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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企业标准Q/JSBQ/JSB2.034—2006科技管理2006-01-18发布2006-02-18实施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发布Q/JSB2.034—2006I前言为加强公司科学技术工作的管理,建立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我公司科技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生产部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兰。Q/JSB2.034—20061科技管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与科技管理有关的定义、科技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人大常委会1993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1986-6-4国务院修订发布国家电力公司科技查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1998-5-5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加强科技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2001-6-22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科技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评审奖励管理办法2001-6-22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01-6-223定义3.1科技项目本标准中将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试制、技术攻关、技术引进、科技成果Q/JSB2.034—20062转化推广、计算机软件应用等研究项目统称为科技项目。3.2科技成果本标准中将科技(技术)进步成果、软成果、合理化建议及技术改进成果统称为科技成果。3.3查新指通过文献检索等手段,运用综合分析和对比的方法,为评价科研立项、科技成果等的新颖性和先进性提供事实依据的一种信息咨询服务。4管理职能4.1科技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能成立科技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3至4人,分别由公司总工(或副总)及主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生产、经营、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能如下。a)审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b)负责对科技项目(成果)的验收、评审、奖励等工作。c)审定科技管理的标准和规定。d)确保科技投入随经济的增长逐年增长。4.2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职能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总工或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1~2人由生产、经营等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其职能如下。a)负责审议公司科技发展规划。Q/JSB2.034—20063b)对重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重大技改和科技项目的立项提出咨询意见。c)评审公司科技成果。4.3基层单位科技领导机构的管理职能基层单位科技管理工作由本单位总工(或生产副经理)主管,并设1名兼职科技管理人员,其职能如下。a)负责向公司申报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项目部在开工前申报本项目科技项目计划)。b)负责科技项目的管理与实施。c)及时(每季度报一次)向科技管理部门汇报科技项目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d)及时向科技管理部门上报科技成果材料。e)负责科技情报(信息)的上报工作。f)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向公司《技术通讯》及上级技术刊物投稿。4.4日常科技管理工作归口生产部。5管理内容与要求5.1科技项目5.1.1科技项目分类根据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将科技项目分为三类:a)大型项目:项目资金投入超过五万元的项目为大型项目。Q/JSB2.034—20064b)中型项目:项目资金投入一万至五万元之间的项目为中型项目。c)小型项目:项目资金投入五千至一万元的项目为小型项目。5.1.2科技项目立项原则结合施工生产需要,重点选择解决施工生产实际问题、改善企业管理方法等带有创新性、推广性的课题及其它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5.1.3科技项目的来源a)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和企业发展方向,公司选项并直接下达的科技项目。b)各基层单位向公司申请报批的科技项目。c)有关单位委托或在科技项目投标中中标的项目。5.1.4科技项目的申报科技项目由基层单位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填写科技项目申报书(并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工作进度计划任务书)一式二份,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可随时将科技项目计划报到公司科技管理部门。5.1.5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形成公司科技领导小组对申报的科技项目及资金审核评定后,形成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由两个或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项目资金应分别列出),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5.1.6科技项目上报基层单位技术含量高、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经济效益好,资金投入在五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材料Q/JSB2.034—20065由项目承担单位协助整理。5.1.7科技项目实施a)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及项目计划的要求进行实施。b)由公司选项并以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下达的大型项目,可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在工程技术人员中挑选研究人员,组成课题组进行项目的研究工作;研究试验场地、人员、设备等由相关单位提供;课题组人数根据项目的大小而定,一般5~7人;课题组人员的工资及奖金由公司统一发放,其整体工资水平不能低于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工资的平均值。c)科技项目因故不能按计划完成或需要进行调整、补充或中止,由主要承担单位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同时向科技管理部门提交工作总结。d)科技领导小组将随时派人对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无故中止项目的单位,收回项目资金,并按科技项目资金的20%进行经济处罚。5.1.8科技项目(成果)验收5.1.8.1科技项目结束一个月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将项目的全部资料(一般包括技术报告、工作研究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对于软件开发和新产品研制项目要有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用户使用说明书;对在验收时不能现场操作的项目,要有记录项目实施过程的录像片或照片等证明材料)整理立卷,报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归档。5.1.8.2科技项目结束后,由项目主要承担单位负责及时向科技管理部门上报科技项目竣工报告书。无竣工报告书的项目,按未完成项目处理,不予验Q/JSB2.034—20066收。5.1.8.3已报竣工的和因故经公司批准中止撤销的科技项目,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必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购置的试验设备、仪器工具、耐用消费品、微机、材料、图书登记造册,经核对无误后移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对所形成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相关手续。5.1.8.4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项目资料和竣工报告书审查合格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公司科技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科技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十五日内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5.1.8.5验收范围a)列入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项目(或相应成果)。b)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技术成熟,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的计划外项目(成果)。5.1.8.6项目验收组成员由公司科技领导小组确定。组长1人,组员2~4人(由项目大小而定)。验收组成员由相应各专业的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项目完成单位人员不能作为本项目的验收组成员。验收会由验收组组长主持。5.1.8.7验收形式a)会议验收:由验收组成员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项目(成果)进行技术资料审查、现场考察、现场测试,经讨论,答辩得出结论。b)检测验收:聘请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测试,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的主要依据,验收组成员最后提出综合评价意见。c)合同验收:验收组成员通过会议形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对科技项目Q/JSB2.034—20067(成果)进行评价和验收。5.1.8.8对参加科技项目(成果)验收工作的专家等验收组成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验收费。5.1.8.9科技项目(成果)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a)验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正确统一,能否正确指导施工生产。b)项目(成果)是否完成了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的任务要求,技术性能指标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指标要求。c)对应用技术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进行评价;对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应用前景做出结论。d)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5.1.8.10验收结束后,组织验收单位负责整理科技项目验收证书。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公司存档一份,另一份由项目承担单位保存。5.1.8.11对因弄虚作假或工作态度不端正而导致不能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公司拨发的项目经费,并对项目承担单位予以项目资金20%的经济处罚。收回的项目经费及处罚款进入公司科技管理基金备用。5.2科技成果5.2.1科技成果分类5.2.1.1技术进步成果a)列入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并通过公司组织的科技项目验收组验收的项目成果。b)在解决企业经营管理、施工生产关键问题中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性、Q/JSB2.034—20068先进性和应用价值的计划外项目产生的,并通过验收的新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计算机应用等成果)。5.2.1.2软成果a)科学技术、计量、标准化、科学技术信息(情报)等成果。b)在电网管理和有关决策、科学研究中在重大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具在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软科学成果。5.2.1.3合理化建议及技术改进成果a)在施工生产中解决实际问题,经过应用取得效益的成果。b)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在实际应用中已取得效益的成果。c)对机械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所做的改进和革新已取得效益的成果。5.2.2成果申报(上报)a)技术进步成果申报材料包括:技术报告、工作研究报告、测试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用户(运行)使用报告、项目(成果)验收证书。如项目验收时已具备以上资料,不必重复申报。b)合理化建议及技术改进成果按附录中给定的表式,认真填写后可随时申报;项目部要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申报。c)科技成果申报截止日期到每年度十二月十五日。d)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按上级要求的时间,将上一年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上报到上级有关部门。Q/JSB2.034—200695.2.3科技成果评定5.2.3.1科技成果的等级主要依据以下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a)科学技术水平:包括先进程度,创新程度,难易和复杂程度。b)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c)实用性和推广应用前景。5.2.3.2每年初,由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科技领导小组和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对上一年科技成果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公司发布。5.2.4科技成果引进、推广应用5.2.4.1科技成果推广的内容a)省电力公司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中,适合送变电施工生产需要的新技术成果。b)对公司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的同行业、跨行业的应用成果。c)公司内部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技术进步成果、合理化建议及技术改进成果。5.2.4.2科技成果引进、推广办法a)拟引进的科技成果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调研、考查工作。b)引进的科技成果由公司生产部负责推广应用等工作。c)科技成果推广分示范性推广和指导性推广两种形式,分别以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或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形式向基层单位下达或推荐。d)对列入科技项目计划的推广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计划实施。Q/JSB2.034—200610对无故不实施项目的单位,在对项目工程进行考核时,按项目利润的2%进行处罚。5.3科技情报(信息)管理5.3.1科技情报收集的内容a)收集与公司有关的电力发展的方针、政策。b)掌握国内外输变电施工技术发展动态,收集国内外有关输变电施工的先进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及工器具的情报。c)收集国内外有关输变电施工的科技进步成果、技术改造成果的情报。d)收集跨行业的、先进的与公司经营管理、施工生产有关的各种情报信息。5.3.2科技情报收集的渠道a)通过互联网、吉林省电力公司信息网及吉林省电力科技信息港。b)向科技情报联系单位索取及交换。c)组织参加与本公司有关的行业及外事活动,以便从中获取情报资料。d)组织参加各种有关送变电工程施工及与本公司有关的各项学术交流活动。e)订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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