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王澜明(中央机构编制机构委员会副主任)政府职能是政府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功能、任务和所担负的责任。政府职能有国体、整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决定,不同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各不相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主要体现着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特征;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职能有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特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连个最鲜明的特点:第一,它是社会主义的,而我国当前又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他所构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基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符合初级阶段的国情和要达到的目标;第二,它是市场经济,一般市场经济所具有的共性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都具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两个方面,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政府职能必须坚持市场职能。这种取向,是政府具有四个特点:第一,有限政府。即政府的权利和职能是有限的。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市场主要由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调解,政府仅仅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市场秩序地维护者。企业和个人是经济活动中最活跃、最有活力和创造力的力量,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个人自主决策,参与竞争;市场配置资源,优胜劣汰。市场经济中自由选择和自我发展的空间属于各类经济主体和生产要素主题,政府更多地担当为他们提供合适环境和优良服务的角色。在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政府是不行的,但政府的职能优势有限的。这种有限性主要体现在,进行宏观调控,弥补市场缺陷,纠正市场失灵,提供市场服务。具体包括:合法规制,维护公平竞争,防止垄断;保护环境,保护资源,放置公害;提供公共产品,兴办公共事业,开展公共服务;进行司法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强大国防;加强税收征管,健全社会保障,实行公平分配;实施财政、货币和产业政策,保持总量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增产和充分就业,实现国际收支平衡;防范“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保证经济安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远离直接资源配置,远离企业的微观经营,远离市场的自我运行。政府不是社会资源的分配者,而是资源合理配置的引导者;不是企业的“婆婆加老板”,而是企业的服务者;不是市场的参与者,而是市场的监管者。一句话,不是“全能政府”,而是“有限政府”。第二,责任政府。责任和权力历来是一致的。履权必须负责,滥权必须问责,有多大的权利负多大的责任,这是市场经济对政府权力的要求。政府必须坚持权利与责任挂钩、权利与利益脱钩,在用权时想到责任,对用权负责;用权中履行责任,权责统一;用权后检查责任,对后果负责,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违法要追究。合格的责任政府主要体现在:第一,政府严格履职,尽职尽责,廉政勤政,切实为国家负责,为社会负责,为公民负责,为市场负责,做负责任的政府。第二,全力与责任挂钩,有多大权力负多大责任,并对权力的行使实行“问责制”。第三,履职过程接受监督,包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监督、司法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公众监督以及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第三,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政府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按法履职,公正执法;二是政府要受法约束,违法同样追究,即依法“治”市场,有依法“治”政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对各种经济社会关系真正起作用和进行干预调节的是对市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体系。政府职权要有限化,责任要明确化,干预要透明化,行政要法制化。法治政府的主要标志是:重视立法,使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法可依;依法履职,把政府的职权严格限定在法律的规范之内,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能越权滥座位;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公正执法,执法主体明确,权限清楚,程序公开,公开文明,有良好的执法作风;违法必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的政府及其官员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打造法治政府,要靠制度,靠法律,也要靠政府的自我控制也约束的自觉性。政府首先要严格遵守法律,因为它是最大的公权力机关,最有可能用工权力对抗法律。其次政府对自身的违法行为,要引咎自纠;错误行政要纠正,违法行为要追究,侵犯权力要赔偿。第四,效能政府。市场经济要求政府高效能、高效率,为社会提供低成本、快节奏的服务。政府效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卓有成效的效率;二是越来越低的成本。政府行政效率取决于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的行政体制也和运行机制。体质在于改革,机制在于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地对政府的行政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消除阻碍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弊端,是建立效能政府的关键之举。优化政府运行机制的重点是完善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环节,减少行政审批,改进工作方式,降低行政成本。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和专家咨询制度,建立政府自上而下和内部密切联系的工作体系,改善政府管理结构和方式,重塑政府业务流程,形成“低成本、快速度、高效率”的工作途径。坚持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政府。提高政府自身反应的灵活性,实行良性的信息反馈和协调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性质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政府所规定的行政权力和责任确定的。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在探索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到党的十六大,再一次把政府制定确定为十六个字:“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十六个字,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的科学和高度概括。经济调节职能,是政府对经济的调整和节支管理职能。政府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主要运用财政、税收、价格、货币、收入分配等经手段和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对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行总量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统筹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各个方面,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经济调节的重点,一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解。固定资产投资严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坚决遏制部分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建设。完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健全行业信息发布制度,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严格市场准入,不合标准的不能开工,在建的要进行清理;严格用地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强化信贷审批和监督,严格税制,坚决禁止和纠正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能源、重要原材料和运输的供求矛盾调解。一方面,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调整煤炭、电力、油品生产,协调运输,促进供需衔接;另一方面,坚持增产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缓解能源、资源环境压力,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三是投资与消费的关系调节。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居民购买力水平,拉动内需;调节收入分配,提高农民收入和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完善消费政策,发展信贷消费,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服务消费领域,改善供给结构;引导消费,形成良好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经济调节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市场监管职能,是政府部门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政府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使商品和生产要素在不同行业、部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并按照统一的规制、制度进行组织和运行。消除市场垄断、贸易壁垒和歧视措施,使市场主体在公正、公开、公平的环境下根据合理的价格信号获取资源、做出投资决策和进行交易,政府要负责有关市场的立法、执法和必要的行政规制,建立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准入制度、认证认可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价格听证制度等,规范市场行为。保护产权不受强市的侵害,保障合同的公正实施,保持竞争的良好秩序。打破地区封锁,打破狭小、分割和封闭的障碍,把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结合起来,使市场主体获得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平等地位,都能机会均等地在市场上获得生产要素。及时解决侵权、盗版、假冒伪劣等市场违法行为,打击走私、偷税、漏税、骗税、骗汇等犯罪行为。采取坚决措施,管理和监督好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食品、药品,建立安全的“食品链”,净化菜篮子,然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和药品。及时解决贸易摩擦和贸易纠纷,建立正常的贸易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通过对失信行为记录、披露、船舶、预警等功能,解决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使用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从而惩戒失信行为,褒扬诚实守信,维护经生活的正常秩序。努力推动一切经济活动进入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大市场中去,促使柜内市场在统一的基础上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简化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社会管理职能,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政府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协调社会的各种矛盾,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严肃处理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作用。维护社会未定,搞好治安,严打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还应把过去由企业承担的核不应有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收回,把市场经济条件下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承担起来,把应由政府履行的公共职能履行起来,并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调整和完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权责,逐步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公共关事务管理体制。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包括加强城乡公共社设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两项重要职能。政府要制定完善的就业政策,确定从上到下层层的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统筹城乡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和门路,完善基业再就业工作机制,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手段,开拓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改技能人员培训和农民的培训。政府要以很大的精力建立与国情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险基金。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地区和受灾地区生活救济,关心残疾人,组织社会送温暖。……………………——《中国行政管理》2005-1-11—114
本文标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79181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