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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管理制度1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项目业务操作行为,保证业务有序、科学地进行,强化内部管理,防范与化解担保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担保业务主要包括对资金需求企业或个人提供委托贷款、贷款担保、履约保函三大类。一、贷款业务:是指客户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找不到投资合作伙伴,又没有其它融资渠道的情况下,提供我公司认可的抵押物,向我公司申请进行直接资金拆借、委托贷款的融资行为过程。二、贷款担保业务:是指客户在条件未能满足贷款银行要求而银行愿意接受我司担保的情况下,向我司申请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行为过程。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项目开发贷款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投资经营贷款担保。三、履约保函业务:是指客户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向我司申请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客户的债权人承诺,当客户不履行其债务时,由我司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过程。包括投标保证、加工履约保证、质量保证、维修保证、预收(付)款退款保证、分期付款保证、以及其它与珠宝首饰企业有关的保证业务。第三条本公司与客户发生的担保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担保业务人员、风险审核人员、评审人员应本着对客户负责、对担保公司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尽职调查、撰写报告、评价审查项目,不受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干预与影响,坚决禁止与客户恶意串通、歪曲事实、损害担保公司利益的行为。第五条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给担保公司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主观恶意行为造成损失的,必须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直到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担保业务要严格按操作流程操作,注意防范和化解各种可能发生的担保风险。基本操作流程包括业务受理、尽职调查、审批、手续办理、保后监管、担保责任解除六大环节。担保业务管理制度2第二章业务受理第七条公司融资担保条件公司融资担保的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受理担保的条件包括:一、担保申请人具有一定的资产,信用良好,具有履约能力;二、担保申请人接受本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及履约情况的监督、调查与检查;三、担保申请人能够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第八条个人融资担保条件个人融资担保的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受理担保的条件包括:一、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二、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汽车等消费品的合同或协议;三、投资经营贷款须有明确的用途及资金使用计划,投资前景预测;四、有本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第九条合同履约担保条件合同履约担保的对象为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业法人、法人联合体及自然人。受理担保的条件包括:一、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二、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三、自然人能提供可靠的反担保资产,并具备履约能力。第十条公司担保申请人应提交资料属本公司担保对象并符合受理条件的企业,应向本公司领取并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和《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向本公司提下列必备的文件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并保证其真实性:一、营业执照副本;二、法人代码证;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四、企业注册登记核准件;?五、验资报告;六、近三年审计报告;担保业务管理制度3七、近期财务报表;八、贷款卡记录;九、纳税凭证;十、资信证明;十一、企业章程;十二、企业介绍;十三、董事会决议;十四、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名式样;十五、法人代表及主要领导者简历;十六、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十七、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十八、主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批件;十九、提供反担保措施的有关文件;二十、提供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的,应提供个人主要财产清单;二十一、公司股权质押反担保的,如不是100%股权质押的,应提供全体股东会同意质押的股东会决议;二十二、抵押反担保的,应提供抵押物权证明及财产评估报告;二十三、质押反担保的,应提供质物权属证明及质物估价报告;二十四、信用反担保的,应提供反担保人的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贷款证、资信证明、企业章程、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及主要领导者简历;二十五、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第十一条个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交资料申请担保并符合受理条件的个人,向各担保公司提下列必备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职称证书二、个人简历、家庭成员情况说明三、家庭收入、支出构成说明及收入证明四、个人资产清单五、个人购买保险凭证六、房产资料(房产证、自建房批件)七、近期住宅水、电、电话、物业管理费单据八、贷款用途说明及证明(合同、可行性报告等)九、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十、税务登记证担保业务管理制度4十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十二、工商信息查询证明十三、企业相关业务合同十四、企业情况介绍十五、纳税证明(缴税凭证)十六、企业章程十七、银行对帐单十八、企业财务报表十九、企业验资报告二十、本公司规定的其它文件和资料。第十二条项目接洽与受理一、客户向我公司提出申请后,项目经理应对客户进行初步询问和判断,符合我公司担保基本条件的,则予受理并通知客户按我司的要求填写并提交《担保申请书》以及提供详细的企业和个人相关资料,不符合我公司担保条件的,应向客户进行解释,婉言谢绝其申请。二、项目经理收到客户提供的申请材料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客户所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看客户是否按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如果审查发现客户没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要及时通知客户进行补充。第三章尽职调查第十三条尽职调查是项目经理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融资用途的合理性、还款来源的可靠性,以及反担保措施的可控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出具《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对项目是否可行发表自己的意见,为公司评审决策提供依据。第十四条调查内容:担保申请人资信、融资用途、还款来源、反担保措施四个方面。一、资信调查:指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多方面的调查,根据已掌握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与评估,据此就客户的偿债能力做出全面的评价。(一)、法律主体资格调查1.审查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及资质证书等原件;2.审查税务登记证原件,审查是否按期缴纳税款及法人代表是否被限制出境;3.审查贷款卡原件,是否进行了年审,审查企业银行贷款和对外担保情况;4.审阅公司成立合同、章程,对公司的组织形式、出资方式、经营方式、最高权力机构等进行全面的了解;担保业务管理制度55.审查股东相互关系及股东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二)、经营管理能力评价1、领导者素质分析;2、客户的公司治理结构分析;3、信息披露制度;4、企业经营状况分析。(三)、综合财务状况分析1、审核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其它应收款,分析应收帐款的帐龄结构,了解计提坏帐准备的方法,评价应收帐款回收的可能性;2、审核存货:看其总帐余额与明细帐累计数是否相同、并与报表数相一致资产营运能力分析;3、审核对应收票据总帐余额与报表数是否相符。对应收票据金额过大的,要审核其原始票据,看是否属实;4、审核长期投资报表数与其总帐余额是否相符。对长期投资占总资产比例达到10%以上的,要审核明细,并要了解和分析投资收益。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相核对,评价其真实性;5、审核固定资产:重点审核报表数与其总帐余额、明细帐累计是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分析固定资产的构成,看房屋等不动产有与机器设备、车辆等动产的比例。评价哪些还可以作为抵押,抵押值多少;6、审核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看其确认是否合理;确认价值与报表数是否一致;摊销是否合理;7、审核流动负债:重点审核短期借款,看其报表数是否与总、明细帐相符;是否与贷款卡上的记录相符。审核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及其他应付款是否帐帐相符;8、审核长期负债:看其形成的原因,核实其金额是否与贷款卡上的记录相符,与有关合同、批文上的金额相符;9、审核实收资本:重点看其资本金是否到位,有无抽走、转移和虚假增资等行为;10、审核销售收入:重点审核合同及货款回笼情况,看销售明细帐累计金额与报表数是否一致,并要求与银行对帐单核对;11、审核销售成本:重点审核明细帐,了解成本核算方法,看成本明细帐结转数累计与报表是否一致,有无挂帐未结转成本;12、审核费用:看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是否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是否有滥列支的情况;13、审核投资收益:对大额的投资收益要审查被投资企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定,担保业务管理制度6查验会计凭证上表示的对方科目是银行存款还是应收帐款,以核实是否真实有投资收益,是否收到货币资金;对金额过大的投资损失或溢余,特别是溢余要查明形成原因,看是否属实;14、审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大的营业外收入或支出,要审查明细帐,看累计金额与报表上是否一致,并要审核原始凭证,验证其是否真实;15、在确认数据真实的情况下,计算有关财务指标。二、融资用途:融资用途合理性调查评价主要是对担保申请人融资的具体用途、期限长短等方面内容进行调查,根据掌握的资料对融资用途是否合理进行评价。(一)、调查融资用于做什么,评价用途是否合法;(二)、调查需求量,评价申请额是否合理;(三)、了解用款期限,评价期限确定是否合理。三、还款来源:还款来源调查评价是对担保申请人到期时的现金流量进行调查,根据掌握的数据对还款资金落实的可靠性进行评价。(一)、调查并确认融资到期时的现金流入量;(二)、调查并确认融资到期时的现金流出量;(三)、计算并确认融资到期量的现金净额。四、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调查是对担保申请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逐项核实评估价值或权益,根据掌握的资料对万一发生风险后风险是否可控,担保公司的利益是否会受到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反担保措施主要有公司法人反担保、个人反担保、抵押、质押和典当五种形式。(一)、公司法人反担保:可以接受信誉良好并经我司评级后认可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不接受一般保证人提供的反担保。(二)、个人反担保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人、或其他我公司认可的有稳定和高收入的个人(包括政府高级公务员、银行高级职员、其他高收入的企事业单位高级职员等)提供的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三)、抵押:接受担保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拥有所有权、处分权的财产作为反担保物,重点审查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属、变现能力及评估抵押价值。(四)、质押:接受担保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动产或者股权、银行存款证明、债券等有价证券交我担保公司占有或依法登记,作为对担保债权的反担保。(五)、典当是指担保申请人将其动产、财产权利或房地产作为反担保财产,直接将产权过户到我公司或我公司指定人名下并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我公司可直接拥有该项财产的反担保形式。担保业务管理制度7房产、汽车、股权、机器设备、其它动产等抵押或质押价值应由我公司认可的资产评估公司或评估人员出具专业的评估报告确定,评估费用由客户承担。第十五条项目经理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后,初步确定具体反担保措施和担保费率,并应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以取得双方一致意向;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应出具《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对客户进行分析评价,提出风险测评,并明确提出自己是否同意提供担保的意见。第十七条部门经理应对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并出具意见,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企业所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备性进行审核;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盈利能力、履约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审核;三、对反担保措施的合法性与可靠性进行审核;四、对担保项目的风险防范与监督检查提出具体意见;五、对是否同意担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出具意见。同意报批的项目(以下简称报批项目)进入审批阶段。第四章审批第十七条审批阶段是公司领导对项目进行分级审查和批示,根据项目情况召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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