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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能源消防队绩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消防队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加强消防队正规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工作勤、作风实、纪律严、团结好的高素质消防铁军队伍,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绩效管理细则。第二条本管理细则是消防队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依据,适用于消防站所有在岗人员。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消防队绩效考核小组组长:袁源副组长:肖树金组员:张小川、韩飞、武强、唐林舒小林第四条绩效考核小组职责:拟定绩效管理细则、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审核批准月、年度组织绩效和各类奖金分配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并负责组织日常绩效考核管理正常运行。第三章绩效分配细则第五条消防队绩效系数分配标准(一)消防队队长系数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分配;(二)消防队班长系数1.2,由消防队负责分配;(三)消防队副班长系数1.1,由消防队负责分配;(四)消防队各工管员系数1.05,由消防队负责分配;(五)消防队消防员系数1.0;由消防队负责人负责分配;第六条安全环保处对消防队考核细则(一)安全环保处发现消防队人员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要求,如:工作期间行为懒散、迟到、早退、训练态度不端正、看小说等情况,但未构成影响和后果的,给予100-600元/次予以考核。(二)安全环保处发现消防队人员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标准、要求,如:脱岗、旷工、不听指挥等,构成严重影响或导致损失与后果的,纳入违章管理范畴,予以停工学习。(三)消防队由于管理不到位、工作标准履行不到位,违反制度等致使出现严重违章、事故的,根据后果的严重性,对责任人予以停工学习或移交人事部门予以处理。凡出现两次停工学习的,交由人事部门予以处理。(四)及时发现火灾等较为严重的事故隐患,对本人给予200-1000元奖励,特殊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股份公司予以奖励。(五)在应急、日常工作或检查中,发现异常问题,如火灾隐患、消气防设施隐患、一般违章等情况时,给予当事人奖励50-300的奖励;(六)由于工作表现突出、训练成绩优越、隐患处理及时到位或其它好人好事,视情况奖励100-600元。特殊情况报请公司奖励;个人工资晋升、评优选先、月度安全奖、季度奖和年度奖金均按照个人累计事故、三违、隐患、表现等予以分配。(七)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阜康能源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规违纪现象严格执行考核。(八)根据部门奖励的原因及奖励金额,消防队负责人承担内部各类奖励的10-20%。出现其它问题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和责任(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部门主管承担连带考核15-30%;出现严重三违事件或未遂、已遂事故,消防队负责人停工学习1-4天;重复发生,均加倍处理。(九)对于出现未包含在绩效管理规定内的问题,由绩效考核小组讨论确定。以上奖惩均针对消防队整体兑现。第七条消防队对各班组考核细则(一)严格执行公司、安环处查处的各类基本错误、违章行为或事故,并落实相关考核。(二)基本错误:1、日常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器材装备登记记录等,与岗位相关的工作记录登记存在错误、缺失。2、部门会议、部门集体活动,未按要求参加或迟到、早退的。3、值班期间制服脏乱、混穿制服、私自换班的。4、检查、执勤、训练过程中,态度蛮横、懒散,行为举止、言语不当,引发冲突、矛盾,没有构成影响的。5、交接班时间、内容、形式、人员不符合公司交接班管理要求的。班组在交接班过程,接班班组提出正常异议时,交班班组未按要求整改的。6、违反集团公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消防队相关管理制度、标准、要求,但没有构成影响的。8、未按要求落实各项制度、上级领导要求、指示执行;不服从部门调配或指挥的。9、消防队各班组,未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标准、时间完成的相关工作的。10、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执勤、训练期间,未及时发现明显的问题、或问题未及时记录反馈的。12、因个人原因或班组管理原因导致工作安排落实、执行不到位,导致工作发生延误、中断的。13、违反集团公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消防队相关管理制度、标准、要求的。14、凡造成基本错误的,未形成后续影响或后果的,均可参照本条款执行。以上基本错误均指未造成明显影响、后果或风险的,否则均应纳入违章处理。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给予班组100-500元的考核,当班班长承担考核15%-30%,对重复发生的,考核翻倍;重复发生>2次的人员,纳入停工学习1-5天予以处理。(三)违章:1、消防队未履行部门及岗位职责,未对公司火灾隐患、气防设施等实施检查的。2、在岗期间存在睡岗、脱岗、失职,明显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3、在应急或日常工作中,业务不熟练或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4、部门管理人员、班组长不履行个人监管职责,导致班组管理存在明显缺失的。5、未经请示,擅自调岗、离岗、脱岗的。6、未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的执勤时间段、检查、训练的。针对以上违章,根据违章的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1-5天的停工学习,并连带考核当班班长当月绩效的15%-30%,考核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的15%-30%(依据停工天数确定);对重复发生的,责任人递交人事部门予以处理;当班班长予以1-5天的停工学习,具体执行事业部《关于开展停工安全学习的工作通知》,部门主管的考核加倍。(四)由于个人、班组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对消防队、安环处、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严重违章和事故予以处理,责任人递交人事部门予以处理或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予以待岗或停工学习,具体执行公司相关制度。(五)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存在缺失、失误造成较大影响及后果的,均要纳入停工学习范围;(六)凡是班组内部出现三违、事件或事故,均按照公司反三违、安全绩效制度予以处理;发生三违除对当事人处理外,扣除班组当月全部安全绩效基本奖,发生停工学习事件扣除班组两月安全绩效基本奖;发生事故,公司安全绩效制度予以兑现。(七)凡是班组出现的各类问题,按照管理责任大小,班组负责人承担20~50%的管理责任。出现岗位员工停工学习的,班组长连带扣除当月20-50%的绩效工资(依据停工天数确定);出现人员上交人事部门的;班组长停工1-3天,扣除主管当月50%的绩效工资;(八)消防队安全目标为零事故、零伤害、零三违,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绩效目标奖惩标准》予以兑现。(九)对班组发现各类隐患,应及时予以登记,并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逐级上报,公司根据隐患发现及整改情况,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标准》予以奖励,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纳入班组评优选先考评范畴,班组长依据班组情况予以奖励和评优选先。(十)各班组在岗位期间,能够积极开展班组工作且卓有成效的、积极排查隐患、协助消防队完成工作的,视情况奖励100-500元;(十一)及时发现异常并予以正确处理的,视情况奖励100-500元,并纳入个人评优选先范围;(十二)班组内自行发现的三违、事件、事故和异常问题,均对班组进行奖励100-500元。(十三)班组对消防队日常业务、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创造性思路的,根据意见产生的效果及价值,给予班组100-1000元的奖励。(十四)根据班组奖励的原因及奖励金额,班组长承担内部各类奖励的20%。出现其他问题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考核15-30%;(十五)所有考核奖惩情况计入班组当月、年度评优选先资格审查,班组长依据班组情况予以奖励和评优选先。个人工资晋升、评优选先、月度安全奖、季度奖和年度奖金均按照个人累计事故、三违、隐患、表现等予以分配。第八条班组对班员考核细则(一)严格执行公司、安环处、消防队查处的各类基本错误、违章行为或事故,并落实相关考核。(二)基本错误:1、班员在日常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器材装备登记记录等,与岗位相关的工作记录登记存在错误、缺失。2、班组会议、班组集体活动,未按要求参加或迟到、早退的。3、值班期间制服脏乱、混穿制服、私自换班的。4、检查、执勤、训练过程中,态度蛮横、懒散,行为举止、言语不当,引发冲突、矛盾,没有构成影响的。5、交接班时间、内容、形式、人员不符合公司交接班管理要求的。班组在交接班过程,接班班组提出正常异议时,交班班组未按要求整改的。6、违反集团公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消防队、班组相关管理制度、标准、要求,但没有构成影响的。8、未按要求落实各项制度、上级领导要求、指示执行;不服从班长调配或指挥的。9、未按照班组、上级部门要求、标准、时间完成的相关工作的。10、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执勤、训练期间,未及时发现明显的问题、或问题未及时记录反馈的。12、因个人原因或班组管理原因导致工作安排落实、执行不到位,导致工作发生延误、中断的。13、违反集团公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消防队相关管理制度、标准、要求的。14、凡造成基本错误的,未形成后续影响或后果的,均可参照本条款执行。以上基本错误均指未造成明显影响、后果或风险的,否则均应纳入违章处理。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给予个人100-1000元的考核,对重复发生的,考核翻倍;重复发生>2次的人员,纳入停工学习1-5天予以处理。(三)违章:1、班员未履行班组及消防队的岗位职责,未对公司火灾隐患、气防设施等实施检查的。2、在岗期间存在睡岗、脱岗、失职,明显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3、在应急或日常工作中,业务不熟练或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4、班组成员、班组长不履行个人监管职责,导致班组管理存在明显缺失的。5、未经请示,擅自调岗、离岗、脱岗的。6、未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的执勤时间段、检查、训练的。针对以上违章,根据违章的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1-3天的停工学习;对重复发生的,责任人递交安全环保处或企管处予以处理。(四)由于个人、班组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对班组、消防队、安环处、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严重违章和事故予以处理,责任人递交人事部门予以处理或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予以待岗或停工学习,具体执行事业部相关制度。(五)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存在缺失、失误造成较大影响及后果的,均要纳入停工学习范围;(六)凡是班组内部人员出现三违、事件或事故,均按照公司反三违、安全绩效制度予以处理。(七)消防队班组安全目标为零事故、零伤害、零三违,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绩效目标奖惩标准》予以兑现。(八)对班员发现各类隐患,应及时予以登记,并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逐级上报,公司根据隐患发现及整改情况,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标准》予以奖励,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纳入班员个人评优选先考评范畴,且班员评优选先与班组评优选先挂钩。(十)各班员在岗位期间,能够积极开展班组工作且卓有成效的、积极排查隐患、协助班长完成工作的,视情况奖励30-200元;(十一)及时发现异常并予以正确处理的,视情况奖励30-100元,并纳入个人评优选先范围;(十二)班组内自行发现的三违、事件、事故和异常问题,均对班组进行奖励30-100元。(十三)班组员工对班组日常业务、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创造性思路的,根据意见产生的效果及价值,给予班组30-200元的奖励。(十四)所有考核奖惩情况计入班组当月、年度评优选先资格审查,班组长依据班组情况予以奖励和评优选先。个人工资晋升、评优选先、月度安全奖、季度奖和年度奖金均按照个人累计事故、三违、隐患、表现等予以分配。第四章管理程序及要求第九条班组对消防队负责,消防队对安环处负责。第十条每月的1号班组经讨论确定将本班考核报消防队纳入内。第十一条每月3号消防队的考核经核实讨论确定报安环处备案。第十二条每月25号前安环处将消防队的考核讨论后在绩效中兑现,并将消防队的工资表、通报统一存档。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细则由安全环保处消防队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管理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公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本文标题:消防队部绩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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