上岗证;3.对全局性的会议、学习培训、各类集体活动是否按时参加、有无迟到缺席现象;4、是否认真遵守请销假制度。基层工商人员有无擅自驾车外出或外出不请假现象。3对以上干部组织劳动纪律由纪检组长和监察室负责督查,每检查发现一次违规行为,扣当事人0.5分。(二)机关卫生和安全管理1、重点检查卫生值班人员是否每天清理卫生,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是否清洁,各办公场所办公秩序、办公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2、会议室环境卫生是否清洁、各项会议准备工作是否到位;3、县局办公室对执法公务用车节假日是否实行集中统一停放,有无私自驾车外出现象;4、各工商所机关卫生和安全管理由所长负责,对安全管理施行“一票否决”制。5、值班领导负责对局机关、各工商节假日值班情况的督查,每查岗缺一次扣值班责任人0.5分。对机关卫生和安全的督查由值月领导和监察室负责,对局机关环卫情况每周至少检查评比一次,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理不彻底、脏乱差的,扣卫生值班人员每人0.5分。各办公室环境卫生差、办公物品摆放零乱的,每次扣当事人0.5分。对节假日车辆管理停放不到位、有私自驾车外出的,值班领导督查发现一次扣办公室车辆管理人0.5分,扣车辆驾驶员1分。4(三)机关学习制度全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由办公室和法规科负责安排,监察室督促检查,对学习培训实行“月计划、周安排”。对学习安排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责任人0.5分。对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或学习迟到的,监察室督查每次扣当事人0.5分。(四)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和监察室对市局、县局开展的阶段性工作如市场专项整治、个体验照、企业年检和重点工作如红盾护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虚假广告整治、队伍建设等情况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对工作落实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直接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每次扣责任人0.5分。分管领导和联系科所因工作拖拉,工作任务完成不力致使市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分管领导和科、所负责人0.5分。(五)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重点检查干部队伍是否有下列情形:1、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或随意执法现象;机关科室、工商所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2、值月领导、督查人员不认真履责、失察失职的;3、工作责任心不强,上报材料不及时被市局催报的;4、节假日12315值班脱岗溜岗被市局通报批评的;55、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等相关工作制度未落实的;6、执法人员粗暴对待管理服务对象,态度蛮横、有故意刁难行为的;7、无正当理由,12315现场投诉出动迟缓或处理不及时的;8、对市局和县局安排部署的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力的。9、机关科室之间、科室和工商所之间工作相互推委扯皮,执行不力影响工作时效的。纪检组长和监察室对以上行为负责专项督查,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扣责任人0.5分。(六)廉政纪律1、不依法受理、审查、核准申请人证照申请,或者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中有失误的;2、违反规定发人情照、办关系案、收人情费的;3、案件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错案或被市局纠正的;4、利用本单位或行业特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设置障碍,打击报复企业、群众的;5、有章不循,有制不遵,拖延贻误工作,损害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群众利益的;66、在年检、收费过程中乱收费、搭车收费、不按标准收费、收费不开票等现象的;7、在办理证、照、案和监管市场中有不依法行政、以权谋私、滥施处罚的;8、坐收坐支、截留规费或以吃以物抵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9、不依法、合规填用票据或票证遗失的;10、违反“六项禁令”的;11、其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执行不力、严重影响执法服务效能的行为。纪检组长和监察室对以上方面进行重点督查,对检查发现有任何一项违反者,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违章行为,并作出书面检讨,并扣当事人1分。对个人记分达到下列分值(警戒分值)的,予以行政告诫,并通报批评:1、科级干部4分;2、一般工作人员6分。记分结果作为干部年度绩效管理、评先树优、晋级晋职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达到警戒分值的,取消晋职和评先选优资格,在公务员考核中评为不称职等次。凡违反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公务员法》、《公务员考7核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二00八年三月七日
本文标题:会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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