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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公司图书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限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二)借还书手续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三)罚则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四)附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本文标题:公司图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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