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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食品保健品管理制度一、购进制度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挤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格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销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经营企业和经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复印件、标签、说明书、授权销售协议书和样品式样、经营管理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企业和经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印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外包装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授权销售协议书,如有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需提供特殊用途化妆品各类批件。6.购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7、严谨采购以下保健食品和化妆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三、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3、员工患以上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不受污染。6在岗位员工应着装整齐,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四、人员培训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培训档案。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账,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保证书市药监局:金龟大药房申请保健食品的备案,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单位:金龟大药房2012年3月2日
本文标题:化妆品食品保健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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