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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图书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二)借还书手续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三)罚则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四)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附时呈请董事长裁决之。第十九条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本文标题:公司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公司图书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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