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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Southwestern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日本社会与文化课程论文题目:日本婚姻习俗探究学生姓名:刘彬所在学院:会计学院专业:财务管理学号:41115029上课时间:周一、三(1、2)节日本婚姻习俗探究摘要:婚姻是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日本人尤其重视婚姻,因此日本人的婚礼十分讲究,不惜花费重金。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民主化,日本人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自由恋爱取代了过去的包办婚烟,但日本人依然保留着婚礼的传统观念。尽管结合了很多西方的元素,简略了很多传统繁复冗杂的程序,我们依旧可以看到一个礼仪严谨,处处充满丰富寓意的具有亚洲人特色的婚礼,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许多中国传统的影子。关键词:婚姻;习俗;仪式;观念日本婚姻习俗探究一、日本历代的婚姻形式(一)传统的自由恋爱在古代日本,青年男女的恋爱是很自由的,只要两个人之间产生了爱慕之情,便可以求爱并进行交往。在众多的恋爱方式中,有一种叫“夜爬”的,可以说明当时恋爱的自由程度。“夜爬”为直译,原意是“呼唤”,指男女产生爱情后,男子在夜间悄价地溜到女方家里去幽会。从字面上看,未免带有提晦的含义,而实际上表示的是男女为婚前交往,按现在的说法就是恋爱。男青年可以到女方家谈情说爱,并且可以同姑娘同宿。女方的父母对此也予以默许。通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如果女儿决定把某人定为女婿,女方家就要择选吉日,把他请到家里来正式定下婚约。这种习俗几乎遍及全国农村,在历史上持续很长一个时期,对后世也有很大影响。在明治时期,这种习俗曾被认为是封建恶俗加以取缔。(二)古代社会的“招婿婚”在日本传统的婚姻形式中,最古老的要算是“招婿婚”。这种婚姻形式从古代开始,大约一直保持到室叮时代(1393——1573)初期。“招婿婚”即男方到女方处过婚后生活。这在当时又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男方住进女方家里,即“同居婚”;另一种是男方往返于自家和女方家之间,即“分居婚”。这种婚姻形式在当时不仅限于贵族阶层,在一般的平民百姓婚娶中也占有主导地位。日本古代的文化是以贵族社会的风俗习惯为中心。在婚姻方面,贵族阶层大多实行的是“分居婚”,即结婚以后夫妻双方不在一起居住,而是夜来朝辞,相互走动。故也称之为“往来婚”。虽然说是相互走动,但原则上只是男子到女子家去过夜,女方却很少主动地到男方那里去,因此实际上这也是“招婿婚”的一种形式。当时日本贵族大都是一夫多妻,“分居婚”能够避免妻子之间争风吃酷的风波,显然比同几个妻子“定居”在一处方便。当然,这种婚姻形式的存在,更主要的原因是日本古代还没育形成家族制度和父权制。在贵族阶层内部也没建立起长子继承制,女子在家庭中占有很直为地位,也可以分享和继承母亲传下来的领地和财产,有自己的院落,经济上可以独立自主地生活。然而,支撑日本古代社会经济的是农业,在农民阶层,除酋长们是分居婚外,实际存在的还多是“同居婚”。即结婚以后夫妻在一起劳动、生活。由于经济状况等原因,农民多为一夫一妻。(三)别具一格的“足入婚”古代社会的后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变化,女子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开始下降,而男子的地位开始提高。在婚姻方面,则出现了女从男的倾向。并且,在劳动人民中间,女子的出嫁具有了为丈夫家补充劳动力的色彩。如在佐渡地区,有一种说法叫媳妇的“半年使用”,即结婚以后,妻子白天要到丈夫家帮助干农活,晚上回娘家居住,这样要往返半年,如关系顺利方可得到承认。日语中“媳妇”一词当时是“结女”,即“帮助劳动的女人”的意思,由此可以得知“媳妇”的家庭地位和作用。在类似的婚姻形式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盛行于关东地区的“足入婚”。“足人婚”的特点是,男女定情以后,不马上举行正式的婚礼,而由女子先到男子家参加劳动或生活。同村人结合的情况下,是女子白天到男子家去干活,晚上回到娘家居住,丈夫也随去同宿。在与外村人结合的情况下,由于往来不方便,则是女子住进男方家里,一边劳动一边生活。不过,当时与外村人结为婚姻关系的现象是较为罕见的。本来在定情前,男子是到女子家去幽会的而女子到男子家去劳动,或在男方家过夜,在当时是定情的象征。这种“足人婚”也是一种“劳动婚”,婚姻上的结合不只是男女的性的结合,而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男女两家的结合。夫妻在成为家长之后,他们的婚姻才能达到最后的完成。(四)“出嫁婚”与封建婚姻继“招婿婚”和“足入婚”之后,日本出现了女子到男子家落户的“出嫁婚”。“出嫁婚”最初出现于武士阶层,从室町时代中期开始渐渐地形成了一种特有的形式。到了江户时代(17——19世纪),这种婚姻在日本成了占统治地位的婚姻方式,在平民中间也得到普及并且,作为日本最标准的婚姻形式,从明治时代开始遍及日本全国。“出嫁婚”是伴随着武士阶级兴起的家族制度的形成而产生的,以强大的父权制为社会背景。“出嫁婚”和“招婿婚”不同,婚姻对象完全由家长或青年人所侍从的主人选定,古代的自由恋爱婚姻遭到了否定。并且,这时的婚配对象的选择范围已经扩大,不再局限于本村本地了,男女双方的交涉一概由介绍人承担。在有事时家族倾巢而出的武士社会,一般以不败坏家名以及由子孙继承家业为恪守的宗旨。因此,为了“家族”的兴旺和发达,户主的权威高于一切。在婚姻问题上,户主的意见高于本人的意志,男女两家的结合高于当事人之间的爱情。并且,妻子要绝对服从丈夫的家庭以及丈夫本人。如做出有损于家风的事情,即成为被遗弃的理由。这时的妇女已经失去了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婚姻是建立在夫妇关系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日本“出嫁婚”的出现,使日本人的婚姻具备了浓厚封建色彩。由于封建的家族制度,等级制度以及男尊女卑观念的形成,爱情被视为大逆不道,婚姻被罩上了一层可怕的阴影。(五)婚恋自由的现代社会到了明治时代(19世纪末),日本人的婚姻具备了近代的性格。一是因为法律上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二是取消了婚姻要经主人同意的封建习俗,但仍然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日本修改了民法和婚姻法(昭和二十二年日本颁布了新民法),这是日本人在恋爱婚姻上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人们完全获得了结婚和离婚的自由。过了成人节,年满二十岁以后,相爱的情人可以不通过双亲的许可,按照个人的意愿到区公所登记结婚(离婚也相当自由)。自60年代后期,日本的婚姻形式从以媒妁婚姻为主,开始转变为以恋爱婚姻为主。在恋爱婚姻中,婚前交往是不可缺少的条件。但在日本的传统文化中,有着“男女七岁不同席”这一儒教思想的影响,年轻男女之间只有以结婚为前提才能有亲密的交往,否则是不会被人们的观念所接受的。由于青年男女之间存在着社会性隔离,也就很难说有较为成熟的男女交往的准则和规矩。另一方面,由于日本传统文化习俗的影响,媒妁婚姻依然存在,但与过去相比,家庭与家庭结合的观念在减弱,男女相识和相互了解机会不断增多。随着社会发展,还出现了婚姻介绍所这一新的社会性婚姻介绍机构,它逐渐取代了以往媒人的作用。二、日本传统的婚姻习俗(一)聘礼日本人的婚礼因各地方的习俗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各地的彩礼也有所不同。不同于过去繁杂的准备过程,现在日本有很多百货公司都有出售配置好的五品、七品、九品包装彩礼。日本传统的包装彩礼是七品,有白扇、白麻线、海带、鲣鱼干、寿留米、柳樽、彩礼钱。在中国,尤其是在农村,结婚的时候,送金器,也就是平时我们耳熟能详的“五金”,一般包括金戒指、耳环、手镯、项链、脚链等等。同样,在日本人们也认为金品比婚约来的有效力,因此日本人大多将金品当成约定的信物,如有违信则可依据金品进行后续的问题处理。想必就是过错方就以经济的方式作为赔偿,和中国有异曲同工之妙。提到彩礼钱,现在多在五十万、七十万、一百万左右。当然这也决定于新郎新娘双方家境的情况具体而定,倘若是大财阀之间的联姻,开出天文数字也无可厚非,但若是家境贫寒,只要心意到了即可,也不必非要达到一定的数字,毕竟结婚是两个人的结合,而非经济的交易。若是无心,再多的聘礼依旧和一纸空文无异。还有,送彩礼钱时,要把女方家全体成员的人名都写上去。已去世的人的名字也不能漏掉,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风波。随着时代的变化和人们对快捷便利的追求,近年来不少家庭用举行婚约式的形式取代彩礼金,在饭店租个大厅,在结婚仪式上由男方将结婚戒指赠送给女方。在如今的日本,彩礼和婚约仪式的费用一般由两家平摊。(二)婚宴日本人大都十分严谨,讲究规矩,参加婚礼披露宴的日本人一般都得向新人赠送祝仪金。礼金的金额根据亲疏关系和地方不同,一般来说给兄弟姊妹、堂、表兄弟为5万日元,夫妇一起出席为10万日元。它们必须装在饰有金银绳的祝仪袋里。金银绳讲究五根金、五根银,然后拧在一起编织成蛾的样子。最重要的是,礼金的金额,请避开与4、9有关的数(因为4和9的发音与死和苦相近)。在宴席间的礼节,和中国人的婚礼大致一样,一般都会请新郎新娘的长辈、上司、领导或知名人士讲话,这时大家都得放下碗筷,认真倾听。并且,在婚礼这样的喜庆场合,忌说去、归、返、离、破、薄、冷、浅、灭及重复、再次、破损、断绝等不吉和凶兆的语言是一定的。“换装”是日本婚宴的一个特点。在结婚仪式上,新娘身着洁白的婚礼服,在进入宴会场以后,新娘要中途退场进行“换装”,换上色彩鲜艳的和服或其他服装后重新进场。这是从14至15世纪的室町时代流传下来的习俗。据说它意味着在神圣的仪式结束后,俩人将回到世俗社会,开始普通人的生活。婚礼蛋糕是由新郎与新娘共同来切的。俩人切开事先准备好的大蛋糕,来宾们热烈鼓掌,对新人的新生活给予祝福。来宾们的祝福词也是有讲究的,不能使用那些会让人联想到离婚的词汇,如“断裂”、“分别”、“归还”等。喜庆婚宴要用象征幸福的词语和物品来“点缀”,这是日本人的礼节和规矩。宴会的最后,由新郎、新娘向双方的父母献花,以表示感谢,并由新郎向来宾们致谢辞并赠送礼物,至此,宴会便告结束。婚宴结束时,如果是贵宾,那么一般会收到一份回礼,一般是家用品,价格约在三千到一万日圆之间。婚礼结束,并不意味着这次的仪式就彻底结束了。在婚后一个月内,新婚夫妇要做的另一件事就是向外发结婚通知书。如果新婚夫妇婚后有自己的新居,就应在新居举办聚餐会,招待为婚礼帮过忙的人们,同时还要带上小礼品,逐一访问周围的邻居,以求得日后的关照。如果与夫家住在一起,新娘得跟着婆婆和丈夫一起去拜访邻居。(三)结婚仪式男女双方决定结婚时,需要向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有法律效力。在申请结婚时,需要有两个成年人作保证人。此外,日本法律规定,婚后不可保持各自的原姓,必须言明婚后是妻随夫姓还是夫随妻姓,但习惯上一般是结婚后女随男姓,除非男女双方本来就是同姓。男女双方在结婚时,要举行结婚仪式(即结婚典礼)。日本人的结婚仪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神前结婚式:神前结婚式是日本传统的结婚仪式,室町时代(1336——1573年)盛行于武士之间,后在民间普及,过去多在神社的神殿举行,现多数在宾馆、饭店(设有临时神殿)举行。参加仪式的除新郎、新娘外,家属、亲戚及媒人夫妻也列席仪式。祭主诵读“祝词”,新郎向神报告二人结婚后,夫妻对饮,即进行一种称为“三三九度怀”的仪式,取大中小三只酒杯,斟满美酒后,小杯按男、女、男的顺序交换饮完,然后按女、男、女的顺序喝中号杯子的酒,最后按男、女、男的顺序喝完最大的一杯(意为夫妻交杯,永结同心)。酒后,新郎与新娘在神前宣读结婚誓词并交换结婚戒指,最后是玉串奉神,祈祷幸福(玉串是神社祭神用的一端缠有布条和纸条的杨、桐树枝)。2.基督教结婚式:如果新郎、新娘双方或一方是基督教徒,结婚仪式必须在教堂举行。由牧师引导唱赞美诗,读“圣书”,宣布婚约,新郎与新娘交换戒指,祈祷幸福,合唱赞美诗,在乐曲声中退场。至此,仪式宣告结束。不过,现在有很多人虽不是基督教徒,但也喜欢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3.人前结婚式:在没有结婚仪式场所的地方,一般是按照当地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其形式因地而异,多种多样。大部分是在新郎家中举行了“三三九度杯”之后,便转移至宴会场地,开始进餐。4.佛前结婚式:佛前结婚式一般在寺院或自家的佛前举行,参加者多是佛教的信徒。这种仪式主要由僧侣负责进行。首
本文标题:日本婚姻习俗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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