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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制度目录:1.督查制度2.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3.公文处理制度4.保密工作制度5.信访工作制度6.基金财务管理制度7.经费财务管理制度8.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印章管理制度10.考勤管理制度11.公务接待制度12.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13.车辆管理制度14.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5.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16.办公用品和大宗印刷管理规定一、督查制度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办事效率,使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针、政策以及会议的重要性决定得以更好的贯彻落实,强化督促与检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医保处副主任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一、督查的范围:包括主任办公会、处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上级部门交办及本处领导指示办理的事项;上级部门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来函或打电话需督查的事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督查事项;上级部门及本处部署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二、督查事项的登记、送批。对上级部门转来批办、交办或本处重要会议的决定及处领导指示的事项等。“催办查办表”,提出由哪个科室办理、办理事项、要求和时限等,报请处领导阅批后,送有关科室办理。对需要办理的文件,处领导已有明确指示的,可直接送交有关科室办理。三、科室收到“催办查办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办理和答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需由几个科室共同办理后答复的,由综合科负责协调后汇总。四、督查人员要对承办事项的科室,及时督促检查,以确保落实的质量和效果。五、各科室办理答复完毕后,由督查人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向领导反馈,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办结后将材料整理立卷归档。六、对相互推诿、拖拉、敷衍塞责,不按期完成者,对科室负责人给予批评。二、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医保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计算机是医疗保险工作的核心基础,要严格管理,科学使用。二、医保网络内的计算机、服务器必须安装三种以上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防止各种病毒和恶意攻击。三、避免频繁开关计算机,关机以后,应至少等待30秒再开机。严禁在计算机通电状态下拔插各种设备插件。禁止随意搬动机器、打开机盖以及接插各种电缆。四、医保处只保留一台有软驱和光驱的计算机,禁止使用来路不明的软盘和光盘,以免感染病毒。使用软盘、光盘时要做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必须彻底清除后才可运行。五、未经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外来人员不得操作医保处的计算机;医保处工作人员的网络操作权限应明确清晰,不得越权操作使用。(后附医保处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查询权限)六、不得随意删改计算机内的文件、文档和应用程序,以免造成计算机运行异常甚至瘫痪。重要文件、资料,要做好备份存档工作。进行终端操作时,所有重要信息都要及时存盘,以免数据丢失。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带有保密资料的电子设备、软盘、光盘等带出微机室;终端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打印和复制计算机内秘密信息,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造册。八、系统管理人员要建立工作日记,记录当天微机工作内容及出现的问题,以便日后查询。九、机房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无尘,适时通风换气,保持适宜温度。在机房内不得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十、机房工作人员在进入机房前必须换拖鞋,外来人员不经允许,不得进入机房。十一、机房内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不得在机器上摆放物品,切忌让细小物件落入机器缝隙内。十二、机房内的设备要做到定期检修和保养。要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将可燃物品堆放在计算机附近,同时应配备足量的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附:医保处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查询权限工号姓名权限0001超级管理具有所有权限0002张荣华IC卡的管理0003许爱国支付社保政策、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项目、疾病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统筹比例、医院起付线维护0004薛红查询0005付志红所有单据确认0006贾昕查询0007刘玉广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报销单据、与医院的结算单据,家庭病床、异地安置0008姚和奎查询、收缴系统工伤管理0009丁国强制定收缴计划0010沈灿鲁制定收缴计划0011张彦敏离休人员的报销单据、与医院结算单据0012许德全离休人员的信息录入、审核0013吕昌震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化、制定收缴计划、出收缴单据0016张雪特殊疾病人员的信息录入、审核、维护,家庭病床、异地安置三、公文处理制度为使临清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制度。一、公文处理原则(1)公文,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处理工作,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执行。(二)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三)公文处理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认真负责,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领导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四)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五)综合科是医保处的公文管理机构。进出医保处的正式公文,一律通过综合科。由综合科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六)公文处理工作应当通过计算机进行。二、公文处理程序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一)公文办理。公文办理分为发文办理和收文办理。1.发文办理。发文办理是指以医保处名义或局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1)草拟草拟公文应当做到:①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简明。②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达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③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④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⑤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⑥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⑦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⑧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用阿拉伯数字。草拟公文应把住三关:①行文关。主办科确定是否需要行文、以何名义行文。②内容关。主办科审查文稿是否观点正确、符合实际、有的放矢、切实可行;有无界限不清、宽严失度、难以执行等。③政策法规关。主办科负责审查文稿有关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医保处的现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已发布并在执行的政策、规定有无矛盾;如实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建议,是否经有关部门研究,按照职责权限,应该由哪一级批准,是否需要废止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等。草拟的文稿须经主办科科长或科长授权的专人代行签署意见。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2)审核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综合科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等。综合科主要把好文字关和格式关。①文字关。核查文稿结构是否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合乎逻辑;遣词造句是否符合语法、准确凝练;标点符号、数字计量、人名地名、专用术语等是否正确、规范。②格式关。核查拟定的公文文种、标题、主抄送单位、密级、急缓程序、主题词等是否符合规定。(3)签发以医保处名义颁发的通知等,经综合科科长和专职人员审核签署意见后,送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由综合科取回并送主任审定、签发。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名义颁发的文件,草拟时应当使用“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文处理单”,医保处所有审核人员都在核稿栏签署意见,会稿栏由局有关处室签署意见,办公室核稿栏由局办公室签署意见,签发栏由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审批。公文草拟一律使用计算机处理。修改、签批使用钢笔或毛笔,不得用色笔、铅笔或圆珠笔。公文底稿修改多的,拟文科要负责打印出清样,并认真校对后连同原稿一起送审、签发。审核人、签发人应在文稿上签署自己的意见、姓名和时间。(4)复核公文正式印制前,综合科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5)缮印经签发的正式文稿统一交综合科核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发送单位是否齐全后,办理发文登记、编号、确定份数后即送印。公文送印前应注明送交时间。缮印一般文件在文件送交的24小时内完成,急件在标明的要求时间内印出。印发文件必须加注封尾。(6)用印公文印成后,以医保处名义发文的,送综合科科长加盖公章;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发文的,送局办公室加盖公章。(7)登记、分发加盖公章后,综合科留下公文底稿和2份正式文件存档。其余文件返回拟文科,拟文科负责公文装订,装入信封,写明发送单位的全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收信人,并封口后,送综合科。并登记公文发送情况(注明发送单位)。综合科收发人员张贴邮票后分发公文。发送、传递秘密公文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文件安全。公文发送后,综合科要登记文件发送情况,注明发送时间,登录计算机,提供查询、统计和借档,并建立公文登记制度。特殊情况,需拟文科发送的,须经综合科有关人员同意。2.收文办理。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1)签收凡外单位送医保处的公文(包括书写领导个人姓名和各科名称的公文),一律由综合科收发人员办理收进手续(含密码、明码电报)。(2)公文的登记。综合科收到来文先行清点,清点无误,进行拆封、登记。①拆封。公文随到随拆,分清办件与阅件。办件中凡不符合行文规定的,经综合科领导把关后,追来文单位,并说明原因;来文内容属各职能部门主办的,工作分工与来文内容相关的科领导把关后,将原件附公文转办单,自收文当日转职能科办理。②登记、编号。由医保处处理的办件和重要阅件,应在计算机终端上逐件录人登记、编号。每天打印出收文目录,送主任及有关医保处领导。医保处领导、各科如直接收到办件,应交综合科统一登记后再办理。综合科在来文上加盖收文专用章,标明收文日期和收文编号,并张贴、填写文件阅示单。(3)审核收到医院、药店上报需要办理的公文,综合科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医保处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4)拟办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公文,综合科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主任批示。需要两个以上科办理的,拟建议明确主办科。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经综合科科长批准后,可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5)批办来文送主任批办后,由综合科根据主任批示送分管副主任或主办科办理。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6)承办承办科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单位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及时返回交办的综合科并说明理由。主办科应建立公文办理登记制度,承办科要力求做到准确、及时、安全、规范。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科职权的事项,主办科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协商、会稿;如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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