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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一、行政管理1.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治校。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学校工作规范和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形成方向正确、民主和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各个方面。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建章立制,依规治校。学校要根据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制定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行政、教师、学生、德育、教学、安全、校园文化、体育卫生艺术、资产财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2教职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并作为检查和考核教职员工的依据。3.分工负责,科学管理。学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层干部岗位责任制。校长既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又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副校长协助校长分工负责部门工作,对校长负责。学校设置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工作计划实施,对分管领导和校长负责。4.规范学校管理过程。制定计划。学校根据教育部门计划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每学年(学期)开学前,要认真制定本学年(学期)学校工作计划,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组织教职工学习。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根据学校总体计划,制定科室、个人工作计划,上报学校。实施计划。学校工作计划确定后,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学校领导值周、教师和学生干部值日制度,检查记录师生出勤情况、教育教学情况、卫生安全情况以及学校的大事,作为学校管理过程的原始资料,妥善保管。按时总结。学校各项计划任务完成后,校长或分管领导要认真总结计划执行的情况、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问题,每学期要总结评比一次,提出改进措施,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35.抓好开学和期末工作。新学年开学前,抓好招生、入学和新生编班工作,落实人事安排和教学、生活用房及设施。学校要组织人员检查校园安全;印发校历表、学生座位表、老师任课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开学时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并执行;每学期开学第一天校长要组织领导成员,对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工作和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组织期末复习考试和学期结束工作,教师、班主任、科组和各处(室)要认真写好工作总结,上交学校;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措施、成绩和经验,形成书面总结,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要督促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督促有关人员收集、保管好各种资料,妥善保管教学仪器、设备。安排好师生的假期生活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6.坚持工作例会制度。一是行政会(校务会)每周一次,由校长主持,分管领导汇报本周学校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周工作思路,研究确定下周工作计划;二是班(年级)主任会议两周一次,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或政教主任(教导主任)主持,班(年级)主任汇报班级管理和学生思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学生德育工作中的新问题;三是两周一次教研组长会议,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教务主任主持,了解和研究教学进度和教学问题,研究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的办法;四是每年一次教代会(全体教师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校长主持,主要由校长作学校工4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上届教代会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研讨学校发展规划和改革思路、讨论通过学校经费支出预算方案和重大事项;五是校会,每学期1—2次,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由校长或副校长总结本学期(阶段)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总结表彰先进,提出下学期目标、任务和要求;六是认真执行升降国旗制度,每天升降国旗,每周一举行全校性的升旗仪式,并作国旗下的讲话。7.民主管理学校。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办事公道,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健全教代会制度,设立校长信箱或校长邮箱,经常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依靠他们贯彻落实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基本要求,尽心尽力为教师排忧解难,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要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每学期结束,要组织教师代表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布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和审核情况。8.抓好档案资料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及固定资产档案、证件(土地证、房产证、法人登记证、机构编制管理证)、合同、协议、财会档案等重要档案要有铁柜存放,专人保管;党政档案、师生档案、教学档案、会议记录、各种规划(计划)、值周(值日)记录、检查记录、工作总结等要按年度分类立卷,专人保管。规模较大的学校要设有档案室,一般学校要有专门档案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59.规范进校书刊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进校书刊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校长是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由学校教务部门具体负责,在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向合法的发行部门征订。10.加强校长自我管理。校长必须参加上级规定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要自觉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校长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提高领导水平。二、教职工管理11.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督促教职工履行职责。根据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和教师与员工的结构比例,合理设置学科教学岗位、后勤和教辅人员岗位,制定好各岗位条件和岗位工作要求,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学校要督促教职工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12.抓好政治业务学习。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每周组织一次教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围绕中心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职工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做好教师培训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613.抓好师德修养工作。根据教师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准则、教师工作纪律,学习先进教师的事迹。教育全体教职工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实行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师德考核评价要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群众的意见。14.加强教职工出勤管理。学校应建立符合教师和员工工作特点的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纪律,落实考核措施。教职工请假要经过审批。有在编不在岗的或辞职的情况,学校都要及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15.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个人业务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职工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学习进修证明材料、个人教学计划和总结(含论文、著作)、师德考核材料、出勤情况、教学成绩统计、奖惩材料、年度综合考核表等。三、学生管理16.健全学籍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毕业(结业)手续完备,登记清楚,并分类归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实行留级制度,严格控制学生流失,不得迫使学生转学或退学。17.规范学生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学校要均衡编班,严禁编重点班、快慢班和尖子7班。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0人。18.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实行每课考勤制度。教师上课前应检查学生出勤情况,记录迟到和缺勤学生名单报班主任;若发现有无故缺课(旷课)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向学生了解原因,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四、教育教学管理19.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结束授课。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五、六年级不得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应适当减少;初中不得超过7小时。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为10小时,初中为9小时。节假日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20.规范教学工作。学校要加强教与学各个环节的管理,对备课(预习)、上课(听课)、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辅导(复习)、布置批改作业(作业)、课外指导(课外学习)、教学改进(学习改进)、成绩考核等方面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加强检查指导和对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特别要严格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与质量分析的基本要求;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学生作业负担适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控8制在一个小时以内;初中不得超过一个半小时。除外语课和壮语教学外,学校要以规范的普通话为教学语言。21.落实教学工作检查。要采取自查、互查、领导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进度、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加强师生双向交流反馈,及时了解学生课堂学习质量,提出改进教学和学习的意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质量。要落实听课制度,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年级组、学科组组长以上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小学校长每学期听课至少25节,初中校长每学期听课至少20节。教师和领导听课、评课均要有记录。22.加强教育教学研究。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计划,充分发挥学校科研处和教研组的作用,以校本教研为重点,以课堂教学为研究重点,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每学期每个教师都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课改教研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课题研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23.改进和完善评价制度。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按照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建立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准确地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师工作和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要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的评9价,营造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发展的和谐环境,鼓励全体师生走向成功。24.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由学校、政教处(教导处)、团队组织、思想政治(品德)教师、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学校德育工作网络。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以主题活动为载体,以课堂为主渠道,优化德育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德育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25.加强学校、家庭与社会的联系。学校要与所在社区建立联系,聘请校外教育辅导员,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学校要主动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形式指导、帮助家长遵守《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学校可建立家长委员会,使其了解学校的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26.抓好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规定开设体育课和健康教育课,面向全体学生,不断增强学生体质。学校每学年举办一次校运动会。要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10天有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每天安排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每周安排3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按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课程计划,开足艺术课,陶冶学生情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艺术节,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五、安全管理27.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学校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28.加
本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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