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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技术管理规定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1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管理体系........................................................................2第三章界面划分..........................................................................3第四章附则................................................................................6附件一技术部技术管理业务流程..........................................7附件二煤矿改造建设施工技术管理规定............................15附件三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18附件四掘进工作管理规定....................................................27附件五锚杆支护技术管理规定............................................33附件六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50附件七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57附件八关于及时上报交换图的规定..................................159附件九采掘图件绘制标准..................................................160附件十矿井测量、储量管理工作规定..............................166附件十一矿井地质、防治水管理规定..............................184附件十二矿井探放水设计规范..........................................213附件十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指引..........................222附件十四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指引..........................2322山西/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的安全技术管理,落实矿井安全技术管理责任,明确公司及各矿的技术管理职责,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所属的各矿井和在山西/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从事煤矿生产建设的公司及外委队组。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三条技术管理分为公司及矿井两级管理体系,公司层面的技术总负责人为技术总监,矿井的技术总负责人为矿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和总工程师分别在公司和矿井负责人的领导下,按照有关的技术规定、规范及控股公司的要求组织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及指挥职权,矿总工程师在业务上接受技术总监的领导。第四条公司及矿井根据生产要求设置副总工程师,根据专业要求成立相关的技术部室,协助技术总监和总工程师对采掘、生产、安全、一通三防、机电、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工程设计、环境保护和科研等方面的工作分口管理。第五条公司的技术管理部门为技术部,各矿的管理部门为技术3科,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技术管理职责。两个部门要相互配合,分级负责,其它各部门要积极协助两个部门的技术管理工作。第六条矿生产区队及专业队组设置分管技术的负责人和技术员,负责现场施工及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编制有关的操作及作业规程并贯彻落实。根据现场生产及安全条件的变化,在巷道贯通、工作面初采、来压、收尾及遇地质构造等特殊时期及时制订针对性的专项技术措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第三章界面划分第七条公司及矿井两级技术总负责人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制定企业的技术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制定有关的规章及制度,明确职责划分,落实技术对安全的保障职责。矿井建设期间,矿总工程师对在矿井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单位或队组的技术工作负监督管理之责,督促其完善技术管理体系和制度,落实公司有关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矿井安全生产。第八条公司要根据所属矿井的开采条件,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技术难题,制定安全技术创新发展规划,解决“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等灾害对安全生产的威胁,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领导与管理。第九条公司技术部要针对煤矿技术的发展状况,及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经过论证并对有关的安全性能进行检验和鉴定后,报公司批准后试验推广。4第十条新建矿井、技改矿井及矿井新水平延伸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须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报公司审查批准。矿井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经过技术论证,编报技术改造工程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后实施。第十一条生产及基建矿井编制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第十二条生产和基建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报公司审批后执行,并根据具体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第十三条生产和基建矿井必须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报公司审批后执行。第十四条高瓦斯矿井、有冲击危险的矿井,必须编制防瓦斯防冲击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抽放矿井必须按照要求建立抽放系统,报公司审查批准,并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专业抽放队伍,健全有关抽放制度,落实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五条“三下”压煤开采设计方案,必须经过技术论证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试采。试采和正常开采的设计方案,经公司审查后报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批。第十六条矿井停产检修、停风、停电要编制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批准后执行。第十七条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井的采区设计,报公司审批后执行;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矿设计单位编制,矿总工程审批;有煤与瓦斯5突出危险,受水害、火灾威胁严重的采掘工作面,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面设计报公司审批。新工作面移交生产前,矿井应组织验收。第十八条采煤工作面生产和掘进巷道或单项工程施工都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措施,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规程或补充措施,报矿总程师批准。第十九条采掘工作面根据矿压观测资料和围岩分类结果,编制支护设计,确定合理的支护方式。第二十条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加强通风、瓦斯和防火等安全管理,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一条新矿井、技改矿井及基建矿井的首采工作面生产,必须报公司,由公司组织验收批准后方可生产。第二十二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有关设计、规程、施工,凡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由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设计、规范、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权限实行分级管理:1、需报省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的,必须经公司审查,有关领导签字备份后上报。需报县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的,必须经公司审批,并报有关部门备案。2、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文件规定由公司进行审批的,必须报公司审批。3、不属1、2条规定的设计、规程、措施,按照权限管理由矿或施工单位批准后方准施工。6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山西/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如遇问题,请报技术部。附件一技术部技术管理业务流程附件二煤矿改造建设施工技术管理规定附件三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附件四掘进工作管理规定附件五锚杆支护技术管理规定附件六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附件七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附件八关于及时上报交换图的规定附件九采掘图件绘制标准附件十矿井测量、储量管理工作规定附件十一矿井地质、防治水管理规定附件十二矿井探放水设计规范附件十三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指引附件十四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指引7附件一技术部技术管理业务流程第一章设计审查流程第一条设计审查范围技术部设计审查范围主要包括各矿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首采面设计、大型井巷工程设计等。第二条设计审查流程1、各矿提出设计议题并报技术部、技术总监审议3、技术部组织招标确定设计单位4、技术部组织矿方、设计单位会审,提出设计要求5、设计单位进行设计6、技术部组织矿方、生产运营部、经营策划部、安全监察部等对设计单位的设计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将审查意见上报控股公司工程技术部,并提交设计单位修改7、设计单位对设计修改完成后,矿方组织设计单位参与设计报批工作2、报控股公司审议8、审批后资料规整备案控股公司审查8第二章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审批流程第三条施工组织方案审查范围技术部施工组织方案审查范围主要包括各矿的主副井改绞、主要硐室施工、开拓巷道工程、井筒断面刷大等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综采首采工作面作业规程、支护设计及变更等。第四条施工组织方案审查流程1、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矿方审查2、提交技术部审查,技术总监审核、批准3、施工单位按方案进行施工4、资料整理归档9第三章井巷贯通工程流程图矿技术科编制贯通方案矿总工审查贯通距离小于3000米贯通距离大于3000米下发给施工队组及相关部门公司会审会签如果双向贯通煤巷50米、岩巷30米,停一个队巷道贯通审核签批编制贯通技术措施调整通风系统贯通闭合测量及精度分析存档10第四章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流程第五条管理范围:矿井重大通防技术改进方案、通防工程设计、通防技术措施、通防技术文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公司技术部审批(备案),经公司会审同意后实施。井工矿下列安全技术措施须经各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公司技术部、技术总监审批(备案):1、未形成系统的串联通风;2、采区及以上通风系统调整措施;3、工作面顺槽施工联络巷的通风措施;4、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制定的巷道贯通措施;5、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及措施;6、矿井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报告、风机性能测定报告、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7、排除封闭区、情况不明的巷道、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等处的瓦斯时的瓦斯排放措施;8、矿井瓦斯抽放设计和安全措施;119、开启火区;10、均压防灭火措施;11、因故不能按期封闭的工作面,必须制定防火措施报公司审批;12、矿井月度通防报表;13、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14、影响矿井生产的重要检修工程;15、其他重大通防安全技术措施及文件。12公司技术部矿分管副总通风区队矿安监科、技术科步骤部门矿总工管理流程编制措施措施会审措施审批措施审批措施学习、贯彻组织相关部门会审会签是是否上报技术部同意并签署会审意见按措施组织施工措施存档备查措施存档备查公司技术总监是否同意措施审批是否同意是是13第五章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流程图第六条地测防治水管理范围: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采区地质说明书、矿井生产勘探及补充勘探设计、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公司备案。管理流程图如下:14公司技术部矿分管副总技术科矿安监部、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步骤部门矿总工管理流程编制计划及措施措施会审措施审批措施审批措施学习、贯彻组织相关部门会审会签是是否上报技术部同意并签署会审意见按措施组织施工措施存档备查措施存档备查公司技术总监是否同意措施审批是否同意是是15附件二煤矿改造建设施工技术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煤矿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技术管理职责,确保矿井安全施工,依据有关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第一条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为指导煤矿建设项目做好开工前各项施工准备,安排年度建设工程投资计划,组织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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