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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市场形成建设工程造价的运行机制,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目的,已成为建设市场中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融入世界经济之中,计价模式与规则,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就需要改变以往的计价模式。为此,省建设厅专门成立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委员会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组,按照“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并以山东省建设厅红头文件正式发布,自二OO三年四月一日起实行。新的计价依据的颁发,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举措,是对我们几十年工程计价模式的重大变革。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将对我省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也将对我省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一、编制原则:1、实事求是,稳步推进计价模式与管理方式改革的原则;2、建设主体各方依据计价规则,自主约定工程造价的原则;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4、计价依据的编制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紧密结合的原则;5、消耗量定额水平,坚持社会平均的原则;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则。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6、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条例》7、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32号令《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9、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0、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规范;1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12、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3、《山东省建筑工程定额》;14、代表性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三、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组成:截至目前,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已颁发下列资料:1、《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2、《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3】4号)。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鲁建标字[2003]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4】1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鲁建标字【2006】18号)(含:消耗量定额第二次综合解释,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则)。4、《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鲁标定字【2006】4号)5、《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鲁标定字【2008】13号)6、《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鲁建发【2004】7号)7、《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交底培训资料》(2003年)8、《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应用教材》(上、下册)(2004年)9、《山东省工程计价应用软件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软件。10、省市两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陆续颁发的相关文件。(一)《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明确并统一了建筑、装饰工程实施阶段的各项费用的构成,制定了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规范了建筑、装饰工程费用的计算行为。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自2003年4月颁发以来,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已历经三个版本。1、《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3】8号)规定:①建筑费用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②成本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管理费、措施项目费、规费、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组成。2、《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4】15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字【2003】206号),04费用规则规定:①建筑工程费用由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组成。②将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③将施工管理费调整为企业管理费、并列入间接费。④将社会保障费(三项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施工费,列入规费。增加工程排污费,并列入规费。⑤将计划利润,改为利润。3、《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本规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分为六部分:总说明,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建筑、装饰工程费用费率,建筑、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06费用规则规定:①建筑工程费用由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组成。②将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列为措施费。③鲁建发字【2005】29号文件规定:A、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B、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财务管理中,均应予单列;并对其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限制了优惠幅度。C、不同程度地提高了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总承包服务费和税金的比率。④规定了所有规费和税金,均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让利和优惠。⑤建筑、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分别给出了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费用计算程序。⑥分别给出了建筑、装饰工程费用费率,并规定费率是计价活动的参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除外)。⑦本着易粗不易细的原则,分别给出了建筑、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具体内容,将在下文详细阐述。(二)《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3】4号)《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为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一部分,是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的唯一依据。本规则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分为三部分:总则、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本规则将过去规则单纯为定额服务、与定额合二为一的形式,改变为规则面向社会、与定额剥离的独立形式。如果说费用计算规则是对工程造价的形成做出的有关规定,那么,工程量计算规则就是对工程数量的计算做出的规定。因此,工程量计算规则单独成册,绝非仅仅是印刷形式的改变。其作用是将工程量的计算与定额、与价目表分开,统一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本规则可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也可与企业定额配套使用。2、本规则将过去粗线条计算的虚拟工程量规则,改变为(基本)准确计算的实际工程量规则。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消耗量定额的章节相对应,依据该规则,可将设计文件中的可读数量、精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中的可计算数量,--计算清楚。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具体内容,将与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各章、节内容相结合,在下文详细阐述。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本规则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系建设部建标[1995]736号文件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建筑工程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随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编制,建设部对原面积计算规范进行了修改,并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作为国家标准进行制定,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国家标准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原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3]4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原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3】13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释”,均将停止使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具体内容,将在下文详细阐述。(三《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鲁建标字【2003】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依据对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定额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本定额在定额性质、定额作用、表现形式(含:章节划分、项目设置)和消耗量水平等方面,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由很大差别,与此前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差别尤为突出。1、定额性质:本定额将过去必须执行的法令性定额,改变为允许建筑企业自有选择;或允许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的参考性定额。2、定额作用⑴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⑵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施工图预算,包括设计施工图预算和业主为确定待建工程造价需要编制的工程预算3、表现形式⑴本定额共分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⑵章节划分;过去,定额按工程内容所在建筑物部位分章,本定额改变为按施工工艺分章。同时,本定额把建筑物(或构筑物)实体消耗(即,设计文件所反映的内容,也即,定额第一~九章的内容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即,定额第十章内容分开,以便与建筑企业市场党争与成本控制使用。⑶项目设置;本定额将过去分项综合、工序综合的综合定额,改变为分项独立、必要时工序剥离的单项定额。⑷本定额将过去量价合一的定额兼单位估价表形式,改变为量价分离的单纯规定额度形式。3、消耗量水平;本定额的基础数据,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和准确反映社会平均消耗的原则进行计算与取定。本定额编制完成后,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十三个代表性工程,包括;住宅、带商业网点住宅、商住楼、行政楼办公楼、沿街商业楼、生产车间等多种用途,砖混结构、现浇砼框架结构、现浇异性框架结构、预制排架结构、屋面钢屋架结构等多种形式,以及星级宾馆、宴会厅及贵宾包房、综合楼办公楼等装饰工程,委托十二家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了定额水平测算。测算结果表明,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定额水平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住宅建筑提高4.5%;共用建筑提高3.4%,共中人们提高13.5%;工业建筑提高3.2%,其中人工提高12.2%;装饰工程提高1.9%,其中人工提高16.3%.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具体内容,将于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内容相结合,在下文详细阐述。(四)《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鲁标定字{2006}4号)由于消耗量定额采用了两价分离的表现形式,为反映不同时期建筑工程的社会平均价格水平,也为了建设主体各方通过党争自主确定建筑工程价格时有所遵逊和参考,特编制建筑工程价目表。这里所着的价目表,是泛指的价目表,包括各市根据消耗量定额、和不同时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所发布的假目表。今后,省市两级工程管理机构由原来的价格管理与调控,转移到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价格信息服务,以供编制招标标底单位使用或为建设主题歌发提供参考。价目表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上式中,人工费=人工工日单价×定额人工消耗量材料费=∑(材料取订单价×定额材料消耗量)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自2003年4月颁发以来,《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已历经三个版本。1、《山东省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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