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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解读一、《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⑴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⑵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⑶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⑷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⑸受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⑹依法组织或者参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职责权限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向交通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⑺指导下级交通主管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⑻组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UnRegistered广应用;⑼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普及安全生产知识;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监管部门执行监督检查:按照《办法》规定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可以了解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获取安全信息,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一般来说,安全检查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整改等方面内容人手。一是查思想。即查从业单位各级领导、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行为;也就是查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二是查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是从业单位全体职工的行动准则和规范。查制度就是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安全组织和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UnRegistered②安全生产责任制;③安全奖惩制度;④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⑤安全教育制度;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制度;⑦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报告制度;⑧特种作业、尘毒作业、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管理制度;⑨保健、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⑩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职工安全守则三是查纪律。即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安全评估等从业单位是否按照《办法》规定的安全责任的规定并结合公路水运工程具体项目中安全生产要素和特点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内容和要求《办法》第三章安全责任从第十四条至三十三条共二十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四是查领导。即检查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从业单位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程;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是否坚持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工作中是否执行了“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三同时”(即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技术改进中贯彻执行UnRegistered主体工程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全员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作用。事实证明:只要各级领导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理,安全生产就会取得好的效果。五是查隐患。即深入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检查从业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的设备、设施、安全卫生措施、生产环境条件,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检查下列情况:①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架设施前是否经过验收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是否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是否有安全操作说明,保证机械设备和设施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设备、设施和产品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对于尚无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备设施,应当保障其质量和安全性能。②建筑物是否安全,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危险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各类机械设备的排列,零部件、原材料、燃料的存放是否合理;各种机电设备有无可靠的保险装置。③各类气瓶、压力容器的报警及安全装置。④防火设施与急救措施是否布置与执行,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是否妥善管理和有效控制。UnRegistered⑤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⑥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如噪声、照明、色彩、辐射、温度、湿度、空气质量等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要求,有无习惯性违章操作现象,是否执行标准化作业,作业前是否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等。特别是一些要害部位,如锅炉房、变电所、油库、火药库以及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场所要严格检查。对随时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隐患,监督检查人员有权下令停工,并同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待隐患排除后,经监督检查人员签证确认方可复工。对违章作业行为,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理。六是查整改。对以上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即检查出来的问题,如思想认识、制度的健全与执行、纪律、领导对安全的重视以及各类物品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等,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起到监督检查作用。这也是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2.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可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群众性安全检查。一是经济常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是UnRegistered它从业单位内部为保证安全而进行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安全管理手段。这种检查可以随时随地的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可以反映从业单位生产过程中安全状况的真实水平;检查面宽、安全信息反映多且快。经常性检查包括以下几种方式:①巡逻检查,又简称为巡查,主要指安全专业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巡视监督检查。②岗位检查,是指操作人员对操作岗位的作业环境、施工、生产条件、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及措施等惩甭检查确认。③相互检查,是指施工作业人员之间相互监督,对不安全行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载等的检查。④重要检查,由安全部门组织,对从业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内部的重点岗位,关键设备设施等经常性的硷查(日、周、月检查)。二是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由从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这种检查可以增强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交流安全管理经验,推动从业单位的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定期检查的有如下方式:①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国家或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UnRegistered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定期的普遍检查,称为安全生产大检查。②行业检查,是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从业单位之间的或行业之间的相互检查,这种检查一般为每年检查一次。③从业单位内部的定期检查,可根据从业单位所承担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和内容每半年或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可采用从业单位内部各单位相互检查的形式。④季节性定期检查,如雨季进行防汛防洪、防建筑物倒塌、防雷电及泥石流的检查;冬季进行防寒、防冻、防火、防滑等检查;夏季进行防暑降温、防灼烫等检查;台风季节进行防台风检查,节假日进行设备检修安全检查、防火防暴措施和治安保卫措施的检查。三是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是根据从业单位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的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专业检查,可以了解某项专业方面设备的可靠性、安全装置的有效性,设备、设施_的维护、保养状况以及专业管理、岗位人员的责任等情况,也可以了解该专业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专业检查主要内容有:①对脚手架、架桥机、滑模抓模、起重机械、电气设备和消防设施、锅炉压力容器、炸药库、空气质量等专项检查;②对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石方开挖;UnRegistered③滑坡和高边坡处理;④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⑤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⑥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⑦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施工边通航作业等;⑧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⑨爆破工程等;⑩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⑩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业检查除了技术人员的检查外,也须相应采用仪器或其他检测手段进行;有的施工、监理等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对上述情况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检查,有的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四是群众性安全检查。即发动职工群众普遍进行安全检查,并结合检查对群众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术的教育,例如对职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职工对本岗位危险因素的认识与控制危险因素的方法的检查。这种检查可采取个人检查,个人和个人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等综合方式进行。UnRegistered以上各种检查,都必须明确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都应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有的还要准备好各类检查表格并如实填写。检查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按从业单位所规定的职责范围分级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并定期复查。对不能及时整改隐患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提出整改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批准方案要报备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机构。3.检查总结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组织,检查的目的、范围、检查中好的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好的经验推广情况和整个检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中值得注意的问题等写出书面材料。对安全生产抓得好,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从业单位、部门要进行表彰奖励,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加以推广。对安全管理混乱、隐患多、事故多的从业单位要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也可召开现场会,以吸取教训。对安全工作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或发现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对承担涉及安全生产经营审批和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也要对后果承担相应责任。作为领导干部(包括从业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UnRegistered门的人员(包括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要结合公路水运工程实际学习,了解和掌握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重大安全事故危险源的辨别、控制与管理,重大安全事故的预先分析和决策,重大安全事故的技术防范措施等方面的知识;要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和对安全工作的评价与验收等工作。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监督检查”中的强制措施有:(一)调查措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二)处置措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有权采取一定的处置措施,包括: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题单位限期整改;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UnRegistered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三)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四)信用考察措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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