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DGJ32-J75
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DGJ32/J75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J11362—2009DGJ32/J75—2009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Technologicalregulationsfordataacquisitionandtransmissionofforcevalue2009-01-12发布2009-07-01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前言为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质量,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监管,促进检测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08]8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力值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规程》,该规程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中的检测数据采集、自动加卸载、检测数据传输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本标准的编制,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经对设备生产厂家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研讨和反复修改完成。本标准共分7章,分别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自动控载;5数据采集;6数据传输;7检测结果处理。为了不断完善本规程,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执行情况和意见反馈至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参编单位:徐州市土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连云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宿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徐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江苏方建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张大春金孝权蔡杰顾颖张海生季玲龙许晓峰沈东周志立姚启玉蒋礼兵刘国平刘永王敬东唐国才陈福宁卜青青李勇智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自动控载………………………………………………………44.1压力、拉力试验机自动控载设备………………………44.2基础静载荷试验自动控载设备…………………………45数据采集………………………………………………………65.1基本规定…………………………………………………65.2压力、拉力试验机数据采集设备………………………65.3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数据采集设备……………………86数据传输………………………………………………………106.1压力机、试验机检测数据的即时传输…………………106.2基础静载荷试验检测数据的即时传输…………………107检测结果处理…………………………………………………11附录A省检测监管系统数据发送标准接口……………………12附录B省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监管系统数据发送标准接口…14本规程用词说明…………………………………………………17条文说明…………………………………………………………191总则1.0.1为了规范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设备自动化水平,保证检测工作科学、真实、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规程。1.0.2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数据采集设备、自动控载、数据传输与处理均应符合本规程要求。1.0.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混凝土(含取芯)、砂浆、墙体材料、水泥等抗压,钢材力学性能中的力值,其检测数据均应自动采集和自动控载。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检测数据、钢材力学性能中的伸长率宜自动采集。1.0.4检测机构使用的数据采集设备、自动控载、数据传输与处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及管理规定的要求。2术语2.0.1自动控载压力、拉力试验机,从启动检测设备开始,根据设定的加荷速率自动加荷,直至按标准试验方法取得采集值,自动卸载的过程。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系统,根据所依据的现行标准,自动加载、卸载、维持荷载、补载,直至可以加(卸)下一级荷载的过程。2.0.2自动采集将检测过程中的数据及有关检测信息自动保存到检测设备并传输到检测业务软件的过程。2.0.3力值检测数据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的压力试验机、拉力试验机、基础静载荷试验等设备检测的数据。2.0.4数据传输将检测数据通过互联网即时传输到省检测主管部门指定服务器的过程。2.0.5设备技术改造不具备数据自动采集和自动控载的检测设备,通过改造使之符合本规程要求,称为设备技术改造。2.0.6数据采集接口检测系统检测的数据传输到指定服务器的传输标准、方式。2.0.7力值时间曲线以力值为纵坐标、检测时间为横坐标生成的曲线。3基本规定3.0.1检测设备制造单位或设备技术改造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取得相应的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或维修许可证。3.0.2检测机构使用的检测设备,应满足本规程数据采集、自动控载、数据传输的要求。3.0.3对原有检测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改造技术应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3.0.4数据采集设备采集的数据必须由检测机构自行保存并即时上传到指定服务器,检测软件接口软件严禁提供二次操作采集数据和修改原始数据功能。4自动控载4.1压力、拉力试验机自动控载设备4.1.1力值检测设备应配备自动控载装置,控载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4.1.2不具备自动控载装置的力值检测设备应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的力值检测设备中自动加载的速度、卸载及其它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4.1.3力值检测设备自动控载应满足下列功能:1试验时加荷速度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在有限范围内调整。2试件破坏时,自动卸载,数据采集装置采集所需数据。3钢筋自动弯曲等不自动采集数据的试验功能。4试验时显示器上应同时反映试验加荷速度和设置的加荷速度。4.1.4力值检测设备控载系统自动加、卸载时不得设置在自动加、卸载与人工加、卸载之间切换的开关,。4.2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自动控载设备4.2.1基础静载荷试验自动控载设备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1自动/手动加(卸)载保护功能。2适应大小不同吨位试验的量程和精度。4.2.2荷载测量:荷载测量可使用力传感器直接测量,也可使用压力传感器测量千斤顶油压。传感器测量误差不大于1%。4.2.3沉降测量1沉降测量应选择大于或等于50mm量程位移传感器。2位移传感器测量误差不大于0.1%FS,分辨率优于或等于0.01mm。4.2.4力值测量传感器、千斤顶、油泵、油管的工作范围宜在规定工作压力的20%~80%。5数据采集5.1基本规定5.1.1数据采集设备采集的数据应准确,其误差应符合检测设备精度的要求。5.1.2数据采集设备及相应的接口软件严禁提供修改、删除、直接输入采集数据的功能,必须保证采集数据的真实性。5.1.3检测机构应对力值检测设备(数据采集设备)进行内部编号,内部编号应与设备的编号形成对应关系,设备内部编号应反映在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中。5.2压力、拉力试验机数据采集设备5.2.1数据采集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1试验人员工号登录功能。2样品编号手工输入或条形码扫描功能。3设定设备最大量程,避免设备过载。4显示自动采集数据的数值。5每项试验至少记录3000组以上原始记录数据和力值与时间曲线(关系函数)。6记录试验组数和试验时间不少于60000组。7满足复检项目的数据采集要求。8记录检测设备的内部编号。9时钟功能,保证试验时间来源的准确性。10打印功能5.2.2数据采集控制软件严禁提供下列功能:1修改数据采集数据。2录入检测数据。3确认数据上传。5.2.3数据采集系统应能以数值和力值时间曲线的形式显示试验过程。5.2.4数据采集系统应使显示器至少同时显示以下内容:1试验时间。2力值数值或力值与时间曲线图。3加荷速度。4试验项目。5.2.5数据采集系统通过显示器至少可查询以下内容:1试验时间。2力值数值或力值与时间曲线图。3加荷速度。4试验项目。5按时间段查询试验组数。6可通过检测日期、样品编号查询自动采集的数据。5.2.6钢筋屈服强度自动采集准确率应大于95%,对未能采集准确的数据,以力值时间曲线为依据在检测软件中更正,不得在设备中输入数据。5.2.7单片机型的数据采集控制软件应具备采集数据及试验过程数据实时上传到上位机保存的功能;电脑型的数据采集控制软件也应具备试验过程数据的保存功能。自动采集的数据采集后均应实时上传到检测监管系统。5.2.8当数据采集控制软件进行局部修改或增添功能时,应对其适用性进行测试,并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5.3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数据采集设备5.3.1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数据采集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1配备自动控载装置后,能完成自动加(卸)载、维荷,自动补载。2选择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3检测流水号及试桩编号输入。4设定每次试验最大加载值。5设定每级加载值。6设定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7依据所选择的标准,自动记录采集时间、荷载值及位移量。8依据所选择的标准,自动判稳。9具备保存整个试验过程所有数据的功能。10时钟功能,保证试验时间来源的准确性。11数据传输功能。5.3.2基础静荷载试验数据采集设备严禁提供下列功能:1修改数据采集的荷载值。2试验过程中修改力传感器(包括荷载及油压传感器)标定系数。3修改位移值。5.3.3自动采集数据应有足够的信息,至少包括:1检测流水号及试桩编号。2采集的数据。3每条数据记录的详细时间。4特殊情况下修改的记录(修改标记及修改时的时间)。5.3.4基础静荷载试验数据采集设备应使显示器可以显示以下内容:1试验时间及下次采集数据时间。2已记录的平均位移值。3当前采集的荷载值、位移值、平均位移值。4当前控载值、单级加载值、补载下限值、最大加载荷载值。5本次试验所选择的标准。6检测流水号及试桩编号。7本次试验的力传感器(包括荷载及油压传感器)标定系数。8预警提示。5.3.5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记录试验所采集的所有检测数据。6数据传输6.1压力、拉力试验机检测数据的即时传输6.1.1自动采集的数据按组完成后,必须即时传输到检测软件,检测软件应直接进行计算、结果评定、编制检测报告。6.1.2自动采集的数据按组完成后,必须即时传输到省检测监管系统。省检测监管系统标准接口见附录A。6.1.3检测报告经检测机构签发后,必须即时传输到省检测监管系统。6.1.4通讯或电脑故障,所采集的数据应保存在数据采集系统中,一旦故障排除,数据应立即按6.1.1、6.1.2、6.1.3条的要求上传。6.1.5对于检测设备出厂时配套的采集控制系统,其数据与检测软件应符合本规程要求。6.2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检测数据的即时传输6.2.1试验开始前应在数据采集设备内输入检测流水号,试验开始后,数据采集设备按规范定时采集检测数据,定时采集的数据应按规定即时传输到指定服务器。6.2.2检测报告经检测单位签发后,必须即时将检测结论传输到省检测监管系统。省检测监管系统标准接口见附录B。7检测结果处理7.1.1自动采集的数据应直接打印原始记录或原始记录汇总表及试验设备使用记录,并由试验、审核人员及时签字确认。7.1.2如发现自动采集的数据异常时,检测人员应报技术负责人查明原因,当必须修改时,应在检测软件中依据力值时间曲线修改,并自动记录修改内容。7.1.3自动采集数据的检测项目出具报告时,试验设备内部编号、型号、名称应在检测报告中自动生成,不得在检测软件中人工选择。附录A省检测监管系统数据发送标准接口——采集数据表数据库名称:jcjcjg_s表结构:createtablejsjcjg_autoJCDWBHnotnull,——检测单位编号rwdbhvarchar(12)notnull,——任务单编号(格式:项目代码YY-5位编号)numintnotnull,——一组试样数量(说明:默认1,每超过12块加1)ygbhint,——员工编号syrqint,——试验日期(格式:YYYYMMDD)sysjvarchar(20),——试验时间(格式:mm:ddhh:ss:mm)y
本文标题: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DGJ32-J75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73954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