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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储存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GLZD198页码2-1第一条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明细表”后,应立即和有关单据核对,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办理更正。第二条1.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科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物料管理科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2.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3.会计科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账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物料管理科查明原因,再送业务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4.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物料管理科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仓运科自存。第三条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物料管理科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第四条1.2.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带入仓库,物料管理科应随时注意。3.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经允许有人专责后才可。4.物料管理科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度名储存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GLZD198页码2-25.未经物料管理科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6.物料管理科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第五条本管理准则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签发人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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